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绝症
沈凤兰急忙拉女儿到洗手间,打开水龙头,手掌沾沾凉水,轻轻拍打她光洁,高耸的额头。
透过洗脸台上的圆镜,沈丹箐仔细端详着自己的身体。
巴掌大的狐狸脸,青白色的肌肤。被水浸湿的头发,打成卷蜷缩在面颊两侧。一双眼睛狭长,深陷的双眼皮层次分明。内眼睑向下,眼梢向上吊着,像极了一头狐狸。
只是,这美艳的女人太过憔悴。鼻子里塞着的两团卫生纸,因为吸满了血,从白色变成了鲜红。纸团下面两片性感的厚唇却没有半点血色。
心脏撕裂般的疼痛,沈丹箐第一次觉得自己看到了生命的尽头。
“钱你也已经拿到,我今天好累,准备歇息了。”
沈丹箐强压着情绪,沉着脸色的将沈凤兰往门外推。
“唉,唉!死丫头……”
防盗门咣的一声把沈凤兰阻在门外。
屋内的沈丹箐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悲伤,趴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哭的撕心裂肺。
不知过了多久,许是沈丹箐哭的太累,直接睡了过去,待起床时,已是第二日清晨。窗外的朝阳给冰冷的房间渡上一层金黄色的纱。
新的一天,只能把一切全部压在心底。
要不又该怎么办?自怨自艾,寻死觅活么?找一栋高层,站在楼顶纵身一跃!或者吃下安眠药,再打开房间的煤气阀门。要不然就割腕,就吞金。死的方式很多,总比活着容易。
她本来就只有一年的寿命了!掐着指头算还有365天,早死晚死都得死。自裁反而会让自己最后几个月免受病痛的折磨。
可是,沈丹箐不想。活了22年,她除了上学读书,便是矫揉造作的装女神。追求者众多,却顶多是混顿大餐,收收礼物。牵手接吻时而有之,真正的用心谈恋爱,为爱鼓掌的事情还从未发生过。
沈丹箐想,在自己临死之前,或许应该找一个不那么讨厌的人,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从女孩变成女人,也算不白活了一回。
然后便是回老家,见一面自己的父亲,尽管沈丹箐连父亲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模样更是模糊。可是沈丹箐记得他姓王,倘若花些心思,也是应该可以找到的。
最主要的是尽可能的多赚钱。
都怪沈凤兰,烂赌上瘾欠下的一屁股债务,50多岁的人了,一没房产,二没存款,浑身的公主病还不会做饭,若是自己一死,沈凤兰彻底没了依靠,恐怕要沦落到流浪街头,人人喊打!
便是被讨债的打死也是她活该。
沈丹箐恨恨地想着,那个女人,自己已经十几年没有叫过她妈妈了,可是有些东西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比如亲情,比如血脉。
“谁让你欠她一条命?”沈丹箐无奈地自嘲,崭新的一天,生活的巨石愈加沉重。
打开手机,手机就爆炸似的响个不停。
46个未接来电,一百多条微信。都是侯振聿打来的。
沈丹箐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心里默念。
“这个侯振聿,简直变态!”
只好原路播回,即刻便被接通,侯振聿该是一直守在手机前。
沈丹箐打开扩音,把手机放到床上,嘟着嘴抱怨。
“侯大老板,打这么多电话是在勾魂么?”
“我的小祖宗,我还当你出意外死了,正想着给你买块墓地,再多烧些纸钱。”
明明担心了一夜,侯振聿嘴里却始终不依不饶。
“呃……。”这侯振聿,歪打正着挫人痛处,沈丹箐气的微微停顿,紧接着连珠炮似的还击回去。
“死也拉你做垫背,诅咒我总有你后悔的时候。等我变成厉鬼,第一个先勾你的魂,索你的命。”
“我的魂早就让你勾走了好么?现在只盼着,你把我的人也一并收走。”
开玩笑时,脱口而出的多数都是实话。
沈丹箐快要死了!他喜欢侯振聿么?其实,他是喜欢的。可是即使再喜欢又有什么用?
沈丹箐的母亲是赌徒,就像一个永远也填不满的无底洞。
侯振聿虽然有钱,但是沈丹箐总是不想拖累他。更何况,现在沈丹箐已经身患绝症。
沈丹箐拒绝和侯振聿给自己安排的工作,然后就如同那个姓侯的跟我们所说的一样。他们一起去了人力资源局。
找到那个所谓的高薪工作。
我问沈丹箐道。
“你究竟是怎么死的?晋城的山区里真的有那个神秘的庄园吗?”
沈丹箐笃定的点点头。
“侯振聿在那里陪我工作了两天,就在他离开之后,我见到了那个庄园的主人。
在侯振玉走之后,我的工作是仍然是在西角园里面除草。
西角园的石门边有一颗碗口粗的大树,生的枝繁叶茂,郁郁葱葱。
我在那工作了整整一下午,蹲的腿有些发麻。
并且此时太阳正毒。我就想着先歇息一下。
我一瘸一拐的跑到大树下偷闲,树叶帮我抵着阳光,惬意极了。
其实,西角园中间的杂草已经除光,只剩下围墙边上,那围墙上不知攀了什么不知名的藤蔓,红樱桃大小的果子,叶子呈八角形,植物静脉上都是刺。
待我歇息完之后。
我仗着自己清瘦灵敏,像一袭风一样钻进了藤蔓团里。
这些藤蔓如同长了手臂,见了美女,一条条占便宜似的困住了我。
没一会儿的功夫,我的手臂和脚腕,但凡肉体裸露的地方,都被刮的起了红檩子。
我箐皮肉本来就软嫩,凭空添上这些红印,一条一条显得那么触目惊心。
我被这些藤蔓刺的剧痛,泪水含在眼圈里打转。想要挣脱出来,却越缠越紧。
“有人吗,救命,有人吗?”我说话已经带着哭腔。
我见叫不来人,更是心焦,也不知是太过辛苦,或是委屈,亦或是想起自己命不久矣,泪珠子扑簌扑簌落下,落在自己的唇尖上,点成一颗珍珠痣。
“别急,我来救你!”耳畔突然响起一句磁性的男音。
我抬起头,只见一张苍白的脸庞,赫然出现在自己眼前。
好一张俊美的脸庞,额头高耸,黑色的眸子闪闪发光,好似在诉说无声的情话。薄唇微微上翘,却透着一股淡淡的邪气。
这男人比我高了半头,站在她面前,有着说不出的威严与安全感。总之,我见到他便觉得舒服与信任。
“你是?”
我眼里溢着淡淡的愁容。
“很重要吗?”
那男人云淡风轻,双眼怔怔地望着面前的我,不知不觉眼框里啜满了泪水。
“你叫什么名字?”
他情不自禁的用食指点点我的嘴唇,擦去她唇珠上那么泪滴。
“你!”
我微微一怔,只觉的双唇仿佛被木炭灼一下,顿时生起一片红晕,从嘴唇蔓延到脸颊,再到耳根。
吞吞吐吐,心乱如麻。“沈丹箐。”
他满意的点点头,从此把这个名字镌刻在心尖。
“别动,我帮你出来。”
他从我手中夺过那把小锄头,两个人指尖不经意间碰触,他突然好喜欢这种感觉,酥酥麻麻。
拿起锄头,将藤蔓一条一条割断,一把一把的藤蔓如同死蛇一样纷纷落在地上。
我得救了,被他牵着手,逃出藤蔓群。
“你究竟是谁?”
我慌慌忙忙从他的手掌中抽回自己的手,觉得自己问的有些唐突,解释道。
“日后还想要感谢你。”
“很重要么?”
那个人看着我的表情是那样的迷惑。
然后,就在我不经意间,他竟然从我的眼前消失。
我十分好奇,在那个庄园里为什么会有一个这样奇怪的男人出现在我的面前?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男人,最后竟然要了我的命。”
透过洗脸台上的圆镜,沈丹箐仔细端详着自己的身体。
巴掌大的狐狸脸,青白色的肌肤。被水浸湿的头发,打成卷蜷缩在面颊两侧。一双眼睛狭长,深陷的双眼皮层次分明。内眼睑向下,眼梢向上吊着,像极了一头狐狸。
只是,这美艳的女人太过憔悴。鼻子里塞着的两团卫生纸,因为吸满了血,从白色变成了鲜红。纸团下面两片性感的厚唇却没有半点血色。
心脏撕裂般的疼痛,沈丹箐第一次觉得自己看到了生命的尽头。
“钱你也已经拿到,我今天好累,准备歇息了。”
沈丹箐强压着情绪,沉着脸色的将沈凤兰往门外推。
“唉,唉!死丫头……”
防盗门咣的一声把沈凤兰阻在门外。
屋内的沈丹箐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悲伤,趴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哭的撕心裂肺。
不知过了多久,许是沈丹箐哭的太累,直接睡了过去,待起床时,已是第二日清晨。窗外的朝阳给冰冷的房间渡上一层金黄色的纱。
新的一天,只能把一切全部压在心底。
要不又该怎么办?自怨自艾,寻死觅活么?找一栋高层,站在楼顶纵身一跃!或者吃下安眠药,再打开房间的煤气阀门。要不然就割腕,就吞金。死的方式很多,总比活着容易。
她本来就只有一年的寿命了!掐着指头算还有365天,早死晚死都得死。自裁反而会让自己最后几个月免受病痛的折磨。
可是,沈丹箐不想。活了22年,她除了上学读书,便是矫揉造作的装女神。追求者众多,却顶多是混顿大餐,收收礼物。牵手接吻时而有之,真正的用心谈恋爱,为爱鼓掌的事情还从未发生过。
沈丹箐想,在自己临死之前,或许应该找一个不那么讨厌的人,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从女孩变成女人,也算不白活了一回。
然后便是回老家,见一面自己的父亲,尽管沈丹箐连父亲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模样更是模糊。可是沈丹箐记得他姓王,倘若花些心思,也是应该可以找到的。
最主要的是尽可能的多赚钱。
都怪沈凤兰,烂赌上瘾欠下的一屁股债务,50多岁的人了,一没房产,二没存款,浑身的公主病还不会做饭,若是自己一死,沈凤兰彻底没了依靠,恐怕要沦落到流浪街头,人人喊打!
便是被讨债的打死也是她活该。
沈丹箐恨恨地想着,那个女人,自己已经十几年没有叫过她妈妈了,可是有些东西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比如亲情,比如血脉。
“谁让你欠她一条命?”沈丹箐无奈地自嘲,崭新的一天,生活的巨石愈加沉重。
打开手机,手机就爆炸似的响个不停。
46个未接来电,一百多条微信。都是侯振聿打来的。
沈丹箐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心里默念。
“这个侯振聿,简直变态!”
只好原路播回,即刻便被接通,侯振聿该是一直守在手机前。
沈丹箐打开扩音,把手机放到床上,嘟着嘴抱怨。
“侯大老板,打这么多电话是在勾魂么?”
“我的小祖宗,我还当你出意外死了,正想着给你买块墓地,再多烧些纸钱。”
明明担心了一夜,侯振聿嘴里却始终不依不饶。
“呃……。”这侯振聿,歪打正着挫人痛处,沈丹箐气的微微停顿,紧接着连珠炮似的还击回去。
“死也拉你做垫背,诅咒我总有你后悔的时候。等我变成厉鬼,第一个先勾你的魂,索你的命。”
“我的魂早就让你勾走了好么?现在只盼着,你把我的人也一并收走。”
开玩笑时,脱口而出的多数都是实话。
沈丹箐快要死了!他喜欢侯振聿么?其实,他是喜欢的。可是即使再喜欢又有什么用?
沈丹箐的母亲是赌徒,就像一个永远也填不满的无底洞。
侯振聿虽然有钱,但是沈丹箐总是不想拖累他。更何况,现在沈丹箐已经身患绝症。
沈丹箐拒绝和侯振聿给自己安排的工作,然后就如同那个姓侯的跟我们所说的一样。他们一起去了人力资源局。
找到那个所谓的高薪工作。
我问沈丹箐道。
“你究竟是怎么死的?晋城的山区里真的有那个神秘的庄园吗?”
沈丹箐笃定的点点头。
“侯振聿在那里陪我工作了两天,就在他离开之后,我见到了那个庄园的主人。
在侯振玉走之后,我的工作是仍然是在西角园里面除草。
西角园的石门边有一颗碗口粗的大树,生的枝繁叶茂,郁郁葱葱。
我在那工作了整整一下午,蹲的腿有些发麻。
并且此时太阳正毒。我就想着先歇息一下。
我一瘸一拐的跑到大树下偷闲,树叶帮我抵着阳光,惬意极了。
其实,西角园中间的杂草已经除光,只剩下围墙边上,那围墙上不知攀了什么不知名的藤蔓,红樱桃大小的果子,叶子呈八角形,植物静脉上都是刺。
待我歇息完之后。
我仗着自己清瘦灵敏,像一袭风一样钻进了藤蔓团里。
这些藤蔓如同长了手臂,见了美女,一条条占便宜似的困住了我。
没一会儿的功夫,我的手臂和脚腕,但凡肉体裸露的地方,都被刮的起了红檩子。
我箐皮肉本来就软嫩,凭空添上这些红印,一条一条显得那么触目惊心。
我被这些藤蔓刺的剧痛,泪水含在眼圈里打转。想要挣脱出来,却越缠越紧。
“有人吗,救命,有人吗?”我说话已经带着哭腔。
我见叫不来人,更是心焦,也不知是太过辛苦,或是委屈,亦或是想起自己命不久矣,泪珠子扑簌扑簌落下,落在自己的唇尖上,点成一颗珍珠痣。
“别急,我来救你!”耳畔突然响起一句磁性的男音。
我抬起头,只见一张苍白的脸庞,赫然出现在自己眼前。
好一张俊美的脸庞,额头高耸,黑色的眸子闪闪发光,好似在诉说无声的情话。薄唇微微上翘,却透着一股淡淡的邪气。
这男人比我高了半头,站在她面前,有着说不出的威严与安全感。总之,我见到他便觉得舒服与信任。
“你是?”
我眼里溢着淡淡的愁容。
“很重要吗?”
那男人云淡风轻,双眼怔怔地望着面前的我,不知不觉眼框里啜满了泪水。
“你叫什么名字?”
他情不自禁的用食指点点我的嘴唇,擦去她唇珠上那么泪滴。
“你!”
我微微一怔,只觉的双唇仿佛被木炭灼一下,顿时生起一片红晕,从嘴唇蔓延到脸颊,再到耳根。
吞吞吐吐,心乱如麻。“沈丹箐。”
他满意的点点头,从此把这个名字镌刻在心尖。
“别动,我帮你出来。”
他从我手中夺过那把小锄头,两个人指尖不经意间碰触,他突然好喜欢这种感觉,酥酥麻麻。
拿起锄头,将藤蔓一条一条割断,一把一把的藤蔓如同死蛇一样纷纷落在地上。
我得救了,被他牵着手,逃出藤蔓群。
“你究竟是谁?”
我慌慌忙忙从他的手掌中抽回自己的手,觉得自己问的有些唐突,解释道。
“日后还想要感谢你。”
“很重要么?”
那个人看着我的表情是那样的迷惑。
然后,就在我不经意间,他竟然从我的眼前消失。
我十分好奇,在那个庄园里为什么会有一个这样奇怪的男人出现在我的面前?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男人,最后竟然要了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