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也想活(穿书)_分卷阅读_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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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在屋子坐了一日,找不到别的活干,午时,秦肃凛得去煮猪食,张采萱道:“不如杀了,这种天气留着它,它受罪我们也受罪。”
  秦肃凛赞同,自从杀了一头猪,剩下的这个就不太吃了,最近只能吃干草,似乎隐隐还瘦了点。
  “一会儿我去顾家说,让他们明天来帮忙。”
  翌日一早,张采萱特意起早烧了一锅水,秦肃凛杀过一回,倒是不甚紧张了。
  只不过顾书来时,说了顾月景这一次还想要分肉的话。
  分就分,反正他挺大方,上一次的肉还没分到三分之一,就给了五两银子。要知道镇上的人一头猪算计着卖完也不一定有五两。
  当然,现在的肉价肯定不一样了。
  张采萱也去帮忙,路过鸡圈时发现里面的鸡蔫蔫的,都不爱动弹了,大概还是天太冷了,她有点怀疑,鸡会不会也被冻死?
  反正自从雨势不停之后,鸡蛋是越来越少了,不过也有喂料不好的缘故在。
  顾书顾棋也不是第一回,较上一次更加熟练,猪叫的声音更短,很快就放完了血。
  顾书看着木盆里面的血,道:“秦哥,上一次你送给我和棋哥的就是猪血?”
  秦肃凛点头,上一次他说送上谢礼,就是在顾书再次上门送银子时就装了两块给他。
  顾书舔舔嘴唇,“这个味道也好,不如这一回的谢礼还是这个。”
  顾棋忙拍他一下,“要点脸,被公子知道的话,你的月錢……”
  顾书一点不惧,“说得好像你不吃似的。再说,我要是被扣,你也逃不掉。”
  他们现在和以前在顾府是真的不同了,顾府的时候,是真的不能收外人送来的东西,尤其是吃的,生怕出了一点意外。但是现在不同了,青山村的人可没有那么多弯弯绕,而且他们俩人和秦肃凛来往是顾月景默许的。
  秦肃凛看得忍不住笑了下,“放心,谢礼一定送上,包你们满意。”
  顾书一喜,“秦哥,那可就说好了。”
  说完,转身就走。就怕晚一点反悔了似的。
  张采萱心底感叹,果然不愧是富家公子身边的随从,就是通透明白,上一次秦肃凛杀完就送他们走,这一回根本不需要开口,人家自己就告辞了。
  秦肃凛收拾过一回,这一次就从容多了,张采萱只是偶然而搭把手,不过半日就打理完了。
  这一次村里人就算是听到了猪叫的声音,也不好会有人上门来问了,那个路可不好走。为了这个摔一跤也不划算是不是?更何况,真要过来,摔一跤大概是过不来的。要是运气不好,滚到了沟里,摔断腿都是可能的。谁也不会在这种天气出门。
  所以,秦肃凛将肉送到顾家之后,顾书将银子送过来,一般就不会有人上门来了。
  也只是一般情形而已。
  张采萱看到门口的主仆二人还有点呆滞,不明白自从她看到杨璇儿挖到人参之后就不怎么和她来往的人,这一回居然亲自上门来了。
  上一次还是杨璇儿上门来想要秦肃凛帮她避着村里人拉粮食,被拒绝后就再没上过门,俩人上一次见面还是孙氏和麦生吵架在路上遇到,根本就是打个招呼就路过的关系。
  张采萱没打算让她进门,堵住门口问道:“杨姑娘,你有事?”
  杨璇儿似乎没发现她的疏离,直言道:“你们昨天杀猪?我能不能买点肉?”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
  她倒是一点都不客气, 张采萱的目光从她身上雪白的披风上扫过,这么一件价格可不便宜。想了想,张采萱道:“可以。”
  不待她露出喜色,张采萱又道:“只是我不要银子,如今我们缺皮毛, 你有么?”
  杨璇儿皱起好看的眉, 半晌道:“有, 但是怎么换?”
  张采萱道:“你有男子用的黑色的皮毛。”虽是询问,语气却笃定。
  问男子穿的, 自然就是给秦肃凛穿的了。
  杨璇儿挑眉:“我还真有。”
  张采萱一拍手:“那就好办了。你拿足够做一件女子和男子穿的皮毛过来, 我分五十斤肉给你。当然皮毛不能太差, 你要是糊弄我, 我那肉也可能挑得不走心了。”
  杨璇儿惊讶的睁大眼睛,诧异道:“采萱, 你可真敢开口,五十斤肉才多少铜板, 你就好意思换我两件披风的皮毛?”
  “话不是这么说的, 你现在有皮毛,我现在有肉,我不换不要紧,反正我柴火备得够多,不出门完全可以,披风也就用不上,其实, 我最近在 研究将肉腌起来,好像可以放很久,你不换正好。”张采萱满脸笑容。
  对面的杨璇儿沉默下来,观鱼一脸不忿,“秦夫人,你欺人太甚。”
  张采萱含笑的眉眼收敛,看向一旁的杨璇儿,见她沉默,明白她是默认的意思,神情顿时就淡然许多,“杨姑娘,,明人不说暗话,现在的肉和当初你存下皮毛时的价格可不同,我也不强求,真觉得贵,你不换就是。做生意嘛,总要心甘情愿才好。说什么欺负之类的话就没意思了。”
  说完,张采萱作势就要关门。不换正好,她还不乐意给她呢,自己留着吃。
  杨璇儿一把挡住大门,“别,小姑娘不懂事,采萱你跟她计较什么?”
  不懂事?
  看到一旁观鱼气鼓鼓的脸,张采萱笑了笑。她早就说过,丫头没有什么懂事不懂事,全看主子的意思而已。
  还有,杨璇儿说小姑娘,言语之间对观鱼颇多维护。落在观鱼耳朵里,大概就会觉得杨璇儿不将她当丫鬟看了。
  不过,这些都不关她的事。
  “杨姑娘要是愿意换,拿皮毛来,我去说服肃凛,如果不愿意当我这话没说。”
  说完,张采萱一把就关上了门。
  站在大门后,她没有马上离开,果然就听到观鱼丫头不服气道:“姑娘,她这分明就是坐地起价,欺负我们家只有两个姑娘呢,你可千万别答应,”
  只听到杨璇儿悠悠叹口气,:“观鱼,现在不一样了,不是以前有银子就可以买东西的时候了,她这样本身就无可厚非。”
  观鱼似懂非懂,:“但是,姑娘,我们可以不吃肉。”
  “但是我舍不得我的观鱼丫头吃不到肉啊。”
  最后这句话带着些俏皮。
  张采萱嘴角微勾,杨璇儿果然是最快接受物价暴涨事实的人。以前的皮毛太贵,张采萱有银子也不想备。现在正是天气最冷的时候,皮毛照样很贵。但是如何也涨不过猪肉的。上一次麦生特意带着村里人去镇上买肉回来腌制时候,猪肉已经是三十多文一斤了。更别提现在,前些日子大雨,可以说许多人的猪都在那个时候杀了卖掉了。
  无论如何,布料之类的是涨不过粮食和肉类的。
  午后,杨璇儿再次上门,拎着一个大包袱,里面是纯黑的皮毛一大半,还有灰色的一小半。
  黑色一看就是给秦肃凛的,那个灰扑扑的,应该就是张采萱的了。
  黑色的皮毛发亮,张采萱也就不计较那灰扑扑的了。反正她只是想要保暖为重。
  看到张采萱看过之后并没有不满的样子,杨璇儿是有点失望的,要是张采萱不满,她刚好就可以提议拿好点的来换更多的肉了。
  随即又觉得她果然是丫鬟出身,根本就没见过好东西。
  张采萱自然察觉到了她态度上微妙的变化,不以为然。
  看看皮毛没问题之后,也干脆,问道:“我这边是没有备称的,这个怎么称?”
  “我家里有。”杨璇儿随口道,态度也自然。
  张采萱垂下眼,掩饰住眼神里的异样,当下的称可没那么好得,一般人家中也不会备这个,杨璇儿果然是有准备的。
  就是不知道,她到底知道多少了。
  五十斤肉,张采萱打算送过去,当然,不是她一个人搬,杨璇儿也要帮忙的,观鱼就更不用说了。秦肃凛知道后,皱眉道:“这种天气,外头都是冻起来的,万一不小心摔跤怎么办?”
  张采萱自然知道这个,但就算是让她们自己拿回去,也总要过去看看斤两的。
  秦肃凛直接起身,“我去送。”
  “我也一起去。”张采萱忙起身。
  两人回房重新穿上厚厚的衣衫,秦肃凛没拒绝。
  秦肃凛拿了大半,剩下的杨璇儿和观鱼拿。
  张采萱出了大门。看到周围莹白一片,景色倒是不错。随着秦肃凛深一脚浅一脚的往杨璇儿的房子去。
  一脚下去,脚背都没了,多走几步之后,鞋子就满满都裹上了白雪,等到了杨璇儿家门口,脚都没有感觉了。
  秦肃凛看到大门到了,顿住脚步,道:“我就不进去了,在这里等着。”
  当下的人还得避嫌呢,杨璇儿家中情况特殊,像男人是最好不要进去的。尤其秦肃凛还是年轻男子,更要避嫌。
  张采萱进门,杨璇儿和观鱼进门之后又跑一趟,两人气喘吁吁的将秦肃凛拿的肉搬了进来,喘息着拿到放称的屋子,当下的称笨重,最起码比那五十斤肉重些,要不然方才就是搬称而不是拿肉了。
  称完了,观鱼赶紧上前去收拾肉了。
  张采萱拿着剩下的肉出门,看到门口雪地里的秦肃凛,跟着出来打算关门的杨璇儿忍不住酸溜溜道:“采萱,秦公子对你可真好。”
  张采萱笑了笑,“杨姑娘说笑了,夫妻不过就是搭伙过日子人,以后你也会遇上合适的人的。”
  杨璇儿已经走到门口,听了这话有些怔怔。
  张采萱不觉得杨璇儿对秦肃凛有心思,她似乎极为畏惧他,方才来的一路上杨璇儿一句话都没说。如果真有心思,肯定不会这么沉默。
  两人这一回收拾了七八天,才算是将肉收拾得差不多 。
  看来杨璇儿并没有她自己说的那么穷,一根人参可备不下她那么多的东西。
  而且,杨璇儿家中肯定还有肉,当初村里人结伴去镇上买肉回来腌制的时候,肯定不会落下她的。
  张采萱披风做成,还剩下了一点黑色的皮毛。她想了想,干脆做了手套,戴起来很暖和。
  现在外头刚开始下雪,村里人都躲在屋子里不出来,等到以后时间长了,肯定还是会出门的。就跟前些日子去镇上一样,一开始下雨众人都不出门,后来还不是冒雨去买药,更后来甚至还冒雨去买肉。可见人总能习惯恶劣的环境。
  披风是肯定要做的。本来打算等众人接受了冰雪天气后拿粮食去换,应该好换,总要备起来以后出门的。
  大雪一直在下,张采萱有时候会去看看房顶上的积雪。如果雪一直下,房顶上要是承受不住,塌了也是可能的。
  虽然知道她和秦肃凛的是新房子,如果房顶真受不住,也是村里那边的旧房子先受不住。
  无论哪边,这种天气房子塌了,都是不好过的。
  大断断续续下了五天,终于停下来了。
  而村里的房子果然如她担忧的那般,有人房子塌了。
  房子塌了的是两个老人,也是姓张的,他们命不好,生下的孩子全部夭折,抱养了一个同姓中没出五福的刚生下来的男孩,倒是顺利长大了,但因为那孩子和亲生父母离得太近,不知怎的就相认了,后来婚事上,孩子非要入赘,张家有威望的老人都连番劝说,还是没能留住。
  都说婚事是父母之命,按理说他们不答应婚事也不能成,尤其还是入赘这种事。
  但那已长大的年轻人指着他们鼻子说,是他们害得他从小和父母分开,不得天伦。
  老两口心灰意冷,挥挥手让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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