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子的为官路_分卷阅读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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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第二章
  农家村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大多数农庄人家为节省油灯钱,基本早早歇息。
  因此,天色才暗下不久,热闹的村庄便归于宁静,除了有些人家院落里传出来的热闹的人声,外头基本没有走动的人。
  这是一座贫困,但充满生活气息的村庄。
  叶君书哄睡几个弟弟,悄悄走出房屋,站在大院里,吹着凉凉的夜风,头脑清醒下来,开始思考自己现在的处境。
  他穿越了!
  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他不明白,穿越的因由是什么,他现代的生活平平淡淡,家境一般没有什么龌蹉事,父母在他刚成年时意外过世后他一直一个人生活,跟关系不亲的亲戚只有逢年过节的人情往来。自己是单身的没有感情方面的虐身虐心,也没遇上什么大灾难,就这么一觉醒来,他就换了个世界,还返老还童从一个二十六岁的大好青年变成一个十二岁的童生。
  如果不是今天的事情太多,他估计会做几件傻事以证实下这是在做梦还是是真实的,但是这里好几个小豆丁需要他照顾,基本没给他胡思乱想的时间。
  如今空闲下来,才开始考虑自身的处境。
  他为何会穿越?
  难道是为了要抚养那几个小孩?
  叶君书忍不住揉揉眉角。
  ……这么想也不对,或许他还是古代版的叶君书,只是突然多了一段莫名其妙的记忆而已,两段人生都如此清晰,他一时难以分辨自己到底是谁,只是现代二十六年的人生比古代十来年的人生长,一时之间给了他现代记忆占主导的错觉,现在仔细想想,说不定他还真的是古代版本的。
  不过现在纠结这个没什么用处,不管他是哪个,两段记忆已经融合在这具身体里,成了如今的他,不管怎样,他还是要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
  先理理这里的情况。
  这是一个架空的朝代,为大夏朝,是个没有女人的世界,只分汉子哥儿,哥儿虽是同样男儿的外表,但能生儿育子,额间有一枚孕痣,表其身份。其经济政治的发展,类似他所知的宋朝。
  而他所在之地,则是雍州治下县城丰城县中的其中一个较为偏僻的村庄,名为叶家村。
  叶家村,虽然是以叶姓为主的村落,但也有逃荒而来最后在这里落户的杂姓,长年累积下来异姓村人都比叶姓的人多了,但因为叶家村的村长一直是叶姓人担当的,所以叶家在村里的威望比较大。
  而叶君书的爷爷,并没有叶家血脉,而是叶家行五太爷从外面抱养回来养在膝下的孩子,因为入了族谱,所以也是叶家村人。
  叶君书的父亲,完全继承其父的精明,长成后外出做了几年生意,回到村里盖起了这间两进院落的青砖大瓦房,在村里可谓轰动一时。
  后叶父结契了貌美的姆父,夫夫感情和瑟,羡煞旁人。
  第二年就生下叶君书,但因为生产时伤了身子,养了几年后才生下第二个小子,叶君山。
  叶父本心疼阿姆不想让他生这么多免得又伤了身子,但是农家人讲究多子多福,当年他姆嬷只生了阿父一个,多年来一直被戳脊梁骨,阿父也受过人丁单薄之苦,阿父自己没有个亲兄弟帮衬,一个人多孤单,有什么事都找不到人分担,阿姆一心想为阿父开枝散叶,于是执意生下第三个第四个,有了路哥儿和勤哥儿。
  至于小五跟小六,这真是意外了,阿姆已经不打算再要孩子了,再加上最大的儿子叶君书已经满十岁,他也快三十了,这在古代已经算高龄,没想到等发觉不妥时,肚里又揣了个。
  这个时候落产比生下来还伤身,阿父阿姆咬咬牙,决定生下来,只是没想到是双胞胎,又因阿姆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早产,生下第一个时就已经没了力气,后含了参片才勉强生了第二个出来。
  才生完,阿姆就大出血,几次在鬼门关徘徊,后勉强救回来,但已经弱得无法下床,只能用名贵药物吊着一口气,阿父为此不惜散尽家财。
  但阿姆勉强撑了几个月,就恋恋不舍的闭了眼带着遗憾离开人世。阿父在失去阿姆后没两个月,在一天出门后精神恍惚一时不慎一跤踩空滑下山坡,没能救回来。
  自此,一个人人称羡的家庭,支离破碎,只留下几个懵懂稚儿在人世。
  叶君书到来的时候,正是刚用家里最后一笔钱埋葬了阿父阿姆后,路哥儿不慎感染风寒,高烧不退昏迷不醒。
  路哥儿的看病钱,也是宋大夫看他们可怜,免了医药费。
  在古代,一场小小的感冒都能要人命,更别说路哥儿这场病来势汹汹,原版的叶君书也是慌了神,怕一个错眼,路哥儿就没了。
  也正是这时,明阿姆带着几个叔伯上门,劝说他将五弟六弟送人,他们家如今这种情况,能养好五弟六弟也是难,更何况还有一个重病不起的。
  不过如果现在的叶君书不来,估计原版的叶君书为了顾好路哥儿和另外两个小的,会忍痛将他阿姆拼死生下的五弟六弟送人养。他一个人,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少年,除了一间宅子,什么都没有,根本养不好这么多弟弟。
  但是他既然有了现代的记忆,自然不会舍得将孩子送走。
  他也算是原版叶君书,对血脉亲厚的弟弟们的疼爱只多不少,现代记忆里他以前是独生子,从小就羡慕有兄弟姐妹的朋友,也特别希望自己能有个弟弟妹妹,如今这个愿望在这里实现了,怎么不让他开心?
  虽然这弟弟一下来得有点多,五个……
  不过他好歹骨子里算是个二十多岁的大人,他不信他养不活这些弟弟。
  叶君书微微一笑,虽然条件艰苦了点,除了空荡荡的宅子一无所有,但天无绝人之路,总会有办法的。
  如今最重要的,是先将身体锻炼起来。
  今天陪几个小的半天,他就手酸背痛,由此可见,他的身子底子还是有点弱。
  也是,叶君书从小没干过重活,就连灶房,阿姆也是不让进的,他刚满六岁,就被送去学堂念书,十岁那年就考上童生,此后这两年时间,家逢巨变,他自阿姆重病时就没再去学堂。
  也是那时开始,他才开始和阿父一同担起家庭的重担,照顾幼弟,照顾阿姆,做家务。
  叶君书一边活动手腕,一边思索将来怎么走。
  书是不能再读了,他没那个条件和时间。种田的话他两世的记忆都没告诉他怎么料理农作物,再者他家的田地都被卖了,除了两块菜地,没有田地给他种。
  可以饲养家禽,但是不宜多,毕竟家里小孩多,牲畜多了容易滋生疾病,喂食的话,他记得他阿姆都是上山摘野菜拌糠喂的。
  最重要的,是要想如何挣钱。
  做生意的话,他没本钱,二来,在他有限的记忆里,尚不知道古代的生意是怎么做的,县城的小贩可都是有门路才能摆摊,而他没有门路。
  何况,这里的商人低下,他不能入商籍,做生意不是长久之计。而且,他没那么多精力去搞创业,家里奶娃子太多,他走不开。如果他因一时疏忽,而让孩子出了事,那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什么方法既可以赚到钱,又不会花费他太多时间?
  叶君书想到村庄的环境,心念一动。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离他家百米远的地方就是山,山林绵延看不见尽头,里头的野物也是最多的。
  只不过其中的凶险也是很大的,村里人大多只敢在外围转转,拾些野菌野菜,运气好的还能打到只野鸡野兔。
  山林深处,只有一些猎户才敢进去。
  叶君书想,他平时小心一点的话,应该不会有事,他小时候也和小伙伴们做过陷阱捕捉猎物,应该难不倒他。
  而且,近两年因为阿姆的病,他也认识了很多名贵药材,深山里应该会有很多野药材,他哪怕只找到一点,也就不用那么发愁钱的事了。
  想到出路,叶君书的心情轻松许多。
  他伸伸懒腰,正准备回房休息,好应对明天的挑战,这时,院子外传来熟悉的喊声——
  “舟小子,舟小子……”
  叶君书动动耳朵,思索了下,随即恍然,这不是明阿姆的声音吗?
  他连忙过去开门。
  “明阿姆。”叶君书将门口的人迎进来,“您来了!”
  “舟小子,我还以为你睡了呢!”明阿姆爽朗的笑了下,然后将手里的篮子递过去,“这是明阿姆这段时间积攒的鸡蛋,不多,才十二个,不过你也不要省着,每天给几个小的煮个蛋羹蛋花,这段时间孩子们都遭罪了,可得好好补补。”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叶君书十分感激,但也不好意思收下,农家人千辛万苦攒下来的鸡蛋,自己都不舍得吃,而是攒够一篮子就带去县城换个钱做家用,十几个鸡蛋虽然不多,但也算是贵重的东西了。
  “让你拿着就拿着!”明阿姆嗔怪道,硬是让叶君书收下那一篮子,“这几天先应付着,往后的事,再想想办法……”明阿姆想到这一屋子的弱小,又是一声叹息。
  盛情难却,叶君书只得收下,他十分郑重的弯腰行礼,感激的道,“明阿姆,十分感谢您这段时间以来对我们的帮助。”
  明阿姆连忙侧过身子,不受这一拜,嘴里嗔道:“你这孩子,怎的这么生分?就我们两家的交情,搭把手是应该的。”
  叶君书笑笑,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让明阿姆见笑了。”原身阿父去世之后,里里外外都是明阿姆热心帮忙打点的,他家一穷二白连吃食都成问题后,也是明阿姆和几个村里的一部分亲近的人救济的,后路哥儿重病,也是明阿姆里里外外奔波,这份恩情,叶君书记在心里,心中发誓,一定会报答。
  “对了,白天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明阿姆……”
  “我知道你舍不得,但是你要多考虑考虑,你自己还小,还要养这么多个弟弟,这么大的负担,便是成年人都不敢轻易承担起来,五娃子六娃子还小,不记事,想抱养的人家很多,仔细找些好人家,对他们也是好事,不会吃太多苦。”
  “明阿姆,我理解您的意思,但是小五小六是阿姆拼死生下来的,我不舍得,我保证,会尽我最大的能力抚养好他们,不会让他们受苦饿肚子。”
  自己家的孩子,不放在身边养,就算别人说他们过得再好,自己又怎么放得下心呢?总归没有亲自看着,总怕孩子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吃亏受苦。
  这是拒绝了,明阿姆还想再劝,但看叶君书表情坚定,知晓他不会再改主意,不由叹气,当事人不愿意,他也不能强拆,而且,他私心里也是不愿意五娃子六娃子被送走。
  只是看着好似一夜之间长大的叶君书,如果不是还十分稚嫩的面容和矮小的身高,明阿姆感觉自己好像在面对一个成年人的承诺,他只觉得自己更心疼这孩子了。
  半大的小子,怎么撑得起一片天?
  第3章 第三章
  “明阿姆就先回去了,明天再过来,你……好好休息。”本想说晚上多注意下孩子们,但看到叶君书眼底下的青黑憔悴,只得让他也照顾好自己。
  如果不是家里那小子这两天闹肚子需要他看着,他就能开口让他来照顾下了,心里想着白天宋大夫说路哥儿的病已经大好,接下来只需好好养一段时间就行,最小的两个估计得半夜起来喂个糊糊,其他的没什么事,到底没说出自己留下帮忙照顾的话,只琢磨半夜起来到院子外听一圈,有动静再来帮忙。
  “好的,明阿姆慢走。”
  叶君书目送明阿姆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才关好院门,提着篮子进屋,将鸡蛋小心的藏好,才轻手轻脚的去看路哥儿有没踢被子,摸摸额头摸摸脸,温度没什么变化,才放心的出来准备去睡觉。
  摸上炕,他先是就着夜色看看几个小的,小山抱着勤哥儿睡得呼呼的,就是被子没盖严实。
  这个时节的晚上已经有点凉,他伸手将被子盖好,压紧实被角,又看了看双胞胎,都没什么异常,才放松下来,在双胞胎旁边躺好。
  农家的土炕很大,尤其是他是家里的长子,他房间的炕床睡四个大人还绰绰有余,更别提只有几个小的。孩子们都还小,不宜单独睡,怕晚上出什么意外状况不能及时知道。
  不过叶君书也没睡得太沉,这是他穿越来的第一晚,他还没心大睡个安稳,一个晚上乱七八糟的梦光怪陆离,还梦到自己在现代的生活,一时之间还以为自己还生活在现代,而古代经历的只是一个荒诞的梦,不过身旁的动静让他倏地清醒,回到现实。
  哦,他是真的穿越了。
  还没来得及多愁善感,就马上进入奶爸的角色。一阵折腾下来,他才累及的睡个回笼觉。
  感觉才眯了下眼,突然就惊醒了,天色已经微亮,光线透进来,整个屋子有点亮堂,叶君书坐起身望着虚空直发愣,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垂头望着一床仍睡得香喷喷的小萝卜头,不由得感叹,都是负担啊!不过是甜蜜的负担!随即精神抖擞的下床,该给小家伙们做早膳了!
  叶君书到院子里,凭记忆找到洗漱用具打理自己。
  这个时代已经有简易的类似于牙刷牙膏的东西,倒没有什么不习惯的,只不过没有现代那么多味道和花样而已,就只是薄荷味,泡沫也不多,不过效果也很好。
  叶君书刷完牙后感觉了下,很清爽,随后用白巾浸了水洗脸,冰凉的井水还是挺刺激的,他打了个激灵,又抹了几下,才算洗漱好。将东西放回原位后,才往厨房走去。
  古代的屋子基本都很宽敞,就算是个厨房也有三十来平米,一个方体土灶,烧火的一侧留有两米宽的地方放柴火,粗细不一但基本砍成一手长度的木柴码得整整齐齐的,另一侧还放着心灵手巧的叶父用木头打成的类似现代案台的工具,稳稳当当的紧挨着墙,是放置砧板切菜等的地方,案台上的墙壁还钉了用木板隔成的类似九宫格的格子,是用来放小物品的地方。
  土灶中一侧比较宽敞的地方还放置了一个成人高的朱红色的橱柜,橱柜旁摆了三四个压得严严实实的大陶罐,记忆中这里是放粮食的地方。
  叶君书一一翻了遍,对家里的存粮心里才有个数,零零碎碎的东西加起来也就够一家人十几天的口粮,还是这几天东家凑一捧西家凑一掬凑出来的。
  各家各户刚交完秋税,家里余粮本就不多,还不定够过这个冬天,能匀出一点点粮食出来,已经很有心了,叶君书心里只有感激的份,哪还会嫌弃。
  其实朝廷的税赋并不重,只不过这时代的农业生产力极为低下,农人百姓辛辛苦苦一整年,交完税后也就勉强图个温饱,一年到头也就隔三差五沾个荤腥,穿的用的基本自给自足,勤劳点的汉子利用农闲到县城或更远的地方打个短工,家里一年下来能存到一两以上银子,已经是很厉害的了。
  这还是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万一来个旱灾水涝,那就难有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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