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魅惑这个NPC 完结_分卷阅读_161
安菲尔的眼睛是浅金色的,这种颜色的眸子总会给人冰冷淡漠而又威严的感觉,但此时看着冉文宇的时候,却仿佛是化成了一汪温水,脉脉流转。
冉文宇心虚的避开视线,逐渐有些坐立难安,而看出他的不自在,安菲尔则浅笑了一下,收回视线,继续专注自己面前的食物,明明表情和举止都格外平静镇定,但耳垂却悄然红了。
冉文宇感觉,他和安菲尔之间的关系似乎就处于差那么一点捅破窗户纸的阶段,明明这份暧昧之感已经明显的根本无法遮掩,但却偏偏没有一个人迈出那一步。
——冉文宇是肯定不会迈的,他恨不得后退上千八百步;而安菲尔也不知是由于害羞还是心存顾忌,同样没有更进一步的举动。
就在这样安静的甜腻中,两人用完了午餐。安菲尔摇响铃铛,让人将餐桌收拾好,然后询问冉文宇下午的打算:“我下午没有什么安排,你呢?”
冉文宇算了算自己的失忆时间——8小时足够他熬到晚餐之后了,所以冉文宇并不打算再去图书馆掉SAN。
摇了摇头,冉文宇诚实的答道:“我也没有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上午看了太长时间的书,有点头昏脑涨的,下午打算休息一下,大概是出去走走吧。”
安菲尔立刻开心的笑了起来,提出邀请:“既然这样,跟我一起去丛林如何?我知道很多风景漂亮的地方,很适合打发时间。”
能够顺理成章的离开这座危险的神殿当然是好的,冉文宇迟疑了一下便点头答应。
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了个午觉,冉文宇在两点的时候与安菲尔重新汇合,由他带着,走向丛林深处。
安菲尔对丛林极为了解,而有他的陪伴,危机四伏的丛林似乎也变成了和乐友善的后花园。间或会有些小鹿之类的动物跑到他们身边,亲昵的尾随一段距离再离开,仿佛将他们当成了林中的一份子,就连冉文宇都趁机撸了几把毛绒绒,心满意足。
“你似乎很有动物缘?”冉文宇好奇的问道。
安菲尔含笑看着他与毛绒绒互动,耸了耸肩膀:“大概是我从小就在丛林中的神殿内长大,它们早已经习惯我的存在了吧。”
冉文宇点了点头,没有继续深究这个问题——毕竟有些时候,无知是福。
一路悠闲前行,冉文宇终于听到了流水冲刷的声音,拨开层层枝叶,他很快看到了一道小瀑布。
瀑布不高,目测也就五米左右,但水流清澈,激荡起清凉的水雾,扑面而来的水汽让人忍不住精神一震。
瀑布下是一池潭水,动物们或是低头饮水、或是卧在水边休憩,还有几只小崽子在水中扑腾打闹,一派的生机勃勃、和平宁静。
看着这一幕,冉文宇都差点忘记自己正在危机四伏的克苏鲁模组中苦苦挣扎。
安菲尔招呼冉文宇自便,自己则走到潭边一块凸起的大石旁,撩起宽大的白袍,轻盈的三两步跃上大石,随意的坐下。安菲尔的动作格外的熟练而闲适,坐好后,他微微合眸,扬起清俊的面孔迎接清新的水汽,长长的铂金色头发披散在身后,随着微风轻轻拂动,又被阳光镀上一层的流光溢彩,整个人都显得格外安然恬静。
冉文宇站在不远处,又差点要看呆——由于日记里并没有提及玛莎体内会吞噬人类的漆黑触手,所以此时失忆的冉文宇也完全不知道这一点,一颗少男心都差点因为此时的美人与美景动摇沦陷。
连忙移开目光,不断提醒自己这是NPC,冉文宇走向潭水边的毛绒绒,努力用撸毛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当然,不敢再看安菲尔的他也没有发现,当他转身的时候,安菲尔的嘴角轻轻扬起了一个满足而愉悦的弧度。
就在冉文宇坐在沁凉的潭水边,一边撸毛一边撩水玩,终于将自己刚刚的心动丢到脑后时,他突然听到了一首旋律悠扬婉转的哼唱。
冉文宇转头,看向正在用他那悦耳低沉的嗓音轻轻吟唱的安菲尔,等到一段旋律宣告终结,他连忙开口询问:“这是什么歌?”
“哈斯塔之歌。”安菲尔睁开眼睛,看向冉文宇,微笑着答道。
对于安菲尔会吟唱哈斯塔之歌,冉文宇到并不意外,毕竟他已经确定岛上的土著们信仰黄衣之王,而黄衣之王正是哈斯塔的化身,至于哈斯塔之歌,也经常被称呼为“王之吼”、“黄廷之音”,与黄衣之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不过,冉文宇却困惑的皱起眉,一脸的不信。由于日记里说,他已经在安菲尔面前暴露过自己会魔法的事实,所以冉文宇并没有什么顾忌,“我听说过这个魔法,可它的旋律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冉文宇当然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哈斯塔之歌,但是他在现实中的某个跑团角色,却在机缘巧合下学会了这个魔法,所以冉文宇专门翻阅了规则书,仔细了解过这个魔法的设定。
哈斯塔之歌,是一个限制条件高(只在夜间且毕宿五可见时有效)、准备时间长(生效前需要3回合准备期)、魔法和理智消耗大(每回合消耗1D4的魔法和理智)、成功率却很低(需要一次成功的魔力检定),但只要施法成功便能发挥极大威力的单体持续性法术——总体而言很不实用。冉文宇那个角色用过好几次,只成功了一回,还差点将自己也唱疯了。
不过,这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施法后,施法者会发出惊悚的尖锐号叫,使选定目标的皮肉起泡溃烂,变成致命的脓疮。这不仅会造成生命值的伤害,还会大幅度降低目标的外貌和体质,而当被选定目标的体质减少到零或者生命值归零死亡后,其身体将肿胀成一团,在令人作呕的“嘭”声中爆炸,冒着热气的脓血同时溅洒到地面上——可以说整个施法过程既惊悚又恶心,但凡是目睹者都得疯狂掉SAN。
反正冉文宇是不相信,这种令人作呕的魔法会拥有如此美妙的旋律。
对于冉文宇的质疑,安菲尔却并没有给予任何解释。他弯起眼眸,轻笑了一声,带着些许不易被人察觉的蛊惑:“你要学吗?哈斯塔之歌?”
冉文宇犹豫了0.1秒,果断点头:“学!”
——施法过程恶心重要吗?魔法不够实用又如何?白送上门来的魔法,不学才是王八蛋!
第七十八章
得到冉文宇肯定的回答,安菲尔开心的笑了起来。他微微倾身,朝冉文宇伸出了一只手,而冉文宇立刻会意,将自己的手搭在上面,然后被安菲尔轻而易举的拉上了大石。
冉文宇心虚的避开视线,逐渐有些坐立难安,而看出他的不自在,安菲尔则浅笑了一下,收回视线,继续专注自己面前的食物,明明表情和举止都格外平静镇定,但耳垂却悄然红了。
冉文宇感觉,他和安菲尔之间的关系似乎就处于差那么一点捅破窗户纸的阶段,明明这份暧昧之感已经明显的根本无法遮掩,但却偏偏没有一个人迈出那一步。
——冉文宇是肯定不会迈的,他恨不得后退上千八百步;而安菲尔也不知是由于害羞还是心存顾忌,同样没有更进一步的举动。
就在这样安静的甜腻中,两人用完了午餐。安菲尔摇响铃铛,让人将餐桌收拾好,然后询问冉文宇下午的打算:“我下午没有什么安排,你呢?”
冉文宇算了算自己的失忆时间——8小时足够他熬到晚餐之后了,所以冉文宇并不打算再去图书馆掉SAN。
摇了摇头,冉文宇诚实的答道:“我也没有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上午看了太长时间的书,有点头昏脑涨的,下午打算休息一下,大概是出去走走吧。”
安菲尔立刻开心的笑了起来,提出邀请:“既然这样,跟我一起去丛林如何?我知道很多风景漂亮的地方,很适合打发时间。”
能够顺理成章的离开这座危险的神殿当然是好的,冉文宇迟疑了一下便点头答应。
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了个午觉,冉文宇在两点的时候与安菲尔重新汇合,由他带着,走向丛林深处。
安菲尔对丛林极为了解,而有他的陪伴,危机四伏的丛林似乎也变成了和乐友善的后花园。间或会有些小鹿之类的动物跑到他们身边,亲昵的尾随一段距离再离开,仿佛将他们当成了林中的一份子,就连冉文宇都趁机撸了几把毛绒绒,心满意足。
“你似乎很有动物缘?”冉文宇好奇的问道。
安菲尔含笑看着他与毛绒绒互动,耸了耸肩膀:“大概是我从小就在丛林中的神殿内长大,它们早已经习惯我的存在了吧。”
冉文宇点了点头,没有继续深究这个问题——毕竟有些时候,无知是福。
一路悠闲前行,冉文宇终于听到了流水冲刷的声音,拨开层层枝叶,他很快看到了一道小瀑布。
瀑布不高,目测也就五米左右,但水流清澈,激荡起清凉的水雾,扑面而来的水汽让人忍不住精神一震。
瀑布下是一池潭水,动物们或是低头饮水、或是卧在水边休憩,还有几只小崽子在水中扑腾打闹,一派的生机勃勃、和平宁静。
看着这一幕,冉文宇都差点忘记自己正在危机四伏的克苏鲁模组中苦苦挣扎。
安菲尔招呼冉文宇自便,自己则走到潭边一块凸起的大石旁,撩起宽大的白袍,轻盈的三两步跃上大石,随意的坐下。安菲尔的动作格外的熟练而闲适,坐好后,他微微合眸,扬起清俊的面孔迎接清新的水汽,长长的铂金色头发披散在身后,随着微风轻轻拂动,又被阳光镀上一层的流光溢彩,整个人都显得格外安然恬静。
冉文宇站在不远处,又差点要看呆——由于日记里并没有提及玛莎体内会吞噬人类的漆黑触手,所以此时失忆的冉文宇也完全不知道这一点,一颗少男心都差点因为此时的美人与美景动摇沦陷。
连忙移开目光,不断提醒自己这是NPC,冉文宇走向潭水边的毛绒绒,努力用撸毛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当然,不敢再看安菲尔的他也没有发现,当他转身的时候,安菲尔的嘴角轻轻扬起了一个满足而愉悦的弧度。
就在冉文宇坐在沁凉的潭水边,一边撸毛一边撩水玩,终于将自己刚刚的心动丢到脑后时,他突然听到了一首旋律悠扬婉转的哼唱。
冉文宇转头,看向正在用他那悦耳低沉的嗓音轻轻吟唱的安菲尔,等到一段旋律宣告终结,他连忙开口询问:“这是什么歌?”
“哈斯塔之歌。”安菲尔睁开眼睛,看向冉文宇,微笑着答道。
对于安菲尔会吟唱哈斯塔之歌,冉文宇到并不意外,毕竟他已经确定岛上的土著们信仰黄衣之王,而黄衣之王正是哈斯塔的化身,至于哈斯塔之歌,也经常被称呼为“王之吼”、“黄廷之音”,与黄衣之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不过,冉文宇却困惑的皱起眉,一脸的不信。由于日记里说,他已经在安菲尔面前暴露过自己会魔法的事实,所以冉文宇并没有什么顾忌,“我听说过这个魔法,可它的旋律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冉文宇当然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哈斯塔之歌,但是他在现实中的某个跑团角色,却在机缘巧合下学会了这个魔法,所以冉文宇专门翻阅了规则书,仔细了解过这个魔法的设定。
哈斯塔之歌,是一个限制条件高(只在夜间且毕宿五可见时有效)、准备时间长(生效前需要3回合准备期)、魔法和理智消耗大(每回合消耗1D4的魔法和理智)、成功率却很低(需要一次成功的魔力检定),但只要施法成功便能发挥极大威力的单体持续性法术——总体而言很不实用。冉文宇那个角色用过好几次,只成功了一回,还差点将自己也唱疯了。
不过,这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施法后,施法者会发出惊悚的尖锐号叫,使选定目标的皮肉起泡溃烂,变成致命的脓疮。这不仅会造成生命值的伤害,还会大幅度降低目标的外貌和体质,而当被选定目标的体质减少到零或者生命值归零死亡后,其身体将肿胀成一团,在令人作呕的“嘭”声中爆炸,冒着热气的脓血同时溅洒到地面上——可以说整个施法过程既惊悚又恶心,但凡是目睹者都得疯狂掉SAN。
反正冉文宇是不相信,这种令人作呕的魔法会拥有如此美妙的旋律。
对于冉文宇的质疑,安菲尔却并没有给予任何解释。他弯起眼眸,轻笑了一声,带着些许不易被人察觉的蛊惑:“你要学吗?哈斯塔之歌?”
冉文宇犹豫了0.1秒,果断点头:“学!”
——施法过程恶心重要吗?魔法不够实用又如何?白送上门来的魔法,不学才是王八蛋!
第七十八章
得到冉文宇肯定的回答,安菲尔开心的笑了起来。他微微倾身,朝冉文宇伸出了一只手,而冉文宇立刻会意,将自己的手搭在上面,然后被安菲尔轻而易举的拉上了大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