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厉害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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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了,她开始准备晚餐。
  她庆幸自己没睡过头,可以精心准备一桌最丰盛的晚宴。
  说来好笑。
  她的厨艺还是为了叶启寒特地去学的。
  那时看杂志,也不知道怎么的,一句“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入了她的眼。
  她心血来潮,找了个顶级厨师,跟着人家去学厨艺。
  她聪明,学什么东西都快,热情劲儿上来,肯用心、肯吃苦、肯钻研,还真让她练出一手不错的厨艺。
  只不过,她这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凡事三分钟热度。
  等那个热情劲儿过去,她就很少下厨了。
  只有爸爸、弟弟和叶启寒过生日或者年节时,她为表心意,才会进厨房露那么一两手。
  自己精心准备一桌晚宴,这已经是她当初那股热情劲儿退下之后,再没有过的事。
  叶启寒如果知道,估计能到嫉妒疯了。
  明姝先清洗食材,把食材洗净切好备用。
  把食材全都准备好,她先做出四个凉菜,然后把汤煲在火上,小火慢炖。
  看看时间,快六点了,她给战墨辰打电话,问他们什么时候能到。
  战墨辰说,他和莫白就在楼下,随时能到。
  明姝让他们现在过来。
  挂断电话后,明姝把门打开虚掩,然后进了厨房,开始炒热菜。
  食材全都准备好,热菜出锅也很快。
  战墨辰和莫白推门进来时,她已经端了两道热菜上桌,刚好端着第三道热菜,往餐桌上放。
  听到开门声,明姝抬头看过去,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战大哥、阿白,你们来了!……啊,还有小五!”
  明姝手上有油。
  她蹲下身,用脸蛋儿亲昵的蹭了蹭小五的大脑袋。
  小五的尾巴摇的像是风火轮,大脑袋使劲儿往姝姝怀里拱,嘴里还“唔唔唔”的叫着撒娇。
  明姝喜欢的恨不得啃它两口。
  她终于还是没忍住,使劲儿揉了揉小五的大脑袋,“小五乖乖等着,姝姝给你炖了肉骨头!肉最多最多的肉骨头!”
  莫白弯腰,圈着小五的脖子,把它带到一边,点着它的脑袋教育它:“小五,你见了美女就往人家怀里钻,这是不对的!你不能因为你是一条狗,就这么随便的去占人家便宜!”
  明姝被他逗笑,笑着问:“小五喜欢美女?”
  莫白说:“小五是在军营里长大的,军营里都是大男人,迄今为止,小五只喜欢你一个女的,我总觉得,肯定是它也知道,你特别特别美!”
  他拍了小五的脑袋一下,“你看,连狗都会看脸下菜碟了,可见颜值这玩意儿有多重要!”
  没哪个女孩儿不喜欢别人夸自己漂亮,明姝也不例外。
  明姝被莫白夸的美美的,揉揉小五的大脑袋说:“战大哥,阿白,你们先坐,我马上就好!”
  几分钟后,另两道热菜上桌。
  四凉四热,四荤四素,还有一盅安神养胃的枸杞全菌软骨汤。
  八菜一汤,色香味俱全,卖相极好,不比星级酒店差。
  莫白尝了一口,品了品滋味,冲明姝竖起大拇指,“厉害厉害!真没想到,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会做菜,还做的这么好吃!我还以为你会请我们吃水煮方便面!”
  “怎么可能?”明姝失笑,在他对面坐下,“没有金刚钻,哪敢揽瓷器活?没点厨艺,怎么敢请你和战大哥来家里吃饭?”
  “怎么不可能?”莫白说:“现在会做饭的女孩儿越来越少了,比大熊猫还稀有,毕竟外卖越来越方便,而且你看上去娇生惯养的,一看就是被宠大的,根本不像会做饭的样子。”
  明姝一点都不想提她当初脑残的为了抓住叶启寒的胃,特意去学厨艺的事情,拿起桌上的酒,给战墨辰和莫白满上,“战大哥,阿白,谢谢你们三番两次救我,我敬你们一杯。”
  她最后给自己满上,举杯要喝,手腕却被战墨辰按住。
  战墨辰夺过她手中的酒杯,把桌上的菜往她跟前推了推,“你身上有伤,不能喝酒,多吃菜。”
  明姝:……
  忽然有种她是客人,战墨辰才是主人的错觉!
  可她确实是主人啊!
  身为主人家请客,怎么可以不喝酒?
  她趁战墨辰不注意,一把抓过被战墨辰抢过去的酒杯,仰头就把杯中酒全都喝了。
  战墨辰:……
  莫白:……
  明姝喝的太急,呛到了,捂着嘴咳嗽,脸都红了。
  战墨辰坐了正座,明姝坐在他的右手边,见明姝咳的难受,他犹豫了下,轻轻拍她的后背。
  “咳咳……我没事,战大哥……”明姝咳的眼睛都红了,冲战墨辰连连摆手,“战大哥,你不用管我,我就喝这一杯,你和莫白随意!”
  她固执的冲战墨辰和莫白亮了亮杯底,示意她把杯中酒全都喝了。
  这大概是前阵子她在广告公司陪酒落下的毛病了,喝酒爽快喝的多,才代表心诚意诚,给对方面子,足够重视对方。
  可惜她身上有伤,不能多喝,不然她肯定放开了陪着战大哥和莫白喝。
  战墨辰见她还是捂着嘴小声咳嗽,用公筷给她夹了一块凉菜,放进她面前的餐盘:“吃这个,压一压!”
  “嗯嗯,谢谢战大哥,”她看着战大哥和莫白说:“我忘了我身上有伤,不能陪你们喝酒,不然我就过几天再请你们吃饭了,陪你们喝个痛快!”
  莫白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女孩儿,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挺纤柔漂亮的女孩儿,娇软妍丽的像是清晨带露的花瓣一样,说起喝酒却这样的豪爽。
  他忍不住问:“你经常喝酒吗?酒量很好?”
  “嗯,酒量不错,”明姝笑着说:“家里没出事前,喜欢喝一点红酒、鸡尾酒,后来家里出事后,在广告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都是红的白的混着喝,两三瓶都是寻常事。”
  提及那段经历,明姝很坦然,丝毫没有遮着掩着的意思。
  在广告公司那段时间,她的确陪酒了,但她没卖身,也没出卖过尊严,就只是简简单单的陪着喝酒而已,完全字面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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