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锁(民国)_分卷阅读_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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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宝大饭店是西式建筑,从露台上倒是能俯瞰一片郁郁葱葱的草坪。此时庭院里亮起灯来,星星点点。
  “这么看过去,倒像是萤火虫尾巴似的。”丁绍芸觉得气氛有些僵硬,随口道。
  男人心不在焉的“唔”了声,似乎是在表示赞同。
  “这玩意虽然好看,但到底是虫子,不如天上的星星。只是城里太亮,就是启明星出来,都看不大真切呢。”
  “我住城外,夜里倒是时常可以看星星。”
  “是么?”丁绍芸察觉出对方是个话少的,于是故意抛出话题,“那回头二爷可要赏脸,请我去您家做回客。”
  “那是自然。”宋广闻虽然这么答了,面上却隐隐有些不自在。
  丁绍芸瞥见那张微有些窘迫的脸,心里突然得意起来:原来这个男人,也对自己有想法。
  拿捏住这点,她动作越发大胆了些,身子朝宋二爷那侧靠了靠,丰满的胸脯差点蹭到对方的手臂:“不知怎的,我的头有些发昏。”
  “可是受了凉?”男人的声音果然带出了关切。
  他讲究男女授受不亲,从兜里掏了帕子,想要隔着那层布去搀略有些摇晃的丁绍芸。
  而丁绍芸却突然站直,眼睛里闪出狡黠的亮光,拉长声撒娇道:“我好着呢——您可真是个善人老爷。”
  宋广闻听到“善人老爷”,蓦地僵住了,大抵是从来没人这么评价过他。
  “不舒服的话,就回去罢。”半晌,他叹了口气。
  “您赶跑了高公子,却还没说找我什么事呢。”丁绍芸笑道,戳穿了宋二爷的小心思。
  男人一时有些哽住,想来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像失了智一样找她,跟被下了降头似的。
  他沉默的抬手收帕子,扳指一闪而过。
  “这是老坑种的玉罢?”丁绍芸真心实意的赞叹,“可真好看。”
  “你喜欢?”男人问。
  女人由衷点头,她爱一切漂亮的事物——尤其是首饰。
  宋二爷刚要开口说什么,就听见丁绍芸的父亲在呼唤女儿。
  “我先走啦。”丁绍芸俏声道,冲他眨了眨眼,“您可要请我去您家做客呀,这是咱们说好的。”
  宋广闻看不见其他的,只能看见那张洋红色的嘴。
  一开一合,好像把人的魂都吸进去。
  他看着女人的身影远去,在露台静静站到肩上下了霜,才悄声走了。
  第二日,丁绍芸睡了美容觉起来。
  还没梳妆打扮,就被小柳喊醒,说邮差一大早就送来了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纸包裹。
  她打开来一看,脸上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
  包裹里无他,唯有一个墨绿的玉扳指。
  作者有话要说:  原计划是一个短篇,结果越写越长了……感到绝望.jpg
  ☆、琉璃锁(6)
  丁绍芸掂起扳指,对着光细细打量了会儿,然后往手上套去。
  宋广闻的指头远比她的粗些,因此戴上去有些晃晃荡荡。
  扳指的雕工自不必说,打磨的圆润透亮,颇为可爱。单瞧戒面,莹莹得都恨不得汪出水来。从年头儿来看,是个老物件,恐怕没个百两银子下不来。
  “嚯,可真是个宝贝。”连小柳这个不识货的,都能看出品相不凡。
  丁绍芸笑笑,把扳指褪了下来,半晌才应声:“这玩意收不得。”
  说完,当真把宝贝收回包裹里,提笔小书一封以示感谢,对着小柳说:“你去寻了邮差来,叫他把东西好生送回去,莫要弄丢了。”
  小柳看不懂三小姐的矜持,诧异道,“送上门的礼物,为什么不要?”
  “你呀。”丁绍芸用梳子拢住卷发,别上流光溢彩的珍珠发卡,嘴角噙着一抹笑,“可学的地方还多得很。”
  ——所谓放长线,钓大鱼,老话诚不我欺。
  男女之间,最讲究推拉之术。直钩钓上,还有什么趣味可言?
  可这条大鱼被放回海里,竟就悄无声息了。
  宋二爷既没有像丁三小姐原先预想的那样,请她去城外祖宅一叙。也没有再出现在社交场上,与她热情寒暄几句。
  数日后,丁绍芸人与高公子肩并肩坐在电影院里。眼睛在看文明戏,心里却挂念起那个狐狸似的男人来。
  难道是她玩脱了?还是宋广闻没有懂她的心思?
  此时电影院的荧幕上正在演黄包车夫脚下打滑、摔了个狗啃地,观众们因此笑得前仰后合。
  一群蠢货,丁绍芸想。她心情不佳,思绪也格外刻薄。
  隔壁汗津津的臂膀伸了过来,借着半明半暗的光,搭在她的椅背上。
  高公子附耳问道:“我租了条船,晚上要不要去河上小酌一杯?”
  丁绍芸敷衍:“不是说散场之后要去我父亲那儿坐坐?”
  德兴洋行刚从英国人手里进了批尼泊尔的料子,丁买办全指望着高老爷子手下松一松,好快点把货销出去。
  得了父亲的委托,所以这两天丁绍芸只得耐住性子,好好笼络高公子。
  “这个不急。”高义峰眼睛滴溜溜的转,直往她丰盈的胸脯子上看去。
  他眼馋丁绍芸很久了。
  只是美人跟条滑不溜丢的鲤鱼似的,心眼子极多。每次眼瞅快要到手,又脱了开去,愣是一直没吃到嘴。
  越是吃不着的,就越香,大抵男人都是这个脾性。
  而丁绍芸手里捏着花花绿绿的电影传单,也有点烦躁起来——高公子这狗东西,一点力不出,净想着从她身上占便宜!
  她自然是不能让他得手的——他虽然模样不坏,但发油涂得太多,连带着那股子自以为是,熏得人直犯恶心。
  “哦,我的宝贝。你这么狠心,抛下我一个人!我找找寻寻,成了爱情的傻瓜!”
  丁绍芸走神的功夫,电影不知演到了哪里,荧幕上打出这么一行字来。
  高公子好像受到台词鼓舞,热乎乎的胳膊也从椅背上滑下来,落在女人圆润的肩上,轻佻的捏了一下。
  丁绍芸知道此时她应该感到被冒犯,于是借机拎着皮包豁然起身,走得飞快。
  高公子果然跟在后面跑了出来,急出一头汗:“等等,等等。”
  女人假意恼怒,细眉拧了起来,停下脚步。
  高义峰赶忙道歉:“刚刚是我不对!丁小姐,我请你去吃大餐。”
  “之后呢?”
  高公子成了“爱情的傻瓜”,只得咬牙道:“之后去洋行!”
  丁绍芸悠着手包,珍珠链子哗啦啦直响,半晌才重露笑颜,吐出一个“好”字。
  晚餐定在法租界的索伦登饭店。
  西崽端了餐前面包与奶油浓汤,恭敬的举着菜单递过来。
  “两客牛排,五分熟。”高公子看都没看,便傲慢的点了餐,“听说这儿的勃艮第葡萄酒是刚到的,丁小姐要不要来一杯?”
  后面这句是对着女人说的。
  丁绍芸点了点头,这点面子还是要给他的。
  这家馆子菜做得确实不错。
  肉浸在香气四溢的汁水里,极是鲜嫩妥当——好像刚出生的小牛犊,刀叉一滑动,恨不得哞哞叫起来。
  有侍者拉响了梵婀玲,悠扬的曲子水一样淌出来,铺满了整间餐厅。烛光摇曳之下,丁绍芸看高公子的油头粉面都顺眼了许多。
  “当真不去船上坐坐?”高义峰不死心似的,旧话重提。
  丁绍芸摇头,对方倒是没有表现出不悦来:“既然如此,那就不强求,在饭店喝也是一样的。来,丁小姐,请。”
  说完,高公子自己举杯,先干为敬。
  丁绍芸只能顺势喝了一杯。横竖这饭店人来人往,少饮一些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丁小姐豪爽,再来。”高义峰不等西崽来倒,亲自端了她面前的酒杯。
  “我亲自服侍你。”男人甚至还顽皮的打趣上了,看着心情属实不错。
  丁绍芸不知道他在高兴些什么——两人你来我往的喝了起来,不知不觉,一瓶几乎要见底。
  女人不胜酒力,只觉得脸上像是着了火,一片朦朦的燥热。
  她的眼光都有点涣散起来,没注意高义峰一手倒酒,一手遮住了杯口,递过来满溢的酒似乎有些浑浊。
  “喝完最后这一杯,我们就去你父亲那。”高公子诱惑道。
  血一般的液体摇晃,好像海妖勾人的舌。
  丁绍芸笑笑,仰头把酒喝得干干净净。酒精火线似的烧起来,从唇齿一直热到血管里。
  高公子又拉着她絮絮聊了一会,方才结账。
  两个人站在饭店的台阶之上,等泊车的侍者把汽车开过来。
  风吹在□□的手臂上,明明应是凉爽的,但丁绍芸却越发的燥热难耐。如果不是身边有人,恨不能把衣服都撕扯下来。
  “怎么了?”高公子体贴的问。
  丁绍芸想回答,但不光口齿不清,眼光也迷糊起来。
  “我怕是喝醉了”——这几个字在喉咙里滚了滚,出来时含混不清,化作一声水似的□□。
  高公子搀住了她。
  周遭的灯火和行人的声音变得遥远又漫长。整个世界扭曲成五彩斑斓的一团,在混沌中爆发,无穷无尽的延展开来。
  一忽轰隆作响,一忽却又静谧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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