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_分卷阅读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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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秦皇
  作者:九州月下
  文案
  严江穿到了地狱模式。
  身穿!秦朝!远在伊朗!
  这是要他重走丝绸路么?
  算了,走就走吧,棉花苜蓿葡萄甘蔗都带回去,哦,还有胡椒!
  路上居然还有一只超可爱的猫——猫头鹰?
  但为什么它那么霸道,硬要买汗血马乌兹钢就算了,还不许他养老虎,真想弃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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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王政五年,陨星现,坠咸阳,其色如血、形如凤,内吏拾之献予秦王。
  十八岁的秦王自此每晚入梦,皆能化身为枭,遨游天际,然几日过后,所梦之枭便因不会捕猎而饿晕,落入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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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老虎回国的野外摄影师在秦朝搞风搞雨的日子。
  注:
  1、主角开局回国,路上的日子都在回忆里。
  2、同人yy文,主角金手指很大,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代入现实。
  3、主角的表述会用“我”“你”“公子”而不是“吾”“汝”“贵人”,毕竟不是真写古文,请大家谅解。
  内容标签:强强 穿越时空 种田文
  主角:严江,陛下(嬴政) ┃ 配角:李信蒙恬李斯 ┃ 其它:
  作品简评:
  野外摄影师严江穿越到公元前242年,养着里海虎在伊朗站稳脚跟后,便回到故乡中国,路途中遇到了一只猫头鹰,他带着宠物一路坎坷回到秦国,才知道这猫头鹰还有另外的身份——它是晚上入梦后的秦王赢政。他们一路相互影响,收集丝路的种子与知识,带回秦国,从此严江见诸子百家争鸣,见证秦王横扫六合,一统天下。这是个种田基建的强秦故事,从严江的经历侧面展现了秦国律法风俗,更从秦王亲政到统一天下的间隔中,详细介绍了秦王的早年经历与战国末年的风雨硝烟,书写六国的衰落与反抗,还有秦国统一的必然,作者以幽默的笔调书写了那段复杂的历史,极具备年代感,带读者走入秦皇光辉璀璨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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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仁政
  长城风沙,秦关漫漫。
  甘肃临洮,秦称狄道,至秦献公即位之时,灭西戎部狄族,立狄道关,乃大秦西方边境之极。秦昭王时,又于此地立陇西郡,狄道县自此为陇西郡城,为大秦抵御月氏、乌孙等西戎羌族前线。
  然自商君变法后,奖励耕战,杀一敌既可得一爵,重赏出勇夫,边境守军无事也想生非,月氏乌孙东胡匈奴等皆在秦军手上吃过无数苦头,大多绕过黄河去骚扰赵地,狄道的烽火早已平息了数十年,如今已是异族前来通商的大城。
  一日过尽,已是闭城时刻,明月初升,寒风吹起,守城门的士兵传染般打起哈欠,十分困倦,只有一名伍长还在厉声催促月氏胡人商队的财物快点通过,城门将关,秦法严厉,这支商队再不快点,便只能在城外过夜了,到时被大虫叼去也怪不得他了。
  要不是这些商队带来皮毛干肉美玉马匹,带走盐绸漆器,是本郡的主要财源,马虎不得,他早就把人关在关外,早些回去喝口热汤了。
  正想走神想着回乡时要带些皮毛回家,伍长却突然听见一名士卒大声惊呼,惹得人群一阵喧嚣,说是有生人来到,正回头呵斥,映入眼帘的情景却让他忍不住吸了口冷气。
  他虽是小卒,但服役数年,算也见过世面,但却是真真第一次见到如此神骏的天马。
  只见那马浑身金黄,身高体长,头宽颈细,驼着数百斤货物依然步伐轻盈,体态昂扬,让人望之倾心,恨不得上前去捏住那牵马青年的肩膀用力摇晃,或是一个闷棍让他清醒一点。如此宝马!怎么可以用运货,简直是暴殄天物,该诛三族!
  那青年却是微微一笑,他眉眼清秀好看,望着关口的眼眸都是满满的笑意,伸手推了推马背上的一个皮兜,轻声道:“小陛,我们到家了。”
  一只猫头鹰懒懒地从口袋里爬出,在月光下越发犀利的眼神带着轻蔑,漫不经心地落到那“陇西”两字上。
  仿佛被强光照到,它整只鸟都僵硬了。
  然后啪叽地一声摔到地上。
  “怎地这么不小心,”青年轻笑着把猫头鹰抱起来,“别怕,这就是大秦国,我们以后要生活的地方了。”
  揉捏着仿佛从幻梦中惊醒的猫主子,他上前走向那名领头士伍,用才学不久的生疏的秦话询问这里收不收汗血宝马。
  伍长有些恍惚了:“收,怎么不收。”
  ……
  严江受到了此地守将的召见。
  按理,一名卖马的胡商在强秦军士面前可说是无足轻重,但奈何这马太优秀贵重了,严江清楚地记得在百年之后,汉武帝耗费十万大军,两度出兵,行军四千余公里,就为了得到汗血马。
  大月氏盘踞秦国以西,垄断商路,严江能从那里带出如此好马,如果能更多些,便是大妙了。
  守将名曰李珵,四十许人,满脸风霜,对着马匹爱不释手,心思却十分缜密,言谈之间,皆在询问西域诸国之事,严江也不隐瞒,细细说了去,并提起想入秦之事。
  “江精通边塞之语,又有才学,何处不能安身?你一心入秦,不知有何原由?”李珵一摸胡须,感觉事情并不简单。
  “将军有所不知,江父母本是北地郡人,数十年前为东胡人掳去为奴,辗转西域,流落大宛国,因一手巫祝游医之术为国主所用,这才脱了奴籍,虽心念故土,奈何年事以高,路途遥远,只能命小子将血脉归国,成其心愿,还望将军体谅。”严江一脸悲凄,看得他身边的猫头鹰一脸冷漠。
  李珵目露思索,并未一口答应,只是说要考虑一下,便让他退下。
  严江心知这关算关过了,秦朝户籍虽然严苛,但并不禁止外来人口,定居的外国人也有不少被秦王重用,只要有个缓冲时间,就够他熟悉环境逃之夭夭了。
  来到客舍,用一块盐与驿者换了热水肉食,严江坐到猫主子身边,熟练地给它撕肉喂食:“怎么了陛下,你好像从醒来就神不守舍的,是不是又乱吃东西了?”
  鸟是他在里海岸边捡到的,这猫头鹰挑食脾气暴躁且不会捕猎,也不知是怎么活这么大的,喜欢看地图听故事,白天怎么喊都不会醒,一到晚上就不让睡,喜欢吃熟食睡皮毛,简直像个皇帝,所以严江给他起名“陛下”,有人时就叫小陛了。
  陛下对这个名字非常满意,得到这名字后肉都多吃了一块。
  陛下没理他,只是180度地将头扭来扭去,看着周围房屋装饰,仿佛在确定什么。
  严江微笑着给它梳理了羽毛:“别害怕,我们不会在这里久留,这里是秦国,律法严苛,行动不便,到时我们如以前那般伪造验传,去别国就好。”
  陛下猛然扭头,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不敬之语,王霸之气四溢。
  “齐楚燕韩赵魏秦,可以先去赵国,李牧是战国名将之首,也不知是何等人物。”严江有些小兴奋,没注意到大怒的猫主子已经准备飞龙骑脸,强行按住撸了一把,又接着道,“其实最想见的还是秦皇,不过见暴君的危险性太大,以后有的是时间,且先苟住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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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宫,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棱,散落案前,让持竹卷的青年阴鸷的眉目有了些许缓和。
  旁边的赵姓侍者几乎不敢呼吸,从今晨醒来,大王便十分不悦,但分明前朝传来的是好消息啊?持续一年多,长安君成蟜在上党屯留的叛乱终于平息,大王一手提拔王翦将军带回叛军首级数万,得军功至上造,消息一出,咸阳欢呼,除此大患,为何不喜?
  如今还反复翻看那封军情,难不成是顾念与长安君的兄弟之情?
  半晌,秦王放下书卷,平静道:“传孤制,使屯留庶民西迁陇西狄道戍边,无故不得返。”
  内官应是,立即起笔书召,心中虽有疑惑却不敢问,屯留县的百姓可算是叛军之民了,不是杀头也应全数发卖做为奴,大王竟网开一面,果然是仁君之相。
  秦王略略勾起唇角,居然敢诽谤寡人暴君,简直当斩,便让你见识一番何谓仁政。
  第2章 陇西
  马,在古代从来就是重要的军事物资,马匹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军队的机动速度、战斗力,从赵武灵王开始学习胡服骑射手,骑兵更是开始取代战车,成为左右战场胜负的王者。
  汗血马耐力极强,一整天不喝水带上骑士也能跑上四百里,受得住五十度高温,经得住长途跋涉,便是在数千年后,也仍然是世界最顶级名马,被各方广泛引进用以改良品种。
  这样的名马,如同明珠,根本没人能掩其光芒,一晚的功夫,就已经传遍了整个郡城,引来无数目光,纵然李珵身为郡尉,管理整个郡城的将士,依然没能保住这绝世好马。
  年过六十的陇西太守李崇,乃是秦昭襄王亲封的南郑公,陇西李氏一脉的家主。此刻这位须发皆白却依然枯瘦有力的老头正拿着拐杖,想把不成气的孙子从马上打下来。
  奈何十六岁的小孙子宛如长了宝马身上,硬生生抗上了所有棍棒,硬是要这好马成为自己的坐骑,而这匹良马似乎见过了大世面,任风吹雨打巍然不动,悠然嚼着他们送来的上好黄豆,清亮的眼眸里仿佛还带着一丝鄙视,这让围观者更加心动了——刀兵加身却能不受惊扰,这简直是战马中的王者了。
  最后李崇太守也真舍不得打死孙子,只能苦口婆心告诉他,这马可以先骑几天,但这样的东西家里是留不住的,必然会上供给王室,你有这个心,不如给它多找几匹母马,到时生些优秀小马,便能是你的了。
  围观群众也点头应是,他们纷纷带来了最好的母马,几乎是顷刻就把宝马围住,全然不顾这季节根本不是发情期。
  小公子再年轻气盛也不敢和王室别苗头,悲伤的不行,抱着马脖子大哭一场,突地想到什么,摸了把脸便起身匆匆离去。
  陇西李氏在此地经营百年,早已经从地头蛇进化成地头龙,只花了半盏茶的功夫,就问了到了那卖马人的住处。
  于是昨晚被那只猫主子闹了他大半夜,本想睡到了日上三竿的严江,就这样被一名不速之客扰了清梦。
  他也不生气,既然要在陇西住上些时日,那与地头蛇拉好关系便是必要,而且,走完整个丝绸之路,他也有许多货物要出手。
  “汗血马远在费尔干盆地,”严江坐在案前,沾水画出路图,“若想得到,需西出狄道,入大月氏,沿祁连山下的河西走廊进入塔克拉玛干盆地,沿途可经楼兰诸多城过绕山而行……”
  “为什么要绕那么大一个圈?”陇西家小公子李信问。
  “中间是大沙漠,无水无草,险恶至极,有进无出……”严江给他讲了沙漠里的流沙、尘暴、高温和严寒,听得李信一惊一诈,大月氏盘踞河西走廊,阻断商路,严禁透露西域事物,年轻的小公子听着大秦之外还有如此精彩的故事,不由心驰神往,恨不得亲身走上一趟。
  严江又讲到在西域的香料特产,重点讲了一种紫花苜蓿的植物,耐干旱冷热,是马匹牛羊最喜欢的食物,就是靠吃苜蓿,才培育出汗血马这种优质马种。
  中间讲得饿了,他又提起西域的胡椒孜然辣椒是羊肉牛肉的绝配,吃过一次绝对忘记不了,李信将信将疑,立刻让手下奴仆去宰了一头肥羊——牛是不敢杀的,那是重罪。
  古代的羊肉毫无添加,切块后用木签串上,放碳火上很快溢出油脂,在炭火上吱吱冒烟,激发出一股让人欲罢不能的滋味,再撒上一点辣椒粉、精盐与孜然,只尝了一口,李公子便说不出话来,只顾昨上埋头狂吃。
  吃完后,感觉精神得到升华的李信要求将严江手上的调料全部买了。
  这自然是不行的,他还要靠这个打出口碑呢,于是他面露迟疑,缓缓说了一个价格。
  小公子面色瞬间苍白,迟疑了一会,不舍地把剩下的几串肉串打包,说是要回去和爷爷商量。
  严江自然恭送,送完回房继续补觉,睡前还看了一眼床上里团成一团的猫主子,它平躺床上正睡得香甜,也是很不猫头鹰了。
  这主子从来不按一只好猫头鹰的习性那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睡,爱床铺爱骑马爱吃辣椒孜然烤肉,这辣椒还是自己当年从老家带过来的呢,眼看就要被吃光了,只剩下几十颗辣椒仔,刚刚又把最后一点辣椒粉给李信吃了,怕是起来要炸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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