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 第442节
方圆三百里之内只有我们兄弟驻守在这里,这不是长久之计。”
侯俊道:“不是说要把内地百姓迁徙过来吗?”
裴林坐在马上抬腿踢了侯俊一脚道:“要不,把你的家眷迁徙过来?”
侯俊摇摇头道:“这里只适合放牧,不适合种庄稼,而且冬天冷的要死,我疯了才会这么干。”
裴林笑道:“是这个理,可是,这片土地我们就不要了?”
侯俊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的道:“那自然是不成的,这是兄弟们打下来的。”
裴林抽抽鼻子道:“你知道蓝田城给我们送补给的靡费是多少?”
侯俊笑道:“这谁不知道啊,三比一。”
裴林叹口气道:“蓝田城送过来三斤粮食,到这里之后,只剩下一斤不到,送补给的过程中还时不时地有民夫被狼叼走。
代价太大了。
不送又不成,我们按照李将军的命令,每年,争取将哨所向北迁徙一百里,不出十年,从蓝田城运送物资的时候,送十斤能到一斤就不错了。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才需要这些牧民,他们在这里有牧场,我们也能就地获得补给,这可能就是蓝田的大佬们开始考虑接纳这些牧民的原因。
去办事吧,我们保护他们,他们给我们提供粮食,没坏处。”
侯俊皱着眉头纵马来到那个领头的老牧人跟前用蒙古语道:“你是他们的首领吗?”
老牧人双手合十道:“我们是莫日根活佛的信众,是活佛让我们来的。”
孙国信的大名早就传遍草原,侯俊对莫日根这个名字还是知晓的,只是不知道这位大活佛也是蓝田县的超级大佬。
“从今后,你就是这群人的里长了,你叫什么名字?”
“巴图。”
“好的,巴图里长,现在让每一个牧人都到我身边,我给你们颁发身份证明,有了这个东西,你们就能自由自在的在这里放牧了。
每年冬至日收税一次,放心,执行的是你们祖先成吉思汗的税率,一头牛,我们收取一条牛腿,每十只羊,我们拿走一只,骆驼以及其余牲畜不收税,以里为收税标准。”
老巴图吃惊的道:“一年?”
侯俊哑然失笑道:“总要给牲口长大的时间吧?”
说着话就从战马上跳下来,从马包里拿出厚厚一摞子硬纸片,当场写了巴图的名字,还标注了他里长的职务,最后用了一次都没有用过的官印。
把硬纸片递给巴图道:“小心保管,千万不敢丢了,要是丢了人家会把你们当成盗贼来对付的。”
巴图手里捧着硬纸片瞅着侯俊道:“我们可以在这里放牧?”
说着话还用手指指广袤的草原。
侯俊道:“哨所在你们东边十里的地方,如果遇到狼群,或者马贼,就去哨所报信,我们会帮你们赶走狼群,杀掉马贼的。”
老巴图高兴地连连点头,欢快的招呼同伴们快快过来,这一次,老家伙很精明,连月子里的孩子都抱过来让侯俊填写名单,顺便给起个名字。
粗通文墨的侯俊想了好久,就把自己的小名给填了上去,于是,侯狗儿,侯一,二,三就很快正式出现在了蓝田县浩如烟海的户籍名册中。
交代完事情,裴林就带着部下离开了这片水源地。
等军兵都走远了,老巴图还拿着自己的硬纸片与族人面面相觑了良久,才猛地爆发出一阵欢呼。
他们难以置信的是,如此肥美的一片草场从此就是他们的牧场了。
“活佛指引的道路……”
裴林跟侯俊,他们对这件事的认知还是很低的,他们仅仅知道收揽牧民归来的一部分好处。
在牧民中去王爷化,去族长化,培育新宗教,将牧人纳入国家管理体系,才是蓝田县放牧民们归来的主要目的。
大明疆界宽广,生态多种多样,地貌更是千差万别。
虽然汉民族的秉性坚韧的如同蟑螂一般,可以全地形,全生态的生长,终究,在某些地域,他们的生产力是远远不如这些职业牧人的。
民族冲突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件事,先期是杀戮,是灭绝,到了后期又会变成救人与和平共处,当然,这必须是在一个大一统的前提下。
当越来越多的蒙古人,乌斯藏人进入了蓝田户籍册之后,就会形成一种新的风潮,会在很大程度上减轻,降低民族冲突。
否则,一个如此巨大的国家,总是处在战争状态这并不符合汉人的利益。
等这些牧人们进入蓝田体系之后,就会有不要命的商贾去找他们进行贸易……哪怕这些人远在天边,这对商人来说都不算一回事,只要他们的产出有足够的价值,价钱足够低!
蓝田就是一架巨大的抽水机,只要是云昭认可的民族,都会受到这架抽水机的吸引,最终会被抽水机抽走,跟数量庞大的汉民族混合在一起,最终被搅拌成一个有共同价值观,共同利益的国家。
在云昭出现以前,汉民族只有种族之分,没有国家的概念,即便是有,那也是家的概念,现在,云昭要做的就是提升国家概念。
有了国家概念之后,包容性就大了,只要在认可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很多事情办起来就相对容易。
很久以前云昭无意中认识了一个高逼格的文化人,他做的文化就是客家人文化,在这个基础上,这个牛逼的人物提出一个泛理论——大客家人。
传统意义上的客家人是指五胡乱华之后被迫南迁的汉人,现在,在这位的理论中,只要是离开家乡去南方打拼的人都被他纳入到了大客家人的范畴之内。
如此一来,‘天下无人不客家’的场面就出现了,很方便他骗钱,骗任何东西。
对此,云昭非常的佩服。
这东西就是一个模式,可以套用在任何地方,当云昭对草原,沙漠,高原,雪山有野心的时候,这个“大客家人”概念就自觉不自觉的钻进了他的脑袋。
第006章 老子原来是独一无二的
牧民们大着胆子开始南迁,只是孙国信工作的一个方面。
当孙国信信奉的宁玛派红教开始在蒙古草原拥有数百万信徒的时候,一个年轻的黄教喇嘛带着浩浩荡荡的数量达到八百人的随从队伍从哲蚌寺来到了长安城。
这个名叫阿旺的喇嘛,据说是一位转世灵童,天生灵智。
同时,他也是日喀则的主人。
建州悍将多尔衮追杀蒙古王到大草滩的时候,他曾经见过多尔衮,那个时候他的年岁不大,却与多尔衮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自从建州人与青海一地的联系被蓝田城生生斩断之后,他就沉默了好多年,没想到在这个时候他居然不请自来。
还说是佛的召唤。
这就很灵异了,云昭的魂魄就是没头没脑的钻进一个躯壳里的,所以,他很希望见到一个跟他有同样经历的人。
云昭对转世灵童的事情并不陌生。
至少,在他年少的时候,就曾经经历过班禅活佛转世事件。
那时候,他认为这是一个政治事件,对国家稳定是一个大事件。
这位阿旺喇嘛的转世过程就神奇的太多了,据说,上一任老喇嘛过世之前,曾经亲口描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以及几个特殊的物件,然后就撒手尘寰,在他灵魂将要离开身体的时候,他的手无力地下垂。
手指的地方就是方向,于是,就有数百位喇嘛骑上马朝老喇嘛手指的地方狂奔。
这一跑,就足足跑了好几个月,当然,也有跑好几年的,喇嘛们在日喀则地方终于看到了一个神奇的孩子,这个穿着彩衣的孩子,见到这群人就说:“啊,你们找到我了。”
然后,这群人就迅速按照老喇嘛的遗言检查这个孩子,最后发现,这个孩子非常符合老喇嘛遗言中的描述,于是,他们就把这个孩子当成备选之一,然后,继续找。
但凡是被这些喇嘛找到的孩子从此就不属于他的父母了,而他父母拥有的一切却都是这个孩子的。
等孩子们被送到哲蚌寺之后,喇嘛们就开始闭门挑选,检查。
直到其中的一个孩子被认定是转世灵童了,才会罢休,而其余的孩子都会成为侍奉这个转世灵童的喇嘛侍从。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有奇怪的战争,斗杀,死亡,失踪事件,不过,从总体上,还算靠谱。
不过,再过一百五十年,这种经常引发战争,斗杀事件的遴选转世灵童过程,就会出现一个奇怪的东西——一枚金瓶子。
这个过程叫做——金瓶掣签。
准确的说,当时的王朝不允许大家作弊了,开始用抽签来决定,这一方面维持了转世灵童的神秘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公平性。
当然,这些事情都是云昭脑袋里的事情,就目前而言,谁当活佛,还是要看实力的。
喇嘛们是不相信喇嘛们的,所以,他们希望有一个强大的势力参与其中,保证这个新近被选出来的活佛具有权威性。
以前的时候,是蒙古王林丹,现在,林丹汗死了很长时间了,不能给新选出来的活佛护法,最麻烦的是阿旺选好的护教法王现在被云昭阻挡在数千里之外,没有办法帮他的忙。
所以,已经占据了甘肃全部,青海一部分以及宁夏全境的云昭,就成了一个很好的法王人选。
现如今,阿旺最麻烦的对手就是——拥有数百万信徒的孙国信!
一旦孙国信成为红教敏令赤钦仁波切,并完成灌顶之后,就成了他这个黄教转世灵童最大的敌人。
所以,阿旺前来的目的,就是希望云昭能够成为他的护教法王,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借助云昭世俗的力量弄死孙国信,完成黄教大一统的大业。
云昭是一头胃口奇大的野猪,这一点世人皆知!
所以,阿旺带来的礼物非常的丰盛,堪称琳琅满目。
云昭与阿旺的谈话,同样是热烈而坦诚的,且非常的有成效,就目前而言,他们两个已经达成了一致的事情就是——大家都很讨厌草原活佛莫日根!
能达成一致意见,这已经让阿旺非常满意了,剩下的一些俗事就轮到那些大喇嘛跟蓝田政务司,秘书监继续商谈。
乌斯藏很大,很高,云昭出了大力之后,总不能什么都没有吧?
毕竟,云昭对乌斯藏这块土地有着很深的感情……不管是谁上辈子被弄到羊八井修建地热站三年,并且把大半头发丢那里,都会对那片广袤的土地生出感情来的。
一连三天,云昭与阿旺步行丈量了玉山之高,用眼睛观察了蓝田县之富,用胃品鉴了关中食物的多样性,甚至还用耳朵聆听了明月楼歌手天籁一般的歌声。
两人的关系在飞速加深中,甚至到了联床夜话的程度。
“阿旺啊,转世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有没有一种用力从一小口钻穿紧身皮衣的感觉?”
“阿彘,转世是一种神之又神,玄之又玄的事情,是六识的一种转移,是学识的一种传承,是霍然飞到白云之上见大日如来受戒的神奇经历。
身体不过是臭皮囊,不值一提。”
听阿旺这样说,云昭立刻就知道这家伙是一个骗子。
当初他就是用力钻小口紧身皮衣才占据这具身体的,钻完之后,昏睡了三天,差点把母亲活活吓死,日夜抱着他唱歌,才把他从黑暗中哄回来的。
哪来的什么大日如来,如果有,那也是云娘伪装的。
跟骗子多说一句话都是一种浪费,于是,云昭就放弃了追究同行的行为,开始把全部身心都放在如何通过控制阿旺,来控制荒蛮中的乌斯藏。
大家如果是同行,自然会有一种新的局面出现,对待他们的态度也会完全不同。
现在,既然面前的这个人只是接受了前人的学问,而不是像他一样接受了后世的学问,这个人对云昭来说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侯俊道:“不是说要把内地百姓迁徙过来吗?”
裴林坐在马上抬腿踢了侯俊一脚道:“要不,把你的家眷迁徙过来?”
侯俊摇摇头道:“这里只适合放牧,不适合种庄稼,而且冬天冷的要死,我疯了才会这么干。”
裴林笑道:“是这个理,可是,这片土地我们就不要了?”
侯俊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的道:“那自然是不成的,这是兄弟们打下来的。”
裴林抽抽鼻子道:“你知道蓝田城给我们送补给的靡费是多少?”
侯俊笑道:“这谁不知道啊,三比一。”
裴林叹口气道:“蓝田城送过来三斤粮食,到这里之后,只剩下一斤不到,送补给的过程中还时不时地有民夫被狼叼走。
代价太大了。
不送又不成,我们按照李将军的命令,每年,争取将哨所向北迁徙一百里,不出十年,从蓝田城运送物资的时候,送十斤能到一斤就不错了。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才需要这些牧民,他们在这里有牧场,我们也能就地获得补给,这可能就是蓝田的大佬们开始考虑接纳这些牧民的原因。
去办事吧,我们保护他们,他们给我们提供粮食,没坏处。”
侯俊皱着眉头纵马来到那个领头的老牧人跟前用蒙古语道:“你是他们的首领吗?”
老牧人双手合十道:“我们是莫日根活佛的信众,是活佛让我们来的。”
孙国信的大名早就传遍草原,侯俊对莫日根这个名字还是知晓的,只是不知道这位大活佛也是蓝田县的超级大佬。
“从今后,你就是这群人的里长了,你叫什么名字?”
“巴图。”
“好的,巴图里长,现在让每一个牧人都到我身边,我给你们颁发身份证明,有了这个东西,你们就能自由自在的在这里放牧了。
每年冬至日收税一次,放心,执行的是你们祖先成吉思汗的税率,一头牛,我们收取一条牛腿,每十只羊,我们拿走一只,骆驼以及其余牲畜不收税,以里为收税标准。”
老巴图吃惊的道:“一年?”
侯俊哑然失笑道:“总要给牲口长大的时间吧?”
说着话就从战马上跳下来,从马包里拿出厚厚一摞子硬纸片,当场写了巴图的名字,还标注了他里长的职务,最后用了一次都没有用过的官印。
把硬纸片递给巴图道:“小心保管,千万不敢丢了,要是丢了人家会把你们当成盗贼来对付的。”
巴图手里捧着硬纸片瞅着侯俊道:“我们可以在这里放牧?”
说着话还用手指指广袤的草原。
侯俊道:“哨所在你们东边十里的地方,如果遇到狼群,或者马贼,就去哨所报信,我们会帮你们赶走狼群,杀掉马贼的。”
老巴图高兴地连连点头,欢快的招呼同伴们快快过来,这一次,老家伙很精明,连月子里的孩子都抱过来让侯俊填写名单,顺便给起个名字。
粗通文墨的侯俊想了好久,就把自己的小名给填了上去,于是,侯狗儿,侯一,二,三就很快正式出现在了蓝田县浩如烟海的户籍名册中。
交代完事情,裴林就带着部下离开了这片水源地。
等军兵都走远了,老巴图还拿着自己的硬纸片与族人面面相觑了良久,才猛地爆发出一阵欢呼。
他们难以置信的是,如此肥美的一片草场从此就是他们的牧场了。
“活佛指引的道路……”
裴林跟侯俊,他们对这件事的认知还是很低的,他们仅仅知道收揽牧民归来的一部分好处。
在牧民中去王爷化,去族长化,培育新宗教,将牧人纳入国家管理体系,才是蓝田县放牧民们归来的主要目的。
大明疆界宽广,生态多种多样,地貌更是千差万别。
虽然汉民族的秉性坚韧的如同蟑螂一般,可以全地形,全生态的生长,终究,在某些地域,他们的生产力是远远不如这些职业牧人的。
民族冲突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件事,先期是杀戮,是灭绝,到了后期又会变成救人与和平共处,当然,这必须是在一个大一统的前提下。
当越来越多的蒙古人,乌斯藏人进入了蓝田户籍册之后,就会形成一种新的风潮,会在很大程度上减轻,降低民族冲突。
否则,一个如此巨大的国家,总是处在战争状态这并不符合汉人的利益。
等这些牧人们进入蓝田体系之后,就会有不要命的商贾去找他们进行贸易……哪怕这些人远在天边,这对商人来说都不算一回事,只要他们的产出有足够的价值,价钱足够低!
蓝田就是一架巨大的抽水机,只要是云昭认可的民族,都会受到这架抽水机的吸引,最终会被抽水机抽走,跟数量庞大的汉民族混合在一起,最终被搅拌成一个有共同价值观,共同利益的国家。
在云昭出现以前,汉民族只有种族之分,没有国家的概念,即便是有,那也是家的概念,现在,云昭要做的就是提升国家概念。
有了国家概念之后,包容性就大了,只要在认可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很多事情办起来就相对容易。
很久以前云昭无意中认识了一个高逼格的文化人,他做的文化就是客家人文化,在这个基础上,这个牛逼的人物提出一个泛理论——大客家人。
传统意义上的客家人是指五胡乱华之后被迫南迁的汉人,现在,在这位的理论中,只要是离开家乡去南方打拼的人都被他纳入到了大客家人的范畴之内。
如此一来,‘天下无人不客家’的场面就出现了,很方便他骗钱,骗任何东西。
对此,云昭非常的佩服。
这东西就是一个模式,可以套用在任何地方,当云昭对草原,沙漠,高原,雪山有野心的时候,这个“大客家人”概念就自觉不自觉的钻进了他的脑袋。
第006章 老子原来是独一无二的
牧民们大着胆子开始南迁,只是孙国信工作的一个方面。
当孙国信信奉的宁玛派红教开始在蒙古草原拥有数百万信徒的时候,一个年轻的黄教喇嘛带着浩浩荡荡的数量达到八百人的随从队伍从哲蚌寺来到了长安城。
这个名叫阿旺的喇嘛,据说是一位转世灵童,天生灵智。
同时,他也是日喀则的主人。
建州悍将多尔衮追杀蒙古王到大草滩的时候,他曾经见过多尔衮,那个时候他的年岁不大,却与多尔衮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自从建州人与青海一地的联系被蓝田城生生斩断之后,他就沉默了好多年,没想到在这个时候他居然不请自来。
还说是佛的召唤。
这就很灵异了,云昭的魂魄就是没头没脑的钻进一个躯壳里的,所以,他很希望见到一个跟他有同样经历的人。
云昭对转世灵童的事情并不陌生。
至少,在他年少的时候,就曾经经历过班禅活佛转世事件。
那时候,他认为这是一个政治事件,对国家稳定是一个大事件。
这位阿旺喇嘛的转世过程就神奇的太多了,据说,上一任老喇嘛过世之前,曾经亲口描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以及几个特殊的物件,然后就撒手尘寰,在他灵魂将要离开身体的时候,他的手无力地下垂。
手指的地方就是方向,于是,就有数百位喇嘛骑上马朝老喇嘛手指的地方狂奔。
这一跑,就足足跑了好几个月,当然,也有跑好几年的,喇嘛们在日喀则地方终于看到了一个神奇的孩子,这个穿着彩衣的孩子,见到这群人就说:“啊,你们找到我了。”
然后,这群人就迅速按照老喇嘛的遗言检查这个孩子,最后发现,这个孩子非常符合老喇嘛遗言中的描述,于是,他们就把这个孩子当成备选之一,然后,继续找。
但凡是被这些喇嘛找到的孩子从此就不属于他的父母了,而他父母拥有的一切却都是这个孩子的。
等孩子们被送到哲蚌寺之后,喇嘛们就开始闭门挑选,检查。
直到其中的一个孩子被认定是转世灵童了,才会罢休,而其余的孩子都会成为侍奉这个转世灵童的喇嘛侍从。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有奇怪的战争,斗杀,死亡,失踪事件,不过,从总体上,还算靠谱。
不过,再过一百五十年,这种经常引发战争,斗杀事件的遴选转世灵童过程,就会出现一个奇怪的东西——一枚金瓶子。
这个过程叫做——金瓶掣签。
准确的说,当时的王朝不允许大家作弊了,开始用抽签来决定,这一方面维持了转世灵童的神秘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公平性。
当然,这些事情都是云昭脑袋里的事情,就目前而言,谁当活佛,还是要看实力的。
喇嘛们是不相信喇嘛们的,所以,他们希望有一个强大的势力参与其中,保证这个新近被选出来的活佛具有权威性。
以前的时候,是蒙古王林丹,现在,林丹汗死了很长时间了,不能给新选出来的活佛护法,最麻烦的是阿旺选好的护教法王现在被云昭阻挡在数千里之外,没有办法帮他的忙。
所以,已经占据了甘肃全部,青海一部分以及宁夏全境的云昭,就成了一个很好的法王人选。
现如今,阿旺最麻烦的对手就是——拥有数百万信徒的孙国信!
一旦孙国信成为红教敏令赤钦仁波切,并完成灌顶之后,就成了他这个黄教转世灵童最大的敌人。
所以,阿旺前来的目的,就是希望云昭能够成为他的护教法王,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借助云昭世俗的力量弄死孙国信,完成黄教大一统的大业。
云昭是一头胃口奇大的野猪,这一点世人皆知!
所以,阿旺带来的礼物非常的丰盛,堪称琳琅满目。
云昭与阿旺的谈话,同样是热烈而坦诚的,且非常的有成效,就目前而言,他们两个已经达成了一致的事情就是——大家都很讨厌草原活佛莫日根!
能达成一致意见,这已经让阿旺非常满意了,剩下的一些俗事就轮到那些大喇嘛跟蓝田政务司,秘书监继续商谈。
乌斯藏很大,很高,云昭出了大力之后,总不能什么都没有吧?
毕竟,云昭对乌斯藏这块土地有着很深的感情……不管是谁上辈子被弄到羊八井修建地热站三年,并且把大半头发丢那里,都会对那片广袤的土地生出感情来的。
一连三天,云昭与阿旺步行丈量了玉山之高,用眼睛观察了蓝田县之富,用胃品鉴了关中食物的多样性,甚至还用耳朵聆听了明月楼歌手天籁一般的歌声。
两人的关系在飞速加深中,甚至到了联床夜话的程度。
“阿旺啊,转世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有没有一种用力从一小口钻穿紧身皮衣的感觉?”
“阿彘,转世是一种神之又神,玄之又玄的事情,是六识的一种转移,是学识的一种传承,是霍然飞到白云之上见大日如来受戒的神奇经历。
身体不过是臭皮囊,不值一提。”
听阿旺这样说,云昭立刻就知道这家伙是一个骗子。
当初他就是用力钻小口紧身皮衣才占据这具身体的,钻完之后,昏睡了三天,差点把母亲活活吓死,日夜抱着他唱歌,才把他从黑暗中哄回来的。
哪来的什么大日如来,如果有,那也是云娘伪装的。
跟骗子多说一句话都是一种浪费,于是,云昭就放弃了追究同行的行为,开始把全部身心都放在如何通过控制阿旺,来控制荒蛮中的乌斯藏。
大家如果是同行,自然会有一种新的局面出现,对待他们的态度也会完全不同。
现在,既然面前的这个人只是接受了前人的学问,而不是像他一样接受了后世的学问,这个人对云昭来说就没有多大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