重生之豪门佳媳_分卷阅读_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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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上,无非是京城的官家子女。因为在富裕的程度上,已经没有多少家族能够与顾家比肩。可官家的女人,恐怕算计得比景山大道还要厉害。
  向下,他又不愿自降身价,沦为某些别有用心的女人飞上枝头的工具,甚至不想跟她们逢场作戏,虚与委蛇。
  他其实是寂寞的。
  直到,某一天,在酒楼吃饭时,看见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而那个女孩,竟然是景山某个人家疏忽遗落的明珠。
  是啊,他关注牧锦,竟然是从那么早就开始了。
  顾震苏抬起头,挑了挑眉,“感谢你的分析,现在,我更加明白自己的心了。”
  “什么?”牧锦呛了一口。
  “我目标明确,从不轻易更改。我知道我想要什么,一直都知道。”顾震苏将印着海妖的咖啡杯放下,“而你刚才的话,让我明白了,我为什么想要。”
  牧锦心跳又加快了,“呵呵,那你应该感谢我。”
  “嗯,是要感谢你。”顾震苏抬手看了看腕上的积家,“现在时间还早,不如我请你去看场电影?”
  牧锦呆住,“可是,丹姿他们还在stellar……”
  “不管他们。”顾震苏已经站了起来,不由分说,“走吧。我不想浪费时间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夜店,或许,不看电影的话,你可以和我去山上兜兜风?”
  这个建议倒是比较吸引人。安市除了景山山脉之外,还有几处风景极好的城边山。
  牧锦想了想,吸了最后一口星冰乐,“那好吧。”
  独自坐在顾震苏的车里,这还是第一次。帕加尼限量版定制,蓝黑色碳纤维材质车身,豪华精致的意大利风格内饰,空间不大却足够坐得舒适。平稳的启动,恐怖的爆发力,追求速度的定制高级工艺品。
  开车的男人侧脸是最好看的,双目紧盯着前方路况,腮帮不自觉咬紧,轮廓分明。平时顾震苏的脸看起来是个贵公子,现在的他,是个战士。
  他是那么迷人,可她在京城居然拒绝了他。
  牧锦这一刻的心情,就像《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在彭伯利参观时的心情一样,简直不敢相信做出那种蠢事的人是自己。
  如果他那天也像今天一样平和,不要随随便便就抛洒费洛蒙的话,也许牧锦会认真考虑他说的话。她是一个极其讨厌别人要挟自己的人,不论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便是美男计,她都不愿意接受。
  其实顾震苏大部分时候都还算正常,那天大概急功近利了吧。
  ——牧锦就是完全不曾考虑到,那天的自己,对于顾震苏来说,也是荷尔蒙催化剂。
  “好了,这一截是最好的观赏地。”顾震苏停了车,扭过脸,笑得有些孩子气。
  “这里?观赏?”牧锦四下一望,车子停在一个黑乎乎的平台边,连灯都是在十几米开外,旁边几乎什么都看不清。
  “相信我。”顾震苏眨眨眼,伸手过来轻轻帮她解开了安全带,然后下了车,绕过车头,过来帮她打开车门。
  这种绅士对待淑女的方式是他一贯的作风,但是取悦了牧锦。
  她欣然走了下来,而且还没有拒绝顾震苏若有若无的搀扶。
  “先闭上眼睛。”顾震苏在她耳边道。
  ……
  llar里。孟令晨喝多了倒在沙发上,突然睁着眼睛四处看,“阿锦呢?阿锦怎么还没有回来?”
  第106章 情知起109
  “好了,睁开眼睛吧。”
  男人温柔的嗓音像一阵风从耳边掠过,浅浅的热气蒸腾着耳后娇嫩的皮肤。
  牧锦的心情不自禁地颤抖,缓缓睁开了明媚的双眼。卷翘的睫毛好似梦境初醒,印着五光十色光线的虹膜渐渐被美景点亮。
  “这……!”牧锦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从这个漆黑的山顶平台的石栏往下望去,大半个安市映入眼帘。城市并不在此山脚下,可见顾震苏这一脚油门开到了多远。但正是从这个角度望过去,安市好似由一条条的彩带,一颗颗细碎闪亮的明星和一个个会移动的彩灯组成。
  它轻飘飘地浮在暗色的大地上,它正是夜上浓妆的最美时刻。
  牧锦说不出话来,眼中满是惊叹。
  “那里,就是我们刚刚出来的酒吧街,”顾震苏站在一旁,扶着她的肩膀,指着一个方向,“stellar的房顶有个巨大的紫色灯牌,看见了吗?”
  牧锦辨认了片刻,难得有了童心,高兴地点点头,“看见了!”
  “那里是云霞公园步行街。”顾震苏又指了一处。
  牧锦随着他修长的手指移动着视线。
  “南安门,西大街……”顾震苏如数家珍。
  “你怎么那么清楚?难道你经常过来?”牧锦猜测着。
  “嗯。”顾震苏没有否认,点了点头,站在她身后。
  牧锦下面的话问不出来了。都跟谁来?是女孩吗?
  顾震苏仿佛明白了她欲言又止的意思,低沉的笑道:“不要多想,你是我带来的第一个人,无论男女。”
  夜色迷人,牧锦一直以来端着的架子忽然就碎了,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她低头往下望了望,山脚一团漆黑,什么都看不见,站在这个地方,除了远处的霓虹之外,只有一团漆黑,两三米之外就看不清了。黑夜有令人安心的力量,周遭寂静,只要不出声,就可以化作雕像。
  重活一世,牧锦感觉自己总是在汲汲营营。最开始处心积虑想要回到牧家,接着在圣格纳女中争取表现机会,两次赏花会想尽办法讨好景山阶层的人们,然后又费尽心思准备淑女盛会……
  她觉得重生以来的自己不像是原来的自己。前世,她也个性单纯,就算是为生活所累,依然会找到开心和快乐,也有一些普通的朋友,一起逛小店、杀价;一起带盒饭;一起在午休时品尝对方的食物;一起吃夜市和大排档;一起讨论帅帅的男明星……
  那些朋友,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碰见,就算能,也回不到从前那般亲密了。
  她再也体会不到那样单纯的快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既然她身为牧家女,就要接受这样的安排。
  ——牧锦这样说服自己。
  可是,内心深处,真的欢喜吗?
  ……
  顾震苏有点不知所措。女孩不出声,他也就静静陪着,可是山风一吹,他眨眼避风的刹那,竟然看到少女的两颊滚落了透明的水滴,朝着山底飘落!
  他的心如同被看不见的手捏住,收紧,一阵阵收缩着疼痛。
  “阿锦?”顾震苏惊讶莫名。
  少女不动声色,也不回头。
  顾震苏惊讶了一阵。山里夜风较猛,见她肩膀略微瑟缩,又只穿着一件无袖的裙装,他犹豫一秒,便欺身将她揽入怀中。
  牧锦安静乖巧地靠在他胸口,一动不动。
  顾震苏胸膛里堵着许多话,却又说不出来,他猜不透这女孩子究竟在想什么。上一秒她可以惊喜得像个孩子,下一秒她又会忧伤得仿佛随风而去。
  她是个谜,就有这样魔力,总令人猜不透。她隐藏着很多很多的秘密,贫民区来的女孩,短短半年就得到景山上下的喜爱,又在全国淑女的聚会上大放光彩,可一切似乎又理所当然。
  顾震苏收紧了手臂,把她紧紧勒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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