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心钿_分卷阅读_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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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熟悉的场景,露初再次为难地去看合懿,得了她点头才退到门外守着了,这次门没关,也没敢走远。
  从小一起长大的人,合懿对防备着他这件事真的觉得很难堪,她相信琰铮不可能会再头脑不清醒一回,但她该有的态度还是要有的。
  合懿走过去在他对面落座,问道:“怎么今天来了,外头下这么大的雨。”
  琰铮不着急答话,先抬手比了下她面前的茶水,示意让她尝一尝,见她端起来递到嘴边儿了,才说:“先前你不是写信说想和我当面谈谈么,那时候回不来,前几天回来了又一直忙得脱不开身,这不今儿得空了就过来了。”
  随意的语气,意料之中的答复。
  合懿品了一口唇齿间的馨香,实话实话,“比之前又精进不少。”
  他的茶道向来是他们三个人之中最好的,这点无可争议。
  “你每次都是这么说的。”琰铮微微笑了下,“但其实,我自己从来品不出来差别。”
  他忽然叫了声灵犀,合懿听得皱眉,直直望着他截过话头让改口,“还是叫小姨吧,从前年龄小不在意,如今都是大人了,不好乱了称呼。”
  他倒没有纠缠这问题,没答应也没不答应,总之不再叫她的名字了。
  “是啊,年龄小的时候你没有在意过辈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意的?及笄之后还是嫁给封鞅之后......”他话音很平静,“很可惜我没能看到你及笄。”
  她及笄的时候他正在军中满一年,因为没办法赶回去,所以提前几个月自己用璞玉雕刻了一支长簪,簪头有她的名字,也是他亲手刻上去的。
  灵犀的“犀”字很难刻得小巧而漂亮,他提前用了不知道多少块木头练手,直到把这两个字刻在心上了,闭着眼睛都不可能会写歪,才敢在玉簪上动手。
  终于赶在及笄宴之前命人快马送回了帝都,书信中要她一定用这支簪子绾发,她都照做了还回信说很漂亮,是她收到最好的及笄礼物。
  只是很可惜,她带着那根簪子,第一眼却喜欢上了封鞅。
  玉簪至今还在合懿的妆奁中妥善收藏着,她甚至也记得收到礼物那时候的开心,但那和情爱无关。
  话头已经攒到这儿,周围没有外人,再也没什么必要遮遮掩掩了,合懿干脆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琰铮,辈分不会因为年龄大小而有所变化,我们没有出五服,是有真正血亲联系的亲人,在我心里你从始至终都和阿玦是一样的,我想要和你谈的想必你心里也清楚,你我已经各自为家,兮柔是个很好的姑娘,她已经嫁给了你,你真的不该那么伤她的心。”
  琰铮沉默半晌,忽然说:“她现在......其实比从前过得轻松了,不用再被心里藏着的秘密纠缠不休,不用痛苦地面对我。她需要端王妃的名号支撑家门,而我需要一个王妃,如今的我们各取所需也算是个折中的法子。如果今后哪天她想要和离,我亦不会妨碍她。”
  他冷漠的时候就是这样,无论说什么都让人在其中找不出任何异样的情绪来,合懿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化的,她说到底只是个结果的看客。
  合懿知道自己已经无能为力了,感情的萦损盈缺从来不是事在人为能笃定的,不相爱的两个人走到如今这一步,大家都是笼中鸟雀罢了,再没有谁对谁错。
  她想不到再有什么好说的,琰铮也没有再说话,两个人静静相对坐着,谁都没有起身,因为都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了,没有必要再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三章奉上,宝贝们请享用,今天留言全部红包伺候啦!
  第50章 欲惊弓
  琰铮没坐太长时间, 合懿送他走的时候在回廊正碰上归来的封鞅, 场面上的人不至于把情绪摆到脸上, 互相略点头见了礼, 琰铮撑一把伞, 步履从容地缓缓踏进了渐渐收势的细雨中。
  他知道合懿会在后面目送一段儿,所以要等走得足够远了,才停下来回头看了眼。
  料想得不错, 那边的两个人刚转过身不久,合懿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对着封鞅比了个很夸张的手势,封鞅望着她在笑,两个人构成一幅画, 画得是“天作之合”四个字。
  他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静立片刻,看着那边两个人转进了拐角,再回过头来,眼中恢复成波澜不惊的沉稳, 脚下提步没有再停顿。
  一场雨直下到傍晚时才歇,湖面上水雾太重, 一眼都望不到湖对岸, 朦朦胧胧一片,瞧着简直像入了仙境似得。美是一回事,但要是大热天湿气侵体,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松青早早吩咐了底下几个婢女将嬿婉楼四面的菱花窗全都关上, 往楼里各处添了熏香、换好烛火,便与月盛一道往丫头们下榻的荟芳苑去了。
  两位主子用过晚膳后通常都要在书房且待一段时间,期间不会传人伺候,等到要就寝前才会再需要伺候洗漱,但每次留她和露初其中一个并少数几个丫头小厮就行,今儿轮到露初领班值宿。
  所以每到傍晚时分后的嬿婉楼总是很安静,当真如在水一方的伊人,娴静婉约。
  合懿上半晌练的字还被镇纸压在案几上,封鞅凑着看了两眼,不予置评,只抬手招呼她过去,握着她的手在纸上笔走游龙,嗓音温润,“起笔与收笔讲隶书“蚕头雁尾”的笔调,重笔多在收尾,字形是否沉稳就在于此处......”
  他说着停了下,又道:“其实你的小楷写得就很美,字如其人,没有必要一定学章草。”
  这段时间她练的手书都在案几旁边堆成了约莫一指的厚度,用功是真用功,没多大成效也是真没多大成效,封鞅一怕她累着,二怕她自尊心受打击。
  冷不防还被夸了,合懿的字典里没有弦外之音这回事,只顾在心里乐开了花儿,抿着嘴笑了笑,“不算学,我就是写着玩儿打发时间呢。”
  她怕破坏他的笔势,手上不敢使劲儿,只顺着他的力道走,写到一半发现是她的名字,写完了她盯着瞧,再熟悉不过的两个字在他手底下写出来,这会子怎么就越看越觉得顺眼。
  来而不往非礼也,她复又拿起笔,在旁边用他觉得美的簪花小楷写上了“世卿”,总要凑一对儿的心思。
  封鞅这会儿很有些兴致,和她在一起消磨时光都是件美好的事,他忽而笑了下,想到了什么似得,俯下身好整以暇地又在底下写上了“小痴”,随即挑眉看了看她,仿佛是在等她也还他一个爱称。
  合懿倏忽瞧着那两个字烧红了脸,因他并不经常那般叫她,除了在床榻之间的时候。
  她抬头飞快地看了他一眼,总觉得他是在故意逗她玩儿的,思索片刻眼珠一滴溜,提笔在旁边写上了旗鼓相当的两个字,“卿卿”,又或者念出来的话,可以是“亲亲”。
  太傅大人的面皮偶尔会毫无征兆地薄那么一下子,合懿从他猛地收缩了一下瞳孔的细微表情中品到了大获全胜的喜悦,遂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嘴角勾起得意的笑,眼波盈盈地凑到他面前追着问他,“卿卿,你喜欢吗?卿卿~”
  封鞅的促狭只是一瞬间的,眨眼间便足以化解,抬手在她额头上推了一把,而后一边转身往椅子里落座,一边很是郑重地嗯了声,“为夫喜欢的很。”
  桌案上有刚沏的乌楼春,他执起来,修长的手指捏着茶盖缓缓拨了两下,递到嘴边抿了一口,这会子想起来问她,“端王爷方才都和你说什么了?”
  所以还是会有点不舒服,担心会不会有别的男人对着她诉衷情,虽然知道她的心意,但就是自己的宝贝绝不能让别人觊觎了的心思。
  “还能说什么呀......”合懿其实心里到现在都挺难受的,原本可以一辈子毫无芥蒂好下去的人,突然因为一段不该开始的喜欢而在彼此心里扎上了一根刺,误伤了别人,自己也不好过。
  她提起来有些恹恹地,低头搅弄裙子上的系带,“我对于他和兮柔之间已经帮不上忙了,能做得只是表明我自己的立场,他性子从来宁折不弯半点瑕疵都容不得,这次之后我们就是普通亲戚。逢年过节碰到点个头这样吧!这样无疑是最好的局面,但是会觉得很遗憾,总想着要是没有那件事就好了。”
  话说得很坦诚,封鞅听得很满意,他倒是能理解她,这是个念旧的人,不能接受端王的感情,但不代表她不会怀念小时候和他的亲情和友情,毕竟是从有记忆开始就对她好的人。
  所以人还是小时候好,因为小时候最纯粹,长大了会容易变质。
  他把茶盏放下,俯身过来拉她的手,明明是盛夏时节,他的手却总是温凉的,修长白净,像玉的质地,“现在先别想太多,人这一辈子还很长,而且人心易变,谁说得准以后会怎么样,说不定你们还会有坐在一桌毫无芥蒂谈笑风生的一天。”
  合懿咕哝着应了一声,自觉这天或许遥远地像下辈子了吧!
  她觉得心里沉沉地,不想再继续谈这个话题了,百无聊赖地叹了口气,随口问:“上次你说骞瑜有喜,阿玦会给她晋位份,现在有准信儿么?”
  封鞅点了点头,“皇上前两天已经在御书房召集了几位大臣说了打算,宫妃有孕,原本是应该等孩子生下来再谈晋位的,但皇上此回只不过打算晋她为美人,仿佛已为此做了很大的妥协的样子,其他人自然都不好说什么,应该这几天就会有诏书的。”
  “只是美人?”合懿微微睁大了眼求证于他,颇为不解,“阿玦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啊,从前甘冒大不韪也要晋人家昭容,现在明明名正言顺了,反而变成了美人......”
  “想不通!”她满脸狐疑,“难不成做皇帝的人脑子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说话说得好好的,偏就她会打岔,还真是仗着自己是长公主就有恃无恐,竟然都能说出皇帝脑子不好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来,也不知让皇帝听了做何感想!
  “浑说什么呢!”封鞅一听果然呲哒她,“宫妃晋位本就应该是如此,先前婉昭仪那是生了皇长子格外的恩宠,还能人人都跟她那样,那不得乱套了。”
  谨言慎行刻在骨子里去了,他在君臣之道这上头从来都是循规蹈矩,不曾逾越过半分,和他一贯给人清高孤傲的感觉很不同,但也真实地是构成他为人处世的一部分。
  合懿缩着脖子吐了下舌头,不知死活地笑,“这不是在咱们自己家里又没有外人么......”
  这厢正说着话,外头忽然有十陵通传的声音传进来,“主子爷,门口有位邹先生找您,说是您的旧识,您看,接见么?”
  称先生,想必不是朝中官员,还真是稀奇,太傅大人十七岁就是太子少师,高处不胜寒了这么些年,寻常也不见他有多余的空闲时间结交朋友,这会子突然冒出来个旧识,这得旧到小时候的交情了吧!
  封鞅闻言面上忽然沉下来,只吩咐十陵把人带到清衡亭,对合懿留下一句“我去去就回”,便疾步往外走了。
  合懿这厢都还没得及问是什么朋友,人都已经踏出了书房,她吹了口气,转身看到桌案上的字,兴头来了,靠练字也能消磨不少时间。
  清衡亭在公主府西边僻静处,藏在翠竹青波中的小亭子,四周静得只能听见鸟叫虫鸣和风拂过竹叶的沙沙声。
  出了嬿婉楼封鞅却其实走得并不快,约莫用了半炷香的功夫,从满目青翠中踏出来,远远看见亭子里立着的那人,只一个负手的背影,天青色绢衫穿出了练家子的气势、两袖清风的正气。
  亭子里的人听着身后的脚步声便转过来,眸光相接,冲他淡然一笑,遥遥拱手见了一礼,“久仰太傅大人英名。”
  事实证明封鞅的“去去就回”实在没有半点效用,合懿练到手腕都有点酸了他也还没回来,放下笔,抬手在脖子上揉了揉,准备去书架上寻摸一本书瞧瞧。
  他的书架上全是些晦涩无聊的经史子集,一排排瞅过去实在没有能让她提起兴致的,左拿一本翻翻,右拿一本翻翻,翻着翻着也不知道在放置书籍的时候碰到了哪里,突然听到架子里哪处似乎传出来轻微一声机簧弹动的声音。
  合懿干巴巴眨了两下眼,别不是把他什么东西弄坏了吧......
  她这么一想也不好耽误,赶紧拿开刚刚放置的那本书去查看,谁成想书籍拿开后书架最里侧赫然是个隐藏的暗格!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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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各一方
  一阵风, 吹动四周碧海翻涌, 忽地腾起满亭山雨欲来前的寂静。
  封鞅缓步入亭中, 轻拂了一把肩上的竹叶, 目光自他身上一扫而过, 未做停留径直落座在桌边的石凳上,开口是毫无起伏的声线,“沧州据此两千四百里, 沿途经四关隘共六州十八城,层层都是天罗地网, 邹将军果然好本事!”
  天下到如今归了大赢朝也不过十几年,甭管大势如何,总有一部分人自诩忠义之士, 信奉一句“国破山河在”,守着自己心中实际已经不合时宜的信念,甘愿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为覆灭的故国献祭。
  百姓称他们是土匪,他们称自己是复国军。
  夹缝里卖命的活计若没有主心骨那约莫只能称一句“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是不能成事的。而复国军能在大赢朝铁骑的围追堵截下搅弄到如今,面前这位邹衍堪称功不可没。
  邹衍闻言颔首, 略弯了弯嘴角, 自顾在他对面落座,话说得轻巧,“邹某不过是个走在阴影里见不得天日的人,过惯了东躲西藏的活法儿, 这些个偷偷摸摸的本事,哪比得上太傅身为天家东床,位高权重的好手段。”
  走在阴影里的人,那倒是的,但要说偷偷摸摸,可真是妄自菲薄了。
  复国军此起彼伏了这么些年,邹衍这根刺就在大赢朝的根骨上扎了这些年,神龙见首不见尾,人虽在帷幕之后,名字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多少人将他奉若神明就还有多少人恨他恨得咬牙切齿。
  不说别的,就方才出府的端王爷恐怕连梦中都一心挂念着想杀他。
  封鞅长眉微微一动,场面上的人不兴撕破脸当场拼个你死我活,他起身往亭子边走了两步,这才遥遥招呼远处侍立的婢女前去沏茶,茶水端上来,隔着暾暾香气再说话,人身上的尖刺都能服帖不少。
  “将军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既然登门,所来为何不如看门见山直说了吧!”
  邹衍一手在石桌上笃笃地敲了两下,微微眯起眼,眸光遥遥越过封鞅肩头望向苍郁幽深地林间,不知何方归处的空茫,没立刻答话,却喃喃细语了句,“温柔乡即是英雄冢,果然不错。”
  只这温柔乡里溺得是封鞅,英雄冢里埋的却是旁人。
  话音落他便收回目光复又落到封鞅脸上,“邹某今日前来确有一事,前些日子沧州甘鹿野一战邹某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回过头来悔之晚矣,其中诸多疑惑不解之处,今日特来请太傅不吝赐教。”
  封鞅在甘鹿野一战中动了手脚,一双执笔的手却比拿刀的将士更能夺人性命,这会子人家找上门来了。
  两个人各置一端气势如山,目光交接只言片语间便生生将小亭从中割裂开一道艮深地鸿沟,细风在两相流转过几个来回,吹得人脊背生寒。
  话说到这份上,意思不言而喻,封鞅也不愿再虚与委蛇下去,他好整以暇看了邹衍一眼,话说得没有余地,“战场上胜负乃兵家常事,封鞅一介文臣何谈给将军赐教。何况我封家食君之禄便需忠君之事,将军身份隐秘,今日登门已教封鞅为难不已,城卫司距此不过半个时辰,哪怕将军无惧生死,封鞅却不欲做那乱臣贼子……”
  “乱臣贼子......”邹衍在口中细细品了这四个字,不怒反笑,“邹某至今仍记得当年醴国亡国之时,舒隽下令血洗宫城,还是令尊不顾安危送我出城护我性命,此后我军辗转与世上也多蒙令尊援手,诸多大恩大德邹某此生皆不敢忘,却不知在太傅眼里,令尊是否也是乱臣贼子?”
  贼船大抵都是上去容易下来难,封鞅早料到的,但若没有万全的打算,又如何说得出方才那一番往脸面上划刀子的话,费的出一番破釜沉舟的功夫。
  “家父一辈子信奉中庸之道无为而治,早于十多年前便再不过问朝政之事,一生也仅仅只有两个身份,故国的翰林和大赢朝的百姓,区区微末之人岂敢当将军的救命之恩。”他顿了下,“人各有志,将军所为封鞅不予置评,但愿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你我便都能相安无事。”
  这就是打个巴掌再给颗枣,甘鹿野一战大败已将对方逼到了悬崖边儿上,这会子该给人松口气,否则逼急了眼,对方拼了命也要和他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话,谁也落不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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