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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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锦书看了雁回一眼,也行了礼,“雁回哥哥。”
  雁回仿佛呛着了,疯狂地咳起来,又因场合正式,不敢太过失态,一直憋着气,以至于满面潮红,连耳朵都憋红了。
  年锦书自六岁后就没再喊过他一声雁回哥哥。
  他是楚莺歌和白灵的表哥,从小莺歌和白灵都喊他表哥,初见时,年锦书也跟着楚家姐妹喊表哥,后来也不知道为何,小孩子占有欲特别强,不肯和他人唤同一个称呼,所以总是一口一个雁回哥哥地喊。
  锦书孩童时粉白玉琢,每次喊他雁回哥哥,总让他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每次都会照顾好她,还真把她当成最可爱的小妹妹。
  年凌霄越看越觉得他是短命相。
  “锦书,雁回少主昨夜感染风寒,你别再吓着他。”
  雁回压住惊诧,起身回了一礼,“锦书妹妹。”
  年锦书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真是看谁恶心谁的节奏。
  年君姚深呼吸,捏了捏眉心,“都坐吧。”
  年锦书坐在雁回对面,雁回端了茶,不悲不喜,很快恢复了他往日的冷淡。
  年凌霄又和楚飞霜寒暄几句后。
  年君姚脸色郑重问,“雁回,锦书,在交换庚帖时,我再问一次,你们确定要成亲,白首偕老吗?”
  “是!”年锦书毫不犹豫,“嫁给雁回哥哥,也是锦书从小的心愿。”
  年凌霄酸得牙疼。
  雁回刚要作答,年君姚说,“雁回少主,我只有一个妹妹,从小娇惯长大,天赋不行,修为散漫,虽有还魂铃,却等同于无,可不管怎么样,她是我最疼爱的人,若他日你辜负她,欺辱她,我宛平城不会善罢甘休。”
  “哪怕如此,你也愿意娶她吗?”
  雁回起身,朝年凌霄和年君姚深深一拜,声音冷肃,“雁回若辜负年锦书,愿进六道轮回,永世不得超生。”
  年锦书心脏如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抚过,心痒难耐又有少许酸楚。
  这是西洲大陆最毒的惩罚。
  明知道是假的,却也有一瞬间的感动。
  她活了两世,第一次听到有人如此诚挚地许诺,今生绝不辜负她。
  阳光把少年的身影拉得很长,少年一身黑金长袍,神色郑重,虔诚,不带一丝虚假,那双深邃的凤眸里有一种深情的情绪,如梦如幻。
  年锦书历经两世,遭受背叛,上辈子父兄死后,最大的温情就是魔界和南归的那三年。
  那是她人生中,最温柔的三年。
  虽无山盟海誓,也无花前月下,却是她心中天长地久的想象。
  原来,真会有人把诺言,当成儿戏。
  她自嘲一笑,雁回把诺言当儿戏,随口一说,她何尝不是。
  她骗雁回,骗世人,骗自己,骗得情真意切。
  ……
  第72章 好漂亮的手
  楚飞霜蹙眉,见年君姚看过来,又露出微笑。
  楚若雪却很满意,这两大废材就应该凑一对,别来祸害她的莺歌。
  年君姚轻笑,“君子一诺,驷马难追,我信你。”
  “谢大哥!”雁回改了口,直起了身。
  年锦书,“……”
  接下来就是交换庚帖,拟定婚书。
  年君姚说,“阿锦,宛平城春光明媚,你带雁回去城中逛一逛,我们大人还有些许事要聊。”
  “是!”
  年锦书和雁回起身离开大厅。
  一出门年锦书就看到了院内几名不夜都的子弟和宛平城几名子弟交谈甚欢,见到她出来,不夜都那几名子弟行礼,“少夫人好!”
  年锦书轻笑,“你们好。”
  她瞄了一眼聘礼,门下弟子并未夸大,的确是……好隆重的一份聘礼,他竟然还抓了两只活雁来,这也太用心了吧。
  议亲时活雁是最吉祥,大雁一生只有一个伴侣,若一只不幸死亡,另外一只要么孤独一生,要么殉情。
  象征着对爱情的忠贞,大雁作为聘礼中最重要的一环,象征了新婚夫妻感情会像大雁一样忠诚。
  可西洲大陆大雁极少,宛平城更是罕见,所以多用麋鹿来取代大雁,已经很少能找到活雁当聘礼,可见不夜都多用心。
  “少夫人,你看着大雁,精不精神,我们连夜从不夜都带过来的。”一名活泼的弟子说,“少主为了抓这两只大雁,可……”
  雁回咳嗽,脸色不愉,那人察觉到自己说错话,慌忙躲到无痕身后去。
  年锦书惊讶地看着雁回,“你去抓的?”
  “我娘坚持的。”
  年锦书真诚郑重致谢,“辛苦各位师兄弟。”
  不夜都竟然没有女弟子,可真奇怪呢,清一色的少年,年龄都不大,众人慌忙摇手,年锦书对宛平城的师兄弟说,“你们好好招呼他们,我带雁回溜街去。”
  众人应好,年锦书看了一眼那七彩灯,心里怪异感更重了。
  不夜都也太隆重了吧。
  一出门,她就忍不住了,“不夜都的聘礼为什么这么重?连七彩灯都拿来当聘礼,你……不心疼?”
  “我娘的意思。”
  年锦书又问,“那这么多聘礼,不夜都还有钱吗?全拿来当聘礼了吗?”
  雁回脚步一顿,深深凝视着她,“我缺钱吗?”
  “不缺吗?”年锦书困惑,楚飞霜疯癫了好些年,招惹是非,毁损各大仙门不少财物,听闻不夜都散尽家产还债,特别穷。
  “你有几年不曾去过不夜都?”
  年锦书一怔,自从和雁回交恶,她已有十年不曾去过不夜都。
  儿时记忆中的不夜都,是很美,很美的地方。
  雁回往前走,年锦书跟上去,目光却落在他今日的装扮上,这一身黑金颜色很适合他,可雁回酷爱红色,她也很少见雁回如此穿戴。
  这样的颜色更衬得他眼尾的泪痣鲜艳欲滴。
  更招人。
  她一直端详着他,从发饰到衣服暗纹,到腰线。
  好腰!
  真细。
  一直盯着人家腰线看有点色,她移开了目光,又落在他白皙的手上,年锦书倏然一怔,雁回的手指又细又直,尊贵有力,生得均匀好看。
  似曾相识!
  好漂亮的一双手。
  南归的手……也这么好看。
  “为何一直盯着我?”雁回问。
  第73章 苟富贵,勿相忘
  这人的眼光极其放肆,先是看脸,再看腰,如今又盯着他的手,目光裸露又直白,她自己都没察觉到,她的目光多招人。
  幼年时,她也喜欢这么赤裸地看着他。
  孩童不知羞为何物,喜欢就一直瞧,瞧得少年时的他脸红耳赤。
  “你是我的人,我看不得?”年锦书在他面前一贯放肆,她摇着还魂铃的穗子,神采飞扬,宛若一名真正的十六岁少女。
  活泼灿烂,意气风发。
  雁回越是沉默,年锦书越是要欺负他,已成习惯,“你刚和大哥许诺,不会辜负我,真的呀?我好开心。”
  雁回沉默,不接话。
  “若是辜负我,六道轮回,不得超生。”年锦书郑重其事地说,“自己发的誓言,可别忘记。”
  雁回已然是一个哑巴。
  任她调戏。
  “我那么爱慕你,你也喜欢我,我是天底下最开心的女子。”
  雁回听不下去,“你哪儿学来的痴情话,萧长枫教的吗?”
  “咦,你在吃醋吗?”
  “呵!”雁回别开了目光,不看她灵动的眉目。
  年锦书冷笑说,“萧长枫表面风光霁月,内里阴暗龌龊,我从不和他说俏皮话,好像说点什么就玷污人家风光霁月的君子。”
  “他到底对你做了什么?”雁回蹙眉。
  年锦书至纯至善,从未对人如此厌恶过,除了他。
  “你若知晓,是要替我报仇吗?”
  雁回静默片刻,“我打不过他。”
  年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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