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第125节
第281章 合作?你不配
在不夜都时,他哄着年锦书,写了很久的情书,一直对年锦书和萧长枫有书信来往耿耿于怀。可她总是作怪,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他钟情这么多年的心上人,只要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已是上苍的恩赐,他总是纵着她,允许她在他的世界里,各种放肆。
没想到,在幽州城里,各自被囚禁,相隔不足两公里,他站在簪花楼顶端,就能看到重生殿的灯火,近在咫尺却不相见。
他收到一封情书。
正儿八经的情书。
年少初遇,已在我心,清风知我意。
少年人的意气风发和潇洒扑面而来,她的爱放纵,恣意,又热烈。
年锦书表达爱意也很骚,信笺还压了花纹,她用花瓣压出了痕迹,贴在词句后,落款的名字写到花瓣上。
信笺还附送了一朵开得鲜艳的白蔷薇。
这些附庸风雅的手段,西洲大陆少年郎都会,玩弄风雅,恣意潇洒,哪家少年郎没有撩妹的看家本领。
没想到……年锦书竟也会!
雁回心情雀跃,兴奋,又有点吃味。
这么多撩人手段,经验十足,萧长枫收过不少她的情书吧。
一名魔族青年进来,“公子,幻月山庄有人来找。”
“谁?”
“楚莺歌!”
雁回神色一冷,他仔细叠好了这一纸信笺,放到自己的储物袋,最珍贵的盒子里,敛尽一身柔软,“她在哪?”
楚莺歌自不会约在簪花楼,她在魔族根基不稳,她约在血池旁的茶楼里,两岸繁华,灯红酒绿,极其是热闹。
雁回来时,楚莺歌已在雅座厚着,她一手撑着窗台上,看着血池对岸的热闹,一群男女在台上跳舞,管弦丝竹声不断,这是西洲大陆见不到的狂放。
她气质大变,少了我见犹怜的脆弱,多了一丝妖媚,举手投足都有魔界女子的妖异,见到雁回时,她收回了手,露出一抹恰到好处的笑容。
“表哥。”
她仍喊着旧时称呼,雁回眉目冷淡,杀母之仇,不共戴天,他与楚莺歌并无什么血缘亲情,这一声表哥,更是讽刺。
“楚莺歌,别攀亲,在我心里,你从来不是妹妹。”雁回坐下来,半点也不客气,“半魔血脉,苟活于世,只会玷污他人门楣。”
“半魔又如何?雁回少主,出身不是我们能选择,半魔也好,魔也好,人也好,仙也好,都无贵贱之分。”楚莺歌轻笑地看着他,“我心悦你多年,曾经一心只想和你白首偕老,我也想当一个乖巧伶俐又善良的女子,是你不给我机会。”
在暗处的守着雁回的魔族侍卫都听笑了。
这逻辑,他服了。
公子被这种人爱慕,也是蛮倒霉的。
雁回冷漠,无动于衷,他是不夜都少主,成年后,不夜都虽落败,可表达过爱意的女修,又不是没有,他几乎是在女子爱慕的目光中长大,却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不要脸的言论。
“若早知你是半魔血脉,会引出这么多风波,会害死我娘,我早就该杀了你。”雁回眼角的泪痣因杀意越发潋滟。
容貌过盛的人,越是情绪激烈,越是夺目万千。
雁夫人对白灵和莺歌都还算不错,特别是她没疯魔前,很疼宛平城三位姑娘,对有血缘的白灵和莺歌更好。
楚莺歌嘴巴甜,讨长辈喜欢,雁夫人曾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疼。
谁又曾想,这份疼爱会反噬她。
楚莺歌眼底露出几分悔意,“我是迫不得已,年锦书步步紧逼,大哥也不听我辩解,你们只疼年锦书,只信年锦书,从来不信我。我能有什么办法?除了听命于萧瑾,依附九云山。这一切,都是年锦书逼的,姨母的死,她也要负责任。”
雁回眼神一沉,“楚莺歌,你不配提她!”
楚莺歌倒了一杯酒,推到雁回面前,“雁回少主,前尘往事就别纠缠,我们都在幽州城内,你们想回西洲大陆,也需要找一个帮手。”
“愿闻其详。”
楚莺歌说,“我需要在幻月山庄站稳脚跟,可林半夏……真是太烦人。我需要他消失,我若动手,目标太明显,如今继承人之争刚落帷幕,他若死了,我嫌疑最大,可你们不一样,你们和幽州城是死敌,若是你们出手,我可以洗脱嫌疑。他一直怂恿公主去簪花楼寻麻烦,若是你可以找一个机会杀了我,解决了我的困境,我可以帮你们回西洲大陆。”
雁回今天过来见楚莺歌,只想知道一件事,“既然要合作,那就表现出一点诚意来,夜浓的主人,是不是魔王?”
楚莺歌微怔,这事说来也怪,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魔王会隐瞒身份,不愿告知,可雁回如此聪明,又怎么回猜不到。
“是!”
雁回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站起来离开,楚莺歌脸色一变,追了上来,“雁回少主,这是互帮互助的好事。”
这么诱惑的条件,他怎么可能不答应。
雁回惊鸿影一挥,抵住她的脖颈,她若再进一步,惊鸿影会刺破她的咽喉,楚莺歌迅速往后退了一步。
雁回说,“与你合作?楚莺歌,你不配!”
他永远不和仇人合作。
楚莺歌含恨看着他的背影,没想到他这么冥顽不灵,一名人影落在楚莺歌身边,“大小姐,不要试图招惹他,他修为奇高,如今在簪花楼里,只是因为凤凉筝身体不适,他要护着朋友,若不然,他刚刚已经动手了。”
雁回重情义。
他不会因一己私欲,害了自己的挚友,凤凉筝不良于行,被魔王宫的人虎视眈眈,这紧要关头,他不能惹上幻月山庄。
他的惊鸿影已蠢蠢欲动,可一想到重生殿里的年锦书,簪花楼里被疼痛困扰的凤凉筝,他生生地忍住了杀意。
楚莺歌看着他的背影,声音微冷,“林半夏不死,我始终受制于人。”
“林半夏一直怂恿公主去簪花楼找凤凉筝的麻烦,你在这里做文章就可以,没必要迂回地找雁回。”
第282章 锦书妹妹来偷情
凤凉筝的身体已有好转,南归和年锦书约定见面的日子也到了。
他略有好奇,“锦书妹妹找南归做什么?”
雁回在幽州城的身份,凤凉筝也是刚知道,他一直知道雁回在幽州城有经营自己的人脉,可具体做什么,他知道一个粗略,并不详细,他因为身体缘故,并不能来魔界。
“我也不知道。”雁回已做了南归装扮,思忖片刻,“锦书和魔族公主说得上话,她手里有五朵天星魔芋,离下一次天星魔芋盛开就剩下三个月,若我们能夺到这一朵天星魔芋,再拿了公主的天星魔芋,你的腿就有希望了。”
凤凉筝转动着手中的扳指,“据说魔族公主张狂放肆,唯我独尊,想要她的天星魔芋,除了杀她,别无他途。”
他顿了顿,“此事不急,你先去见锦书妹妹,或许她找你有要事。”
雁回离开后,凤凉筝让凤五推着他走到阳台,簪花楼挺高的,视野开阔,凤凉筝目光沉沉地看向魔王宫的方向。
他们在幽州城,仅有一个桃林酒馆,又是情报组织,力量不足,这毕竟是魔界主城,若他想要复仇,需要另外一股力量。
“包子,我需要知道幽州城的势力分布,几大家族的利益纠葛,越详细越好。”
“我明白了,凤公子。”
聪明人讲话,不需要说得太直白,包子已经知道他要做什么。
年锦书这一次来找南归,夜浓也随行,可年锦书要和南归单独说话,夜浓竟也不反对,守着院外嗑瓜子。
她酷爱嗑瓜子,去哪儿都拿着几把瓜子,闲来无事就磕瓜子玩。
南归一进来,年锦书的目光就粘在他身上,试图找出一点熟悉的感觉,南归的面具,遮得严实,且脸颊也特意做出一点点伤疤的痕迹。
可身段极好,肩宽腰细腿长,又是一身黑色劲装,更衬得他身形挺拔俊秀,年锦书暗忖,这身形和雁回,真是神似,若是看背影,或许她看错认。可南归头发全部高高束起,和雁回发饰有极大区别,也不戴玉冠,清清爽爽。
南归……
年锦书心情复杂极了。
是他吗?
“阿锦姑娘,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南归声音沙哑,却很挑逗,风流又邪气,“阿锦姑娘变得更美,更令人心动了。”
锦书,“……”
真是开口跪!
此人若不说话,站在一旁宛若青松,怎么都是一名沉稳干练的贵公子,可一出口就糟蹋了一身气质,痞气十足,又邪又坏。
年锦书唇角一扯,在她的印象里,那三年里的少年南归是一名隐忍,坚定,又美好的少年,实在和眼前的男子画不上等号。
“那天在花灯节,我在血池旁看到你了。”年锦书笑说,“你提着一盏灯,灯上画着兔子,站在血池的柳树旁。”
“我约了美人在河边放花灯。”南归端着茶,盖茶轻轻地拂去浮沫,年锦书看着他的手,那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捧着瓷杯,相得益彰,美得吸引她的心神。
“你怎么回幽州城?”
“桃林酒馆情报遍布天下,我若要回幽州城,轻而易举。”南归放下瓷杯,不怀好意地问年锦书,“找我何事?莫非想我了?”
戴上了南归的面具,他习惯性地挑逗年锦书。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和阿锦分别后,也甚是想念。”南归轻笑,沙沙哑哑的声音听着也别有一番性感,“阿锦可要抛弃你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未婚夫,投向我的怀抱。”
他问得无礼,符合年锦书给他按的人设。
见色起意,流氓痞子。
年锦书站起来,缓缓走向他,南归却不动声,仍是笑着,年锦书几乎是命令式的,“你站起来!”
“何事?”
“站起来!”年锦书的眼神有些热,南归眯起眼睛,面具下的神色困惑,又有几分恼意,她并不知道他的身份,这是做什么?
南归站起来,年锦书伸手,轻轻地环住了他的腰,“抱我。”
她声音又轻,又柔,似是怕惊扰了他。
南归情绪爆炸,她什么意思?
阿锦什么意思?
她又不知道他是雁回,她要脚踏两条船?为了情报,她要来和他自荐枕席?若真是如此,他要打断她的腿!!!
“抱我!”年锦书暗忖,这流氓痞子,美人投怀送抱,他竟僵成了一块石头,莫非是口头过瘾,行动上的呆瓜?
南归咬牙切齿地抱着她,力度几乎要捏断她的身体,他都分不清楚自己气什么,若年锦书喜欢上他这分身,他岂不是作茧自缚?
薛岚常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男子越是邪性,越有魅力,可他从小稳重自持,做不来太过出格的举动。
唯独戴上了面具,成了南归,他彻底解脱了,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想调戏阿锦,就调戏阿锦。
在不夜都时,他哄着年锦书,写了很久的情书,一直对年锦书和萧长枫有书信来往耿耿于怀。可她总是作怪,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他钟情这么多年的心上人,只要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已是上苍的恩赐,他总是纵着她,允许她在他的世界里,各种放肆。
没想到,在幽州城里,各自被囚禁,相隔不足两公里,他站在簪花楼顶端,就能看到重生殿的灯火,近在咫尺却不相见。
他收到一封情书。
正儿八经的情书。
年少初遇,已在我心,清风知我意。
少年人的意气风发和潇洒扑面而来,她的爱放纵,恣意,又热烈。
年锦书表达爱意也很骚,信笺还压了花纹,她用花瓣压出了痕迹,贴在词句后,落款的名字写到花瓣上。
信笺还附送了一朵开得鲜艳的白蔷薇。
这些附庸风雅的手段,西洲大陆少年郎都会,玩弄风雅,恣意潇洒,哪家少年郎没有撩妹的看家本领。
没想到……年锦书竟也会!
雁回心情雀跃,兴奋,又有点吃味。
这么多撩人手段,经验十足,萧长枫收过不少她的情书吧。
一名魔族青年进来,“公子,幻月山庄有人来找。”
“谁?”
“楚莺歌!”
雁回神色一冷,他仔细叠好了这一纸信笺,放到自己的储物袋,最珍贵的盒子里,敛尽一身柔软,“她在哪?”
楚莺歌自不会约在簪花楼,她在魔族根基不稳,她约在血池旁的茶楼里,两岸繁华,灯红酒绿,极其是热闹。
雁回来时,楚莺歌已在雅座厚着,她一手撑着窗台上,看着血池对岸的热闹,一群男女在台上跳舞,管弦丝竹声不断,这是西洲大陆见不到的狂放。
她气质大变,少了我见犹怜的脆弱,多了一丝妖媚,举手投足都有魔界女子的妖异,见到雁回时,她收回了手,露出一抹恰到好处的笑容。
“表哥。”
她仍喊着旧时称呼,雁回眉目冷淡,杀母之仇,不共戴天,他与楚莺歌并无什么血缘亲情,这一声表哥,更是讽刺。
“楚莺歌,别攀亲,在我心里,你从来不是妹妹。”雁回坐下来,半点也不客气,“半魔血脉,苟活于世,只会玷污他人门楣。”
“半魔又如何?雁回少主,出身不是我们能选择,半魔也好,魔也好,人也好,仙也好,都无贵贱之分。”楚莺歌轻笑地看着他,“我心悦你多年,曾经一心只想和你白首偕老,我也想当一个乖巧伶俐又善良的女子,是你不给我机会。”
在暗处的守着雁回的魔族侍卫都听笑了。
这逻辑,他服了。
公子被这种人爱慕,也是蛮倒霉的。
雁回冷漠,无动于衷,他是不夜都少主,成年后,不夜都虽落败,可表达过爱意的女修,又不是没有,他几乎是在女子爱慕的目光中长大,却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不要脸的言论。
“若早知你是半魔血脉,会引出这么多风波,会害死我娘,我早就该杀了你。”雁回眼角的泪痣因杀意越发潋滟。
容貌过盛的人,越是情绪激烈,越是夺目万千。
雁夫人对白灵和莺歌都还算不错,特别是她没疯魔前,很疼宛平城三位姑娘,对有血缘的白灵和莺歌更好。
楚莺歌嘴巴甜,讨长辈喜欢,雁夫人曾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疼。
谁又曾想,这份疼爱会反噬她。
楚莺歌眼底露出几分悔意,“我是迫不得已,年锦书步步紧逼,大哥也不听我辩解,你们只疼年锦书,只信年锦书,从来不信我。我能有什么办法?除了听命于萧瑾,依附九云山。这一切,都是年锦书逼的,姨母的死,她也要负责任。”
雁回眼神一沉,“楚莺歌,你不配提她!”
楚莺歌倒了一杯酒,推到雁回面前,“雁回少主,前尘往事就别纠缠,我们都在幽州城内,你们想回西洲大陆,也需要找一个帮手。”
“愿闻其详。”
楚莺歌说,“我需要在幻月山庄站稳脚跟,可林半夏……真是太烦人。我需要他消失,我若动手,目标太明显,如今继承人之争刚落帷幕,他若死了,我嫌疑最大,可你们不一样,你们和幽州城是死敌,若是你们出手,我可以洗脱嫌疑。他一直怂恿公主去簪花楼寻麻烦,若是你可以找一个机会杀了我,解决了我的困境,我可以帮你们回西洲大陆。”
雁回今天过来见楚莺歌,只想知道一件事,“既然要合作,那就表现出一点诚意来,夜浓的主人,是不是魔王?”
楚莺歌微怔,这事说来也怪,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魔王会隐瞒身份,不愿告知,可雁回如此聪明,又怎么回猜不到。
“是!”
雁回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站起来离开,楚莺歌脸色一变,追了上来,“雁回少主,这是互帮互助的好事。”
这么诱惑的条件,他怎么可能不答应。
雁回惊鸿影一挥,抵住她的脖颈,她若再进一步,惊鸿影会刺破她的咽喉,楚莺歌迅速往后退了一步。
雁回说,“与你合作?楚莺歌,你不配!”
他永远不和仇人合作。
楚莺歌含恨看着他的背影,没想到他这么冥顽不灵,一名人影落在楚莺歌身边,“大小姐,不要试图招惹他,他修为奇高,如今在簪花楼里,只是因为凤凉筝身体不适,他要护着朋友,若不然,他刚刚已经动手了。”
雁回重情义。
他不会因一己私欲,害了自己的挚友,凤凉筝不良于行,被魔王宫的人虎视眈眈,这紧要关头,他不能惹上幻月山庄。
他的惊鸿影已蠢蠢欲动,可一想到重生殿里的年锦书,簪花楼里被疼痛困扰的凤凉筝,他生生地忍住了杀意。
楚莺歌看着他的背影,声音微冷,“林半夏不死,我始终受制于人。”
“林半夏一直怂恿公主去簪花楼找凤凉筝的麻烦,你在这里做文章就可以,没必要迂回地找雁回。”
第282章 锦书妹妹来偷情
凤凉筝的身体已有好转,南归和年锦书约定见面的日子也到了。
他略有好奇,“锦书妹妹找南归做什么?”
雁回在幽州城的身份,凤凉筝也是刚知道,他一直知道雁回在幽州城有经营自己的人脉,可具体做什么,他知道一个粗略,并不详细,他因为身体缘故,并不能来魔界。
“我也不知道。”雁回已做了南归装扮,思忖片刻,“锦书和魔族公主说得上话,她手里有五朵天星魔芋,离下一次天星魔芋盛开就剩下三个月,若我们能夺到这一朵天星魔芋,再拿了公主的天星魔芋,你的腿就有希望了。”
凤凉筝转动着手中的扳指,“据说魔族公主张狂放肆,唯我独尊,想要她的天星魔芋,除了杀她,别无他途。”
他顿了顿,“此事不急,你先去见锦书妹妹,或许她找你有要事。”
雁回离开后,凤凉筝让凤五推着他走到阳台,簪花楼挺高的,视野开阔,凤凉筝目光沉沉地看向魔王宫的方向。
他们在幽州城,仅有一个桃林酒馆,又是情报组织,力量不足,这毕竟是魔界主城,若他想要复仇,需要另外一股力量。
“包子,我需要知道幽州城的势力分布,几大家族的利益纠葛,越详细越好。”
“我明白了,凤公子。”
聪明人讲话,不需要说得太直白,包子已经知道他要做什么。
年锦书这一次来找南归,夜浓也随行,可年锦书要和南归单独说话,夜浓竟也不反对,守着院外嗑瓜子。
她酷爱嗑瓜子,去哪儿都拿着几把瓜子,闲来无事就磕瓜子玩。
南归一进来,年锦书的目光就粘在他身上,试图找出一点熟悉的感觉,南归的面具,遮得严实,且脸颊也特意做出一点点伤疤的痕迹。
可身段极好,肩宽腰细腿长,又是一身黑色劲装,更衬得他身形挺拔俊秀,年锦书暗忖,这身形和雁回,真是神似,若是看背影,或许她看错认。可南归头发全部高高束起,和雁回发饰有极大区别,也不戴玉冠,清清爽爽。
南归……
年锦书心情复杂极了。
是他吗?
“阿锦姑娘,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南归声音沙哑,却很挑逗,风流又邪气,“阿锦姑娘变得更美,更令人心动了。”
锦书,“……”
真是开口跪!
此人若不说话,站在一旁宛若青松,怎么都是一名沉稳干练的贵公子,可一出口就糟蹋了一身气质,痞气十足,又邪又坏。
年锦书唇角一扯,在她的印象里,那三年里的少年南归是一名隐忍,坚定,又美好的少年,实在和眼前的男子画不上等号。
“那天在花灯节,我在血池旁看到你了。”年锦书笑说,“你提着一盏灯,灯上画着兔子,站在血池的柳树旁。”
“我约了美人在河边放花灯。”南归端着茶,盖茶轻轻地拂去浮沫,年锦书看着他的手,那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捧着瓷杯,相得益彰,美得吸引她的心神。
“你怎么回幽州城?”
“桃林酒馆情报遍布天下,我若要回幽州城,轻而易举。”南归放下瓷杯,不怀好意地问年锦书,“找我何事?莫非想我了?”
戴上了南归的面具,他习惯性地挑逗年锦书。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和阿锦分别后,也甚是想念。”南归轻笑,沙沙哑哑的声音听着也别有一番性感,“阿锦可要抛弃你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未婚夫,投向我的怀抱。”
他问得无礼,符合年锦书给他按的人设。
见色起意,流氓痞子。
年锦书站起来,缓缓走向他,南归却不动声,仍是笑着,年锦书几乎是命令式的,“你站起来!”
“何事?”
“站起来!”年锦书的眼神有些热,南归眯起眼睛,面具下的神色困惑,又有几分恼意,她并不知道他的身份,这是做什么?
南归站起来,年锦书伸手,轻轻地环住了他的腰,“抱我。”
她声音又轻,又柔,似是怕惊扰了他。
南归情绪爆炸,她什么意思?
阿锦什么意思?
她又不知道他是雁回,她要脚踏两条船?为了情报,她要来和他自荐枕席?若真是如此,他要打断她的腿!!!
“抱我!”年锦书暗忖,这流氓痞子,美人投怀送抱,他竟僵成了一块石头,莫非是口头过瘾,行动上的呆瓜?
南归咬牙切齿地抱着她,力度几乎要捏断她的身体,他都分不清楚自己气什么,若年锦书喜欢上他这分身,他岂不是作茧自缚?
薛岚常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男子越是邪性,越有魅力,可他从小稳重自持,做不来太过出格的举动。
唯独戴上了面具,成了南归,他彻底解脱了,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想调戏阿锦,就调戏阿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