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吃货军嫂_分卷阅读_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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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男女问题,大家都承认男女之间存在纯洁的革命友谊的,在一起吃个田鸡,还是好几个人一起,别人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更何况,这种事,齐运凯等人也绝对不会让别人知道。
  “我当然敢一个人回家,别说去你们第八生产队了,就是去光荣公社,二十多里,我一个人晚上也走过。”丁小兰很自豪地说。
  丁小甜倒是第一次听到三妹一个人走夜路去过光荣公社,她真想问三妹,为了什么要一个人在大晚上走去光荣公社。
  可是,现在她有更重要的话要说,那就是她反对丁小兰跟着齐运凯等人去齐家吃田鸡。
  她也不是什么老封建,觉得男女同在一间屋子就有问题。
  而是,她看出来了,三妹好像对那个潘晋原有意思,跟齐运凯等人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在瞄他。
  丁小兰这个年龄,正是少女怀春,情窦初开,很容易对年轻英俊的男人产生好感的年纪。
  潘晋原,套用一句大俗话说,人长得很帅,而且是很有男人味的那种帅,五官深邃,很俊朗。
  再加上,他又是从大上海来的知青,还是高中生,身上自带小资文艺男青年的气质,对于丁小兰这种农村的妹子来说,很有吸引力。
  丁小甜判定,自己的妹妹可能也没想过要跟潘晋原发展出什么亲密的恋人关系来。
  纯粹就是见到一个大城市来的小资文艺帅哥,被人家的颜迷住了,不由自主地靠上去,想跟偶像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但是吃完饭之后,认识了,有些妹子就会产生更多的想法。
  比如说发现小资文艺帅哥没有女朋友,就会想,要不自己试试当人家的女朋友。
  后面的事情就会发展出各种可能了。
  然而作为过来人的丁小甜,是绝对不看好自己的妹妹跟潘晋原发展出什么恋人关系的。
  一个是西南农村的淳朴妹子,一个是大上海的英俊文艺青年,怎么想,两人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就算是两个人因为爱情走到了一起,可是四年之后,恢复高考,来自大上海的小资文艺青年难道还会继续留在农村?
  她可是亲眼见过,亲耳听过,不少在农村下乡插队建立感情的人分手,不少结婚的人离婚。
  再加上,她知道妹妹丁小兰有另一个好姻缘等着,完全不用在潘晋原这样一个人身上浪费她的青春和感情。
  这样说有点儿主观,好像一开始就否定妹妹不会跟她喜欢的潘晋原会发展出爱情来一样。
  可事情发展下去,最后的结果就是那么残酷,不得不让人害怕。
  “小兰,别胡搅蛮缠了,这都多晚了,你想吃田鸡,姐回去就给你做,何必来回十几二十里去吃人家的。走吧,咱们回家!”丁小甜一手抱着女儿,上前去用另一只手拉住她的手腕就拖。
  没想到,丁小兰却甩脱了她的手,不太高兴地说:“二姐,人家齐大哥都说请我去吃了,你拦我干嘛?再说了,我喜欢都是年轻人在一起吃饭说话,可比跟家里人在一起有意思多了。”
  丁小甜见她这样固执,就发火了,转身她对身后的丁建国说:“建国,拉你三姐回去!要是你不把她弄回家,以后别再想吃我做的好吃的了!”
  丁建国看见二姐发火,有点儿小怕,紧接着就点头说:“好。”
  他走过去劈手从丁小兰手里夺过来装着田鸡的鱼篓,递给丁小甜提着,另一只手去握住了丁小兰的手腕,钳子一样,钳得紧紧的。
  “三姐,你就听二姐的话,回去嘛,不要惹二姐生气。”在拖丁小兰之前,丁建国恳求道。
  “我我不要她管!”丁小兰气呼呼地说,“我都十七了,又不是小娃娃,我自己知道我在做什么,松开手!再不松,我不客气了!”
  第33章
  齐运凯会来事儿, 见到丁小甜发火了, 也知道她不愿意她三妹跟他们去吃田鸡。
  所以, 他立马转变风向说:“那个,小甜老同学, 我们先走了,我忘了,我家里没盐了,今天这个田鸡是做不成了。”
  说完他就去拉一拉李志文和潘晋原,催他们快走。
  两人很快会过意来,都跟在齐运凯身后快速离开。
  丁小甜见状, 心里松了一口气,心想,那个齐运凯还算有眼色,比较灵活,会说话。
  他这样一说, 三妹也不好再跟着去了。
  果然,齐运凯这样说了, 又催着同伴离开,丁小兰想要再跟去也不行了。
  人家可是说明白了, 今天晚上不做田鸡吃了,她还跟着去干嘛?
  就算她知道这是齐运凯看见自己二姐不高兴才改口的,她也没办法。
  望着他们三人远去的背影, 丁小兰跺了跺脚, 生气地“哼”了一声。
  丁建国看见齐运凯三人走挺远了, 才松了握住丁小甜的手。
  他手才松,丁小兰就扔下丁小甜和丁建国,气冲冲地往前走,话都没有一句。
  丁建国在她身后喊:“三姐,等等我们!”
  可是丁小兰就像没听到他的话一样,只顾自己往前走。
  丁小甜在后面摇摇头,她对丁建国说:“别喊了,让她自己走,等她回去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就晓得她今天晚上太冲动,做事情没过脑子。”
  丁建国问:“二姐的意思,是三姐明天就不会生我们的气了?”
  丁小甜说:“我宁肯她生我们的气,过几年她还要感谢我呢。”
  丁建国一听糊涂了,喃喃道:“过几年感谢我们”
  丁小甜猛然想到自己说漏嘴了,就赶忙一推丁建国:“老四,我们快回去,有点儿晚了,秀琳在外面睡久了,我怕她感冒。”
  “哦,好。”丁建国答应了,提着装满了田鸡的鱼篓,打着手电筒,让丁小甜抱着孩子走前面,他在后面给她照着脚下的路。
  回到老屋,丁小甜把秀琳放到床上去睡,然后提着装田鸡的鱼篓去了灶房。她拿了个木桶来,里面倒满水,把鱼篓放进去,让里面的田鸡浸泡在水里,这样的话,它们活的时间久一些,明天晚上做炒田鸡那道菜的时候,田鸡肉会更好吃。
  忙完这些,她回屋洗脸洗脚刷牙,上床睡觉的时候,看看时间,已经十点半了。
  今天她有点儿累,也就没有进随身空间去看她的庄稼和蔬菜。
  第二天早起,她依然是去喂鸡浇菜做早饭,多了一样,去把浸泡鱼篓的水给倒了,重新打了新的井水起来泡着。
  到点儿去把秀琳叫起来,给她洗脸穿衣服喂饭。
  吃完饭刷完碗和锅,锁了门,去大队把自行车借来,载着秀琳去新屋那边,把孩子交给母亲带着,自己骑车去学校代课。
  半天下来也没什么事,中午在学校食堂吃完饭,古老师跟她说,叫她别忘了明天下午两人的约。
  丁小甜说忘不了,明天下午两点,副食品商店后面的巷子见。
  忙碌了一星期下来,无论是代课工作,还是换鸡蛋的“事业”,都挺顺风顺水,这让丁小甜骑车回去的路上,不由自主哼起了歌,还是那首《在希望的田野上》。
  今天她从学校食堂吃完饭,也没去逛街,就直接骑车回家了,所以,就比往常更早到。
  她先去队部还了自行车,再走回新屋那边,她大哥和大嫂那个时候还没去上工,丁小甜碰见他们,就对他们说:“大哥,大嫂,昨晚我跟三妹和四弟去照了不少田鸡,今天晚上到老屋那边吃饭,我炒田鸡给你们吃。”
  丁建军一听先是笑着说好,但很快他又说:“我们带米过来吧,不然这一大家子,又要吃不少米。”
  丁小甜却说不用带米,她那里还有米,她还说她这马上就有钱了,这点儿招待还是办得起的。
  “二妹,你太客气了,你从何家回来,我们已经吃了你带回来的鸡和鸭子,秀琳在我们这里吃中午饭还收了你钱的,你真得不用再办招待的。”
  “大哥,你就不要再推辞了,这是我的心意。”
  丁建军还想说什么,生产队的上工的锣声响了,李珍月又拉他快走,他来不及说非要带米过去吃饭的话了。
  两口子扛着锄头走出丁家老屋的院子,丁建军就抱怨李珍月:“拉什么拉?我都没跟二妹说完话。”
  李珍月撇撇嘴说:“还说什么?二妹有心请吃个饭,你又何必拒绝。再说了,我们一家人过去吃饭,顶多她就多煮两斤米而已。两斤米才几毛钱,妹夫给她可是寄了三十元钱来,她又在当代课老师,一个月三十一块钱,这加起来一个月都超过六十元了,难道她还花不起几毛钱的米钱。”
  “话不是这样说的,二妹再有钱,我们也不能随便占她的便宜吧。”
  “什么叫做占她的便宜,你不想一想,她回娘家来,是谁帮着她在娘家住下来,她还靠着娘家的关系,得到了夏队长的推荐去公社的小学当了代课老师,拿一个月三十一块钱的高工资。还有,今天何家人来,想要逼着她回去,难道不是我们帮她,让何家人灰溜溜地走了。没有丁家人支持她,她根本不可能在前进村立足,还能挣这么多钱。你知道二妹现在帮着生产队的人用鸡蛋换肥皂胶鞋吧,这里头,难道她不赚钱,我反正是不信她愿意白帮忙的。”
  “你这个话可不要胡说。我二妹不缺钱,不会干那种投机倒把的事情的。”
  “既然不缺钱,那你这当大哥的也就用不着在那儿打肿脸充胖子,人家请吃个晚饭,你就要自己带米去了。说实话,咱家一年下来除了吃喝,交了猪,也存不下你二妹一个月到手的钱呢。我前年就想买花布做两件衬衣,可到今年夏天都过了一半了,衣服都还没做呢。”
  提到这茬,丁建军觉得有点儿对不起老婆。
  两年前,他可是答应了她要给她做两件花布衬衣的,不料,那年他去修水库抬石头砸伤了脚,一休息就是半年,除了药费,还有养伤耽搁了挣工分,家里的一点点儿积蓄很快就耗光了,她老婆的花衬衣就没有买成。
  默默走了一会儿,丁建军对李珍月说:“要不,明天你跟我一起进城去,我替二妹取了钱,顺便带你去县里的供销社,给你买点儿今年新出的花布做衬衣。”
  李珍月一听当然高兴,她说:“这下好了,存了两年多的布票总算要花出去了!”
  丁建军走几步又说:“我看,给妈,还有三妹也买点儿布,给她们也做件衣服吧,她们也有两年没做衣服了。”
  李珍月闻言,不太高兴,她立刻敛笑,道:“只有这点儿布票,你难道要给她们去黑市买布?”
  丁建军想了想说:“先找二妹帮忙,让她想想办法,给弄点布票回来,咱们可以用鸡蛋换布票嘛,二妹弄回来的布票总要比黑市便宜”
  话没说完,李珍月已经说话了,她说:“干脆就让二妹买几尺布回来给妈和三妹做衣服,何必弄得那么麻烦。再说了,我敢肯定你提鸡蛋去换布票,她绝对不会要的。”
  “你这个人真是,二妹有一点儿钱,你就什么都惦记着。你不想想,她是出嫁的人。我是丁家的顶梁柱,给没出嫁的妹子买衣服,还有给自己的妈买衣服,这都是我分内的事情。我好意思,让她来替我这个男人当丁家的顶梁柱?”丁建军先是瞪着李珍月说话,最后显然不耐烦起来,一挥手,“行了,不说了,我看到时候去黑市上买布就是,顶多多花点儿钱。”
  “顶多多花点儿钱?哎哟,我还不知道丁家老大富得流油呢!五六尺布才能做一件衣服,两件衣服要十一二尺布,再加上给裁缝的钱,十四五块钱啊。黑市买布的话,两件衣服得要二十块钱了吧。再加上我做两件衣服,咱家存的钱一下子就没了一半,要是遇到家里有什么事情,你告诉我,三十多块钱能干什么?”李珍月生气地质问丁建军,“我早知道你这么穷大方,我当初眼瞎了找你?”
  “哦,给你做衣服就应该,给我妈和妹妹做衣服就是穷大方。你不想想,家里存下的钱难道就没有她们的功劳,她们也下地干活,也做家务,两年多了,给她们做件衣服有什么不可以?”丁建军怒容满面反问道,“你是我老婆,我应该对你好。可她们一个是我妈,一个是我亲妹妹,我就不能对她们好?我是跟你结婚了,可除了我是你丈夫,我还是我妈的儿子,我三妹的大哥。如果你要做衣服,那么她们也要做,何况你还是做的两件,她们一人才一件!”
  这些话把李珍月呛得说不出话来。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扛着锄头气愤地跑前面去了,不再搭理丁建军。
  对于老婆这种一言不合就负气跑开的举动,丁建军早已经习以为常了,他决定了既然要给老婆李珍月做两件衣服,那么就应该给自己的亲妈和亲妹妹做一件,不然显得他娶了老婆就忘了妈,忘了妹妹。
  ——
  丁小甜在大哥大嫂走后,跟母亲一起坐在堂屋里说话。
  唐玉香一开始说的跟丁建军一样,就是丁小甜就算要请客办招待,他们这么多人过去吃饭,也应该带两斤米过去。
  丁小甜自然说不需要,理由就是自己办得起招待。
  为了不跟母亲在这个话题上展开,丁小甜说起了别的事情,她认为有必要让母亲知道,就是昨天晚上遇到齐运凯,自己三妹非得要跟着去吃田鸡,自己阻止她去,她很不高兴的事情。
  唐玉香的思想当然不如丁小甜这样的年轻人,或者说经历过很多,活了六十八岁的丁老太先进。
  她一听女儿半夜要跟三个男人去别人屋里吃田鸡,就非常生气说:“这个死丫头,真是不知羞,姑娘家,哪有晚上跟三个都不怎么认识的年轻男人去吃东西的,还是去别人屋头。”
  丁小甜摇头,表达自己的观点:“三妹是年轻人,喜欢跟年轻人一起玩,一起吃饭,这很正常。我当时阻止她去的原因其实是,三妹看起来对那个上海男知青潘晋原有意思,她想跟着齐运凯一起去吃田鸡,多半是想跟那个潘晋原来往。”
  “潘晋原?到底怎么回事,小甜,你快说给妈听一听。”唐玉香听说自己的小女儿对一个上海男知青动了心,立马抓住丁小甜的手追问道。
  丁小甜就把昨天晚上遇到初中同学齐运凯之后,他介绍的那两个上海男知青的情况说了下。
  包括他们两个人的相貌年纪身高文化程度等。
  丁小甜也说了自己反对三妹跟那个潘晋原来往的原因,文化差距地域差距,还有那个潘晋原长得一表人才,跟妹妹也有差距,这些都不合适,更何况人家潘晋原本身是个什么态度,还有人家有没有女朋友什么的,都不了解,她当然会阻止三妹去跟他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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