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凤鸢_第218章
艾瑞看着书上的字,与男人一起阅读。
昨晚睡在院子里,睡的并不好。车厢里暖暖的,不知不觉困意就冒了上来。
少年的脑袋一点一点,却本能的不敢靠在男人身上。
男人翻书的动作停了下来,转头看向窗外。
最后还是无法避免的,少年靠在了男人怀里。
看着窗外的男人抿了抿唇,没有回头,他放下书,伸手拦住少年的腰,另一只手轻轻敲着车厢里简式桌的桌面。
第四章 :最漂亮的是红玫瑰
艾瑞醒来时差点吓得灵魂出窍,他竟然靠在吸血鬼先生身上睡着了!
天空已经黑了下来,窗外路灯快速闪过,形成一道道漂亮的直线。
少年不安的从男人怀里起身。少年一动,假寐的男人就睁开了眼睛,回头将简式桌上买的套饭推到少年面前。
自从父母亡故,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艾瑞鼻头微酸,朝着男人露出一个笑脸,“谢谢你,维斯先生!”然后端起桌上的饭菜吃了起来,越吃越感动,眼泪混饭菜并不寡淡,竟然出奇的美味。
将饭菜推给少年,男人向后一靠,闭上眼睛,再次恢复假寐状。
从莫达城到落蒂斯涝温火车有五天的行程。五天里男人虽然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是两人之间的气氛却出奇的好。
火车进入落蒂斯涝温是当日晚上,火车减了速,窗外灯光靡靡,是与莫达不同的热闹繁荣。威严的高架桥,宽大的广场,来往的车辆。
人声鼎沸,灯火摇曳。
若是落蒂斯涝温是城市,那莫达只是一个小镇。
艾瑞伸长了脖子,看着如画一般的落蒂斯涝温,有一种进入了天堂的错觉。
男人往里侧了侧,让少年看得更加清楚,一路走来,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美丽的西所潜藏的残忍冷漠,往往是人无法想象和预料的。”
艾瑞歪了歪头,看向一边简式桌上放着的小薄本,上面有一路经过的每个城市的简介。
落蒂斯涝温又叫吸血鬼之城,死亡之城,血族之城。
但这并不妨碍艾瑞对落蒂斯涝温的向往。
看着外面如此精彩的世界,少年忍不住想找人分享,他扯了扯男人的衣服,“维斯先生,你来过落蒂斯涝温吗?这里的学校是什么样的?”
落蒂斯涝温啊,是来过,曾经这里住着高贵的吸血鬼女王和她的丈夫,这里的学校就是将人类丢进去,让新出生的吸血鬼贵族捕捉。
吸血鬼的后代是非常珍贵的,自然孕育出生的吸血鬼被称为三代吸血鬼,被贵族初拥和贵族的后代称为四代吸血鬼,而大部分贵族被称为二代吸血鬼,像他和女王等这样的纯血统吸血鬼被称为初代吸血鬼。
被普通三代和四代吸血鬼咬过的变成吸血鬼的人,被称为末代吸血鬼,又叫e族。e族沾血之后,对血液的渴望会慢慢吞噬他们的理智,最后彻底变成只会吸血的行尸走肉。
贵族吸血鬼可以控制獠牙上的血族因子,被贵族咬了的人类是不会变成吸血鬼的,除非贵族愿意。
而能够出现在阳光下,不借助外物的只有初代吸血鬼。
吸血鬼一族强大无比,拥有无尽的生命,不老不死,但是正真的吸血鬼却很少,他们的血统延续更是困难。
也许杀死一位初代吸血鬼只需要一刀,但繁衍产生一个吸血鬼婴儿需要几千年甚至几万年,而婴儿长大有需要几百年。
男人没有回答少年的问题,他甚至有些烦躁的抿了抿唇。
吸血鬼寿命无尽,如今潜伏在人类社会,几乎没有吸血鬼不想复兴血族。毕竟没有人愿意生活在一群无法真正交流的陌生群体中。
诺伊维斯也不例外,他想回到适合自己的地方,首要任务就是重振血族,而作为初代吸血鬼,他的使命就是光复吸血鬼一族。只是如今这些想法都是天方夜谭。
火车慢慢进站停下。
艾瑞紧张的看着身边的男人。许许多多人从身边路过,最后男人才起身,少年也连忙起身,后退一步给男人让出一条路,等男人从里面出来,他才紧紧跟着男人,伸出手拽住男人衬衫的一角,以免到时在人群中失散。
除了火车站,艾瑞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到处打量。
男人穿过人群,走向一处不起眼的角落,在那里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掩映在大树后,没有一个人发现。
随着男人靠近,车门从里面打开,一个穿着燕尾服的青年下了车。
清秀并有些纤细的青年将手放在胸口前,恭敬地朝着男人弯下腰,温和的开口:“亲爱的诺伊维斯大人,欢迎回来。”
男人没有多看青年一眼,从青年身边走过,上了车,没有坐副驾驶。艾瑞有些拘谨的跟着男人身边,也进入了车内。
等二人都上了车,青年才直起身,走进前面的驾驶位坐下,回头看着男人那张冷淡的脸,“大人,您回来要整顿落蒂斯涝温吗?”
男人闻言抬了抬眼皮,黑色的瞳孔闪过紫色的冷光,“这些事还是交给女王陛下比较好。”
“大人要唤醒女王和王?”青年惊讶的睁大眼睛,“血红石被看管在梵米特维,哪里是教会的地方,大人要如何得到血红石?”
血红石乃是吸血鬼一族的宝物,里面蕴含的力量只有吸血鬼女王才能动用,拿到血红石,吸血鬼女王自然会被血红石唤醒。
青年看着这个冷峻的男人,虽然诺伊维斯亲王天生冷淡聪慧,但也无法掩盖他的狂妄,潜入梵米特维偷血红石,简直就是异想天开。但也正是这种狂妄才让男人更有魅力。
而且如果是诺伊维斯亲王的话,从梵米特维偷取血红石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听到青年越界的疑问,男人眯了眯眼睛,撇开头看向窗外:“西蒙,你问多了。”
“抱歉大人,西蒙知错。”青年心中一惊,连忙收回目光,转身开车。额头上还因为男人的话留下几丝冷汗。
艾瑞听不懂男人和青年的话,但也知道不是自己应该插嘴的,一直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边。等到轿车启动,缓缓行驶在公路上时,才慢慢靠近男人。
他推了推男人的胳膊,小声的开口:“维斯先生,我可以做很多事,你家需要佣人吗?我可以洗衣服。”男人把他从莫达带到落蒂斯涝温,他想要跟着男人当然不能吃闲饭,眼看要到目的地了,少年才说出心中的打算。
昨晚睡在院子里,睡的并不好。车厢里暖暖的,不知不觉困意就冒了上来。
少年的脑袋一点一点,却本能的不敢靠在男人身上。
男人翻书的动作停了下来,转头看向窗外。
最后还是无法避免的,少年靠在了男人怀里。
看着窗外的男人抿了抿唇,没有回头,他放下书,伸手拦住少年的腰,另一只手轻轻敲着车厢里简式桌的桌面。
第四章 :最漂亮的是红玫瑰
艾瑞醒来时差点吓得灵魂出窍,他竟然靠在吸血鬼先生身上睡着了!
天空已经黑了下来,窗外路灯快速闪过,形成一道道漂亮的直线。
少年不安的从男人怀里起身。少年一动,假寐的男人就睁开了眼睛,回头将简式桌上买的套饭推到少年面前。
自从父母亡故,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艾瑞鼻头微酸,朝着男人露出一个笑脸,“谢谢你,维斯先生!”然后端起桌上的饭菜吃了起来,越吃越感动,眼泪混饭菜并不寡淡,竟然出奇的美味。
将饭菜推给少年,男人向后一靠,闭上眼睛,再次恢复假寐状。
从莫达城到落蒂斯涝温火车有五天的行程。五天里男人虽然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是两人之间的气氛却出奇的好。
火车进入落蒂斯涝温是当日晚上,火车减了速,窗外灯光靡靡,是与莫达不同的热闹繁荣。威严的高架桥,宽大的广场,来往的车辆。
人声鼎沸,灯火摇曳。
若是落蒂斯涝温是城市,那莫达只是一个小镇。
艾瑞伸长了脖子,看着如画一般的落蒂斯涝温,有一种进入了天堂的错觉。
男人往里侧了侧,让少年看得更加清楚,一路走来,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美丽的西所潜藏的残忍冷漠,往往是人无法想象和预料的。”
艾瑞歪了歪头,看向一边简式桌上放着的小薄本,上面有一路经过的每个城市的简介。
落蒂斯涝温又叫吸血鬼之城,死亡之城,血族之城。
但这并不妨碍艾瑞对落蒂斯涝温的向往。
看着外面如此精彩的世界,少年忍不住想找人分享,他扯了扯男人的衣服,“维斯先生,你来过落蒂斯涝温吗?这里的学校是什么样的?”
落蒂斯涝温啊,是来过,曾经这里住着高贵的吸血鬼女王和她的丈夫,这里的学校就是将人类丢进去,让新出生的吸血鬼贵族捕捉。
吸血鬼的后代是非常珍贵的,自然孕育出生的吸血鬼被称为三代吸血鬼,被贵族初拥和贵族的后代称为四代吸血鬼,而大部分贵族被称为二代吸血鬼,像他和女王等这样的纯血统吸血鬼被称为初代吸血鬼。
被普通三代和四代吸血鬼咬过的变成吸血鬼的人,被称为末代吸血鬼,又叫e族。e族沾血之后,对血液的渴望会慢慢吞噬他们的理智,最后彻底变成只会吸血的行尸走肉。
贵族吸血鬼可以控制獠牙上的血族因子,被贵族咬了的人类是不会变成吸血鬼的,除非贵族愿意。
而能够出现在阳光下,不借助外物的只有初代吸血鬼。
吸血鬼一族强大无比,拥有无尽的生命,不老不死,但是正真的吸血鬼却很少,他们的血统延续更是困难。
也许杀死一位初代吸血鬼只需要一刀,但繁衍产生一个吸血鬼婴儿需要几千年甚至几万年,而婴儿长大有需要几百年。
男人没有回答少年的问题,他甚至有些烦躁的抿了抿唇。
吸血鬼寿命无尽,如今潜伏在人类社会,几乎没有吸血鬼不想复兴血族。毕竟没有人愿意生活在一群无法真正交流的陌生群体中。
诺伊维斯也不例外,他想回到适合自己的地方,首要任务就是重振血族,而作为初代吸血鬼,他的使命就是光复吸血鬼一族。只是如今这些想法都是天方夜谭。
火车慢慢进站停下。
艾瑞紧张的看着身边的男人。许许多多人从身边路过,最后男人才起身,少年也连忙起身,后退一步给男人让出一条路,等男人从里面出来,他才紧紧跟着男人,伸出手拽住男人衬衫的一角,以免到时在人群中失散。
除了火车站,艾瑞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到处打量。
男人穿过人群,走向一处不起眼的角落,在那里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掩映在大树后,没有一个人发现。
随着男人靠近,车门从里面打开,一个穿着燕尾服的青年下了车。
清秀并有些纤细的青年将手放在胸口前,恭敬地朝着男人弯下腰,温和的开口:“亲爱的诺伊维斯大人,欢迎回来。”
男人没有多看青年一眼,从青年身边走过,上了车,没有坐副驾驶。艾瑞有些拘谨的跟着男人身边,也进入了车内。
等二人都上了车,青年才直起身,走进前面的驾驶位坐下,回头看着男人那张冷淡的脸,“大人,您回来要整顿落蒂斯涝温吗?”
男人闻言抬了抬眼皮,黑色的瞳孔闪过紫色的冷光,“这些事还是交给女王陛下比较好。”
“大人要唤醒女王和王?”青年惊讶的睁大眼睛,“血红石被看管在梵米特维,哪里是教会的地方,大人要如何得到血红石?”
血红石乃是吸血鬼一族的宝物,里面蕴含的力量只有吸血鬼女王才能动用,拿到血红石,吸血鬼女王自然会被血红石唤醒。
青年看着这个冷峻的男人,虽然诺伊维斯亲王天生冷淡聪慧,但也无法掩盖他的狂妄,潜入梵米特维偷血红石,简直就是异想天开。但也正是这种狂妄才让男人更有魅力。
而且如果是诺伊维斯亲王的话,从梵米特维偷取血红石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听到青年越界的疑问,男人眯了眯眼睛,撇开头看向窗外:“西蒙,你问多了。”
“抱歉大人,西蒙知错。”青年心中一惊,连忙收回目光,转身开车。额头上还因为男人的话留下几丝冷汗。
艾瑞听不懂男人和青年的话,但也知道不是自己应该插嘴的,一直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边。等到轿车启动,缓缓行驶在公路上时,才慢慢靠近男人。
他推了推男人的胳膊,小声的开口:“维斯先生,我可以做很多事,你家需要佣人吗?我可以洗衣服。”男人把他从莫达带到落蒂斯涝温,他想要跟着男人当然不能吃闲饭,眼看要到目的地了,少年才说出心中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