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福妻有点甜_分卷阅读_69
直到看着沈小玲眉眼带笑的转身离开。
刘大宝才一扭头垮下了整张脸,“头,烫嘴了,疼……”
“活该。”
刘大宝,“……”
------题外话------
还有一更…
第九十四章 有意引导
用了两天的时间,帮着庄夏夏做好了一套衣裳。
是那种收腰,略带几分掐肩泡泡袖的套装。
知道庄夏夏结婚的日子选在了深秋。
顾海琼便选了长袖。
上衣下摆和袖口都用了细细的蕾丝收边儿。
这让庄夏夏向来活泼可爱的气息得到很好的收敛。
在她的身上加了几分的文静。
以及,秀气。
庄夏夏当时收到之后就喜欢的不得了,穿在身上不想换下来!
还是庄妈妈笑骂了两句。
才把新衣裳依依不舍的换了下来。
把顾海琼几个人送走,庄夏夏一脸的小得意,“爸,妈,怎么样,我就说我不会看错人吧?”
“还别说,这丫头这回瞧的人还挺准的。”
庄爸爸笑着看了眼自家女儿,点点头,“行,挺好的。”
“我瞧着也行。”
庄妈妈也不好再持什么反对意见。
而且,经过这两天短暂的接触,她对顾海琼的印象还算是挺好的。
“那我明天就去找顾姐姐,让她马上回来帮我做衣裳喽。”
庄夏夏性子活泼,这会儿一听自家爸妈同意了她的主意,并且对顾海琼的印象也挺好的。
这让她高兴的不得了。
恨不得马上跑到军区大院那边,告诉顾海琼,她爸妈对她,完全放心了!
不过想到人家这才走呢。
她就这样冒失的追过去?
想想还是算了吧,明天好了。
孰不知她没有马上追过去却是正确的。
被她掂记着的,刚离开庄家没多久的顾海琼三人正兴致勃勃的逛街呢。
庄夏夏当真要去追的话。
哪里能追的上?
“嫂子,咱们真的不回家吃午饭去了啊。”
沈小玲跟在顾海琼的后头,寸步不离。
生怕自己跟丢了或是走丢。
她觉得她一定找不到回家的路!
今天没有刘大宝跟着,顾海琼又在庄家那边早早的收工。
她还以为顾海琼不在庄家吃午饭,是一心想着要回家呢,没想到出了庄家的门,转了两圈之后,顾海琼带着她转到了大街上,这个镇子不算大,所以这不过十几二十分钟的功会,她们两个已经逛完了大半。
还有前面的两条街。
顾海琼扭头笑着招呼沈小玲,“是不是饿了,走,前头有好吃的,我带你去吃。”
直到坐在牛肉面馆火烧铺子前头。
沈小玲还是全身的不自在,“嫂子,要不咱们还是回家吧?”
“回什么家啊,今天中午嫂子请你吃好吃的。”
自家嫂子坚持,并且直接走进人家餐馆坐了下来。
摆明了就是要在这里头吃午饭。
她能怎么办?
自然也只能走进去坐下的沈小玲坐在餐馆的长条板凳上。
觉得自己是全身的不自在。
顾海琼自然看到了她的不得劲儿,也知道她是被自己那个婆婆给养成了胆小怯懦怕事的性子。
能忍就忍,能让的就让。
能自己默默熬过去的,就熬,就撑。
前世,顾海琼也是这么过来的。
可是重新来一次,顾海琼一点都不想再重复前世的生活。
包括,她身边所看重或是在意的人。
她都想她们开开心心、高高兴兴的过日子。
为了故意锻炼沈小玲的胆子,顾海琼索性把过来问询吃什么的店员指到了沈小玲的面前,“嫂子哄哄这丫头,你看看这里有什么好吃的,先自己慢慢选,不用给嫂子省钱啊。”说完这些话,她就示意店员去问沈小玲,自己则低头和怀里的女儿玩起了大眼对小眼。
沈小玲脸上全是紧张,“嫂,嫂子,我……”
“没事,你先听店家和你说,然后,选一个自己和我喜欢吃的就好。”
微微顿了下,顾海琼未雨先缪的又加上一句,“点包子或是馍的话也可以,不过,得有汤,我这两天上火,想多喝点汤缓缓。”
“那那嫂子我先帮你看看啊。”
沈小玲硬着头皮上啊。
最后结结巴巴的,觉得自己都要紧张的手脚不知道往哪放的沈小玲最终点了二个菜,一个汤。
菜是两个素的。
估计这丫头还是想着省钱,但是又碍于她刚才说的要有菜有汤。
汤倒是还好,西红杮蛋花汤。
现在这年头多数都是这种汤,这种小餐馆啥的,根本就没什么别的吃食。
吃过饭。
沈小玲手里头捏着两块钱,小腿肚子都是软的。
“嫂,嫂子,我还不是给你抱孩子,你去结账吧,啊?”
她也不认识字啊。
加减什么的更是不会算。
万一人家找错了钱?
顾海琼却是笑嘻嘻的摇头,“你去,我跟在你后头呢,你怕什么啊。”
现在还有自己和沈南川在她的后头撑着。
可以后呢?
她们这当哥嫂的,不可能护她一辈子啊。
所以说,这胆子,一定得练!
而且,还得很快有效果才行。
没办法,她不放心老家里头的自己那个便宜婆婆啊。
前几天来了封信,信里头还明里暗里的沈南川要钱,说什么要给沈北军娶媳妇出彩礼,翻盖屋子不够呢。
顾海琼没想着管这些。
信也是直接寄到部队,沈南川收的。
可是沈南川那个王八蛋,竟然收到了信直接塞到了她手里。
还特意的问她,要怎么办?
给还是不给?
她才不出这个主意呢。
把信丢还给沈南川,顾海琼让他自己看着办。
虽然自己现在是和沈妈妈不知道有多少千里地的距离相隔。
可是,以后总会有碰面的那一天啊。
她可不想到时侯让沈妈妈指着她的鼻子骂她抠叟!
小叔子结婚娶媳妇啊。
她这个当嫂子的窜腾着不肯给家里头出钱出力?
顾海琼是一点点的话题都不想落下!
沈小玲虽然是沈妈妈的亲生女儿。
刘大宝才一扭头垮下了整张脸,“头,烫嘴了,疼……”
“活该。”
刘大宝,“……”
------题外话------
还有一更…
第九十四章 有意引导
用了两天的时间,帮着庄夏夏做好了一套衣裳。
是那种收腰,略带几分掐肩泡泡袖的套装。
知道庄夏夏结婚的日子选在了深秋。
顾海琼便选了长袖。
上衣下摆和袖口都用了细细的蕾丝收边儿。
这让庄夏夏向来活泼可爱的气息得到很好的收敛。
在她的身上加了几分的文静。
以及,秀气。
庄夏夏当时收到之后就喜欢的不得了,穿在身上不想换下来!
还是庄妈妈笑骂了两句。
才把新衣裳依依不舍的换了下来。
把顾海琼几个人送走,庄夏夏一脸的小得意,“爸,妈,怎么样,我就说我不会看错人吧?”
“还别说,这丫头这回瞧的人还挺准的。”
庄爸爸笑着看了眼自家女儿,点点头,“行,挺好的。”
“我瞧着也行。”
庄妈妈也不好再持什么反对意见。
而且,经过这两天短暂的接触,她对顾海琼的印象还算是挺好的。
“那我明天就去找顾姐姐,让她马上回来帮我做衣裳喽。”
庄夏夏性子活泼,这会儿一听自家爸妈同意了她的主意,并且对顾海琼的印象也挺好的。
这让她高兴的不得了。
恨不得马上跑到军区大院那边,告诉顾海琼,她爸妈对她,完全放心了!
不过想到人家这才走呢。
她就这样冒失的追过去?
想想还是算了吧,明天好了。
孰不知她没有马上追过去却是正确的。
被她掂记着的,刚离开庄家没多久的顾海琼三人正兴致勃勃的逛街呢。
庄夏夏当真要去追的话。
哪里能追的上?
“嫂子,咱们真的不回家吃午饭去了啊。”
沈小玲跟在顾海琼的后头,寸步不离。
生怕自己跟丢了或是走丢。
她觉得她一定找不到回家的路!
今天没有刘大宝跟着,顾海琼又在庄家那边早早的收工。
她还以为顾海琼不在庄家吃午饭,是一心想着要回家呢,没想到出了庄家的门,转了两圈之后,顾海琼带着她转到了大街上,这个镇子不算大,所以这不过十几二十分钟的功会,她们两个已经逛完了大半。
还有前面的两条街。
顾海琼扭头笑着招呼沈小玲,“是不是饿了,走,前头有好吃的,我带你去吃。”
直到坐在牛肉面馆火烧铺子前头。
沈小玲还是全身的不自在,“嫂子,要不咱们还是回家吧?”
“回什么家啊,今天中午嫂子请你吃好吃的。”
自家嫂子坚持,并且直接走进人家餐馆坐了下来。
摆明了就是要在这里头吃午饭。
她能怎么办?
自然也只能走进去坐下的沈小玲坐在餐馆的长条板凳上。
觉得自己是全身的不自在。
顾海琼自然看到了她的不得劲儿,也知道她是被自己那个婆婆给养成了胆小怯懦怕事的性子。
能忍就忍,能让的就让。
能自己默默熬过去的,就熬,就撑。
前世,顾海琼也是这么过来的。
可是重新来一次,顾海琼一点都不想再重复前世的生活。
包括,她身边所看重或是在意的人。
她都想她们开开心心、高高兴兴的过日子。
为了故意锻炼沈小玲的胆子,顾海琼索性把过来问询吃什么的店员指到了沈小玲的面前,“嫂子哄哄这丫头,你看看这里有什么好吃的,先自己慢慢选,不用给嫂子省钱啊。”说完这些话,她就示意店员去问沈小玲,自己则低头和怀里的女儿玩起了大眼对小眼。
沈小玲脸上全是紧张,“嫂,嫂子,我……”
“没事,你先听店家和你说,然后,选一个自己和我喜欢吃的就好。”
微微顿了下,顾海琼未雨先缪的又加上一句,“点包子或是馍的话也可以,不过,得有汤,我这两天上火,想多喝点汤缓缓。”
“那那嫂子我先帮你看看啊。”
沈小玲硬着头皮上啊。
最后结结巴巴的,觉得自己都要紧张的手脚不知道往哪放的沈小玲最终点了二个菜,一个汤。
菜是两个素的。
估计这丫头还是想着省钱,但是又碍于她刚才说的要有菜有汤。
汤倒是还好,西红杮蛋花汤。
现在这年头多数都是这种汤,这种小餐馆啥的,根本就没什么别的吃食。
吃过饭。
沈小玲手里头捏着两块钱,小腿肚子都是软的。
“嫂,嫂子,我还不是给你抱孩子,你去结账吧,啊?”
她也不认识字啊。
加减什么的更是不会算。
万一人家找错了钱?
顾海琼却是笑嘻嘻的摇头,“你去,我跟在你后头呢,你怕什么啊。”
现在还有自己和沈南川在她的后头撑着。
可以后呢?
她们这当哥嫂的,不可能护她一辈子啊。
所以说,这胆子,一定得练!
而且,还得很快有效果才行。
没办法,她不放心老家里头的自己那个便宜婆婆啊。
前几天来了封信,信里头还明里暗里的沈南川要钱,说什么要给沈北军娶媳妇出彩礼,翻盖屋子不够呢。
顾海琼没想着管这些。
信也是直接寄到部队,沈南川收的。
可是沈南川那个王八蛋,竟然收到了信直接塞到了她手里。
还特意的问她,要怎么办?
给还是不给?
她才不出这个主意呢。
把信丢还给沈南川,顾海琼让他自己看着办。
虽然自己现在是和沈妈妈不知道有多少千里地的距离相隔。
可是,以后总会有碰面的那一天啊。
她可不想到时侯让沈妈妈指着她的鼻子骂她抠叟!
小叔子结婚娶媳妇啊。
她这个当嫂子的窜腾着不肯给家里头出钱出力?
顾海琼是一点点的话题都不想落下!
沈小玲虽然是沈妈妈的亲生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