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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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叫张金玲。”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高明程抬眼看了高明里一眼。
  张金玲就是高明里前世的老婆,两个人孕育了一儿一女,一辈子过的普普通通,既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吵架斗殴。
  其实这种婚姻,也是大部分人的婚姻。
  这时,高明程突然产生了一种宿命感。
  他不打算劝高明里拒绝,两辈子,大哥仍旧娶了大嫂,他仍旧娶了许多美,而高明万也仍旧娶了王秀秀。
  如今,高明里又即将和张金玲订婚。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缘分了。
  高明程如此感慨着,但眼角余光看到高淑芳时,他心猛地一跳,想道:“高明里可以娶张金玲,但高淑芳绝对不能嫁给上辈子的丈夫了!他不配!”
  情绪只波动了一瞬,高明程看着高明里,很淡定的说道:“你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妈一向都是替你着想的,我没见过张金玲,但想来她肯定有过人之处。”
  “明里,常言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你还是慎重考虑一下,如果实在不喜欢,那么就自己攒钱去找喜欢的人结婚,你年纪也不大,晚几年结婚也是可以的。”
  高明里眉头紧皱。
  本来他并不着急结婚,甚至还想晚一点再说。
  但听到他二哥这么说,他心底就有一股逆反心理。
  为什么他要晚几年结婚?
  几个哥哥都结婚了,大哥和二哥都有孩子了,没准三哥也快了,那为什么他要晚几年结婚?
  第420章 高明程想买照相机
  张金玲和高远见,是有那么点亲戚关系的,张金玲的奶奶就是高家村大房一脉的人,从辈分上算,是有关系,但从血缘上算,关系也不深。
  这次罗小华找人给高明里说亲,就有好几个人选,但最终罗小华看中张金玲了。
  张金玲是家里的长姐,下面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为人最是勤快。
  但张金玲也有一些缺点,那就是她的皮肤偏黑,并且嘴唇比较大,有种外翻的感觉,嘴边还有一颗显眼的痣。
  这些小缺点,就显得张金玲的外貌格外的普通。
  如果高明里没有对邓婉婉动心过,那么他对于张金玲的外貌,就不会那么的挑剔。
  但现在把张金玲跟邓婉婉一比较,高明里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这一日,是厂里放假的日子,他借了许多美的自行车,独自骑车回到高家村,然后被罗小华带着去了张金玲的家,商量着订婚的事情。
  张金玲的家坐落在一个小山丘的下面,整个小山丘都是他们家分到的山地,所以将之围了起来,在里面养了不少的鸡,家里有卖小鸡仔和鸡蛋的收入,日子过得还行。
  并且因为张金玲为人勤劳,孵小鸡和养鸡的活,她都会。
  张金玲中等身材,她安静的坐在那里,脸上微带害羞之色。
  如果仔细看,就知道,张家人都有一个标志性的大嘴,并且以后张金玲和高明里生育的孩子,也遗传了这样的大嘴。
  张金玲安静,高明里也安静,似他这般不会来事的小伙子,也是运气好,生在这个时代,如果再过二十年,你若是不会来事,不会讨姑娘欢心,那就准备好打光棍吧!
  罗小华和张金玲的父母谈的高兴,双方说说笑笑间,就把彩礼钱和要买多少东西的事情都商定好了。
  至于婚期,定在六月八号。
  现在已经是五月了,所以很快就要迎来婚期了,那么婚礼要用的种种物品,就可以开始准备起来了。
  罗小华当场给了彩礼,张家人则会拿这钱去找木匠定木箱,到时候会陪送一对木箱,两床被子,一个橱柜、一个脸盆架,一个脸盆,以及一个暖瓶。
  这些就是张金玲的嫁妆了,至于压箱底钱,就得看张金玲的父母愿意给多少了。
  事情谈的顺利,高明里从头到尾都没说几句话,纯粹是来当摆设品的。
  不过张金玲的父母对他也还是比较满意的。
  因为高远见有蒸酒的手艺,一年下来,是有不少进账的,而高明里呢,又是制糖厂的正式工,这可是正经的工人啊!
  这会儿,工人的身份还是很吃香的。
  但很快,随着国内经济市场的变化,很多工人都要下岗了。
  谈妥了婚礼上的事情,张金玲的妈妈说道:“小华,你家在村里是不缺房子,有房子住,但是明里在县里做事,肯定是住在县里的。他现在借住在他二哥家里,倒也没问题。只是,总不能一辈子借住吧?”
  罗小华也想到这点了,其实她心底是不希望高明里住在高明程的家里,就是怕高明里会跟高淑芳一样,到时候站在高明程那边,那自己就白生了一个儿子了。
  于是她说道:“肯定是要买房的,但暂时买不了。亲家,我跟你说实话,现在家里的钱只够彩礼和办酒席,但再等一年,肯定就有钱买房了。”
  她说这话时,表情极为自信,因此张金玲的妈妈就信了她。
  罗小华的确有自信,高远见能够蒸酒赚钱,她每年都种菜卖菜,再加上年底卖掉养的猪,这一年下来,总有两千块左右,再加上高明里自己攒下的钱,应该是能够买一间房子了。
  并且她想,如果还不够的话,那么还可以找老三和淑芳借。
  至于老二,罗小华是打定了主意,老二不先给他们服软道歉,他们是不会理会老二的。
  就当没生这个儿子吧。
  这个念头只一闪而过,因为接下来,他们在张金玲家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又说了很多关于婚后的打算。
  只是罗小华心底真正的打算,却并没有如实的说出口来,她打算等结婚后,再说出口。
  她之所以给高明里相中了张金玲,就是看中张金玲勤劳,因此她想,等高明里和张金玲结婚后,以夫妻两个都借住在高明程家不好为借口,把张金玲留在村里住。
  到时候高明里放假了,就回来住一晚,上班就去县里。
  而张金玲留在村里的话,那么她就可以多买一些鸡仔让张金玲来养,另外还能帮她照顾地里的菜和家里的猪。
  这样一来,罗小华的日子就能够轻松很多。
  只是罗小华心里清楚,如果现在说出口,张金玲好忽悠,但她的爸妈肯定不好忽悠。
  因此她一直藏在心里,迟迟没有说出口来。
  等从张金玲家出来,罗小华美滋滋的对高明里邀功:“看吧!妈给你找了多好的媳妇啊!这张家不穷,也不用担心以后她一个劲的贴补娘家,她性格又好,又勤劳肯干,要不是我们两家有些沾亲带故,你还说不上这么好的媳妇呢!”
  罗小华极为自得,等着高明里表示感谢。
  只是高明里却迟迟没有表示。
  高明里一脸的沉闷,完全没有刚订婚的欢喜和期待。
  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丝后悔。
  当初他问二哥时,二哥让他攒两年钱,然后再相看合适的人,让他不要急着结婚。
  只是那个时候,他突然就觉得十分的不满,都是同胞兄弟,其他几个哥哥都陆续结婚,连孩子都有了。
  那么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晚结婚?
  两年?两年就有彩礼钱和买房钱了吗?高明里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
  所以,靠自己去结婚的话,可能需要三年、四年甚至五年!
  想到这里,高明里就决定听从父母的话,娶了张金玲。
  但他只是对现实低头,并不代表他就真心实意的喜欢张金玲,期待早点娶到张金玲。在他的心里,娶张金玲,就是为了完成任务。
  他答应娶张金玲,爸妈高兴,他也轻松。
  高明里没回应罗小华,而是把罗小华送回高家村后,就直接骑着自行车回县里了。
  罗小华看着高明里闷头闷脑的样子,心底就有些生气,她觉得,肯定是老二带坏了明里!
  这样一想,她就扛着锄头下地干活了,打算今年多种一些菜,多卖点菜钱,早点给明里买个房子,让明里搬出去住。
  和张金玲订婚后,高明里有些闷闷不乐,但回到县里后,还是跟高明程和高淑芳说了这件事。
  高明程有点惊讶,但又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按照惯例,他送高明里一套西服,再送张金玲一件裙子,若是张金玲想穿婚纱,也可以借婚纱出去。
  但高明里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婚纱的提议,说道:“她黑的很,穿婚纱肯定不好看。”
  高明程从不强求,于是说道:“那你哪天带她到县里买结婚用的东西时,就顺便带她到店里挑一件裙子吧。”
  高明里听了,没有马上吭声。
  当天晚上,许多美则是问高明程:“明里结婚后,他老婆也要住到这里来吗?”
  高明里之前是租房住的,后来高明程的服装店开业了,且有空房子,于是看在兄弟的份上,让高明里过来住了。
  只是没有结婚时,还是纯粹的兄弟,但结婚后,那就是两家人了。
  高明程也不知道高明里是怎么个打算的,如果他开口问的话,倒有种要赶人的感觉。
  于是说道:“随他吧,如果住到这里来,你就当亲戚处就行。”
  比起关心高明里的婚姻大事,高明程更关心自己的儿子。
  他抱着小旭旭,左看看,又看看,总觉得有哪里美中不足。
  突然,他想到了。
  照相机!
  他还没有买照相机,没有时刻拍下小旭旭的成长过程!
  真是失策了!要知道,等智能手机大行其道时,人们总是热衷于用手机拍照,时刻捕捉生活中精彩的瞬间。
  一些拍照达人的相册里,简直有数不清的照片。
  而后世的一些孩子们,他们拥有着从出生到长大的照片,这些照片,可以供父母缅怀当年,也可以让孩子们知道自己在不同时间段的模样。
  “多美,我准备买部照相机!我们应该多拍一些照片,不然过几年,我们可能就忘记小旭旭小时候的模样了。”高明程兴奋的说道,开始想是在县里买,还是去羊城买了。
  他决定先去县里的商店找找看,如果没有好的,那就只能去羊城买了。
  许多美对这个提议,也是很感兴趣的,不过她第一个念头,却是问照相机贵不贵。
  她去照相馆拍过照,高明程以前也从照相馆借过照相机,所以她对照相机并不是很陌生。
  只是下意识认为照相机会很贵。
  高明程回忆了一下现在的物价,说道:“国产的照相机,大概在五百块左右,进口的应该要两千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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