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_分卷阅读_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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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仁义耸了耸肩,说:“生病吧,我一直记得我妈妈躺在病床上抚摸我额头的场景——不过那是我很小的时候了,我不太能确定。我爸一直跟我说,我妈是病死的,但在黑涩会叔叔的面前,让我表现出一副很恨警察的样子来。”
  宋暮雪点了点头,说:“之后呢?”
  之后路义甫参加了一次大型追捕活动,如果能够成功的话,市里最大的黑涩会集团将会被一网打尽,路义甫也能够脱离卧底身份,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之中。这一次瓮中捉鳖行动的保密级别很高,只有极少数几个警察知道,其中就包括了路义甫和张志龙。
  那次战斗十分激烈,战后统计显示死伤无数,无论是黑涩会还是警方都损失惨重。而路仁义的父亲也不幸在这次行动中牺牲。
  听到这里,宋暮雪做出了一个同情的表情,道:“节哀。”
  谁知道路仁义却相当桀骜不驯地摇了摇头,说:“没啥好节哀的,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我爸。为了卧底,他把自己造得跟个真混子差不多,头几年每次回家都一身血,可吓死宝宝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呢。后来取得了老大的信任,混上去了,身上的血味就少了很多。不过藏钱的时候不够光明正大,连银行都不敢去。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敢确定,我爸到底有没有迷失本心,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黑涩会。我不喜欢他,他死了正好,公安局表彰了一大笔钱,全部归我了。我还能读个大学。”
  路仁义说起他父亲的时候,表情一点儿也不悲伤。他坐在椅子上一边说一边抖腿,到最后屁股甚至滑了下去,变成半躺在椅子上。也许诚如他自己所说,他一点儿也不喜欢他父亲。
  “你说要替你父亲伸张正义,这又是为了什么?”宋暮雪问。
  这个问句一出,路仁义又立刻坐了起来,说:“是这样的,前阵子张志龙退休了,他比我爸大一点儿,也到了老不死的年纪,该退了。但他身居高位,几乎全家都在公安系统里做事情,为了让他退得光荣,公安局竟然给他办了个庆功会——你说这么铺张浪费干嘛?不办庆功会,也就不会被我告了。”
  “所以说到这里,你到底要告什么?”
  “我要告他们诽谤,侵犯我爸的名誉权——他们竟然说我爸卧底卧成了叛徒,还说张志龙当时察觉不对,果断地一枪崩掉了我爸,是判断准确,经验老道,应该记一功。”路仁义又吹了个口哨,说:“我才知道,原来我爸是被张志龙给打死的。这都算了,他们还说我爸叛变革命?还放上了网?这我就不能忍了好吧,我要告他们,这肯定是诽谤!”
  听完前因后果,宋暮雪放下了手中做记录的钢笔,问道:“你自己都说不确定你父亲有没有迷失本心,又怎么知道警察局和张志龙说了假话?”
  路仁义说:“我说我不确定我爸有没有迷失本心,那是修辞手法,为了表达我爸那时候真的很恐怖,你就不要当真嘛。关键是,我确定他肯定没有叛变,张志龙打死我爸我能忍,但这句话我听不得,忍不了。”
  一直显得相当无所谓的少年,眼睛里突然有了一丝水光,表情也变得难得严肃起来。
  “这句话我听不得。”
  “‘修持手法’?‘不要当真’?在你说的这么多句话里,哪些当不得真,请麻烦指出来一下。我要相信了解这个案子,需要知道最朴素的真相。”宋暮雪敲了敲笔记本,说:“你能拿出他们诽谤的证据吗,也就是你父亲没有背叛警察的证据。”
  路仁义突然挺起了胸膛,说:“我啊!”
  宋暮雪:???
  路仁义说:“你看我这名字,一身正气,你再看看我,浓眉大眼!生出我这种儿子,我爸怎么可能叛变革命呢?”
  宋暮雪无奈地笑了下,说:“如果你也能够当做证据,那就按照你这痞里痞气的模样来看,你肯定要败诉。”
  路仁义愣了一下,说:“我看起来很痞吗?不帅吗?你不喜欢我吗?”
  宋暮雪笑而不语地摇了摇头,说:“十八岁应该快要高考了吧,不如回去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
  “我保送清华了,”路仁义突然说,“所以美女姐姐,你帮帮我吧。”
  宋暮雪有些吃惊,这么不正经的路仁义,竟然也保送清华了?
  “我爸肯定是被冤枉的,他不可能被钱诱惑,涉黑这么多年赚的钱,他一块都不让我用,一直藏在床底下,最后交了公。我的学杂费一直用我自己的奖学金抵的。”路仁义露出了到目前为止最正经的表情,说:“他一直在对我说,我妈是病死的。他没骗我,我能看得出来。如果我妈真的是病死的,他加入黑涩会的理由根本就不成立,又怎么会背叛呢?”
  宋暮雪听到这里,心里一动。
  直觉告诉她,这件事背后一定有内情。路仁义粗看上去像个小无赖,但实际上学习成绩不错,也很爱父亲,可以算得上根正苗红。能够独自抚养出这样的儿子,哪怕路义甫看上去再凶再堕落,内心也一定是伟光正的。
  宋暮雪盯着路仁义的眼睛看了一会儿,突然点了点头,说:“好,这案子我接了。过两天我去你家一趟,看看能不能找出什么对我们有利的证据。”
  路仁义又挤眉弄眼地笑了一下,“美女姐姐,‘我们’哦。”
  ——
  接下了这个稀奇古怪的案件之后,宋暮雪难得提早下班了。下班之后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郑风林所在的刑警队。
  她觉得寇霜不太对劲,而在“对劲”和“不对劲”中间,只有那一次舞台剧的试映。
  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问寇霜肯定是问不出个所以然了,因此只能从在场的另一个人身上下手。
  到警察局的时候郑风林正在忙,看到她还相当吃惊,问:“你怎么来了?”问完还朝宋暮雪身后捞了两眼空气,说:“寇霜呢,怎么没来?”
  宋暮雪笑了笑,说:“我是有事情来问你。”
  郑风林点了点头,说:“你随便坐坐,等我忙完手里这事儿就来回答你。”
  郑风林转身走进了某个审讯间,忙碌的背影跟整个刑警队的气氛格外契合。
  宋暮雪自觉站在这里有些碍事,于是走到办公楼外边的院子里呼吸新鲜空气。花坛里养了些花花草草,院子正中央还有一只猫咪慵懒地在晒太阳,旁边立着许多宣传告示牌。宋暮雪闲得无聊,一边蹲在地上撸猫一边戴上眼镜,看着告示牌上的字和照片。
  告示牌上大多是表彰,宋暮雪看了没几个人就看见了郑风林,不由得笑了笑。朋友前途一片大好,实在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可接着看,宋暮雪在末尾看见了“张志龙”三个字。
  张志龙?路仁义要告的那一个?
  宋暮雪心神一凛,站起来走向那块告示牌。
  还没完全走近,郑风林就小跑出来了,长呼一口气,道:“终于弄完了,休息了。说吧,有什么想问的?”
  宋暮雪指着不远处的告示牌,说:“这是你们局长么?”
  郑风林扫了一眼,笑道:“准确点说,是前局长,交接手续正在办理,快退休了吧。能安然无恙地干到退休,真好。你有什么要问的,问吧。”
  宋暮雪又看了那边一眼,最终还是决定先解决寇霜的问题,道:“你去看了舞台剧的首映吧,感觉如何?”
  郑风林笑了一下,说:“挺好的,我都没发现,寇霜这么能编呢!故事挺精彩,演员也都长得挺好看。”
  宋暮雪有些犹豫,但还是问道:“那天我没去接她,她是不是很不开心?”
  “有一点儿吧,怎么了?”郑风林道,“难道你们吵架了?就这一点儿小事,不至于吧。”
  宋暮雪说:“我感觉她好像……变了,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你有感觉吗?”
  郑风林摇了摇头,说:“没有,你都没察觉到的事情,我怎么会知道?我哪有你细腻呀!”
  宋暮雪听了之后叹了口气,说:“既然你没察觉到异样,可能就是没有。我幻觉了吧。”
  郑风林虽然一直说自己不细腻,但毕竟是刑警,该有的敏感都有。郑风林没察觉到异样,那就说明,改变并不由外界引发,而发生在寇霜心灵的内部。
  宋暮雪得到想要的答案,边说要请郑风林吃饭。郑风林连忙摆了摆手,说:“这可不行,我晚上还要去走访嫌疑人邻居,现在也就能休息一个小时。下次请我吃饭吧,下次。你来就是为了问我这个问题的吧,问到就快闪人,今天别影响我工作。”
  郑风林最后的那句话说得相当调侃,但宋暮雪听了有些羞耻,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被看穿了。
  该说不愧是刑警么?
  “等下,刚刚你问我张局的事情,是为什么?”郑风林突然叫住了离开的宋暮雪,接着疑惑地问道:“你看了寇霜的漫画么?”
  第102章 求证
  “那天去乡下, 你就帮人守了一晚上灵吗?除此之外还知道了什么?”寇霜一边画画一边问宋暮雪。
  宋暮雪正在写文书,闻言若无其事地回答了一句:“没什么大事,就是知道了我家的福利院是继承制的而已。”
  “继承?继承谁的?”寇霜放下手中的画笔,好奇地走到宋暮雪背后, 看宋暮雪在起草好的文书上打下“路仁义”三个字。
  寇霜呼吸一滞,清楚从现在开始, 世界终于走向了自己熟知的剧情。
  之前碎尸案出来之时, 她没当回事, 以为这是郑风林功绩勋章上的一环, 是被原著轻描淡写提过的一笔, 甚至不会波及到宋暮雪。如果跟宋暮雪有关,那么原著里就应该有才对。
  谁晓得也不知道出了什么意外,这易光离她这么近, 宋暮雪也离受害者这么近。虽然她们俩对案件的参与度不高, 但毕竟相关。原著没提到, 这是“天道”自动补全的么?
  也是因为这个, 寇霜才会隐隐猜测易光的来历。不过现在易光已被定罪收监,也没办法去求证什么了。有孙佳文的案例在前,她要如何求证?
  孙佳文……说起孙佳文, 她现在会在哪里呢?
  寇霜摇了摇头,心想,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世界终于严丝合缝地卡入了她所熟知的轨道。
  宋暮雪打下“路仁义”三个字之后,回头看了寇霜一眼, 说:“严格来说这是职业机密,不能给你看的。”
  寇霜连忙用双手捂住眼睛,对宋暮雪说:“我不看我不看,这样可以了么?”
  她的指缝宽得能塞进一个鸡蛋,大眼睛还透过指缝眨了眨,调皮地看着宋暮雪。
  宋暮雪笑了一下,把她的手扯下来,说:“看就看了,我难道还怕你泄密?除非你认识张志龙,去告密。”
  “那我当然不认识,人家位高权重,要说郑风林认识还差不多。”寇霜笑说,但宋暮雪下一个问题就让她笑不出来了。
  “那你认识路仁义么?”
  寇霜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说了什么过界的话。她不认识张志龙的话,根本就不会知道“位高权重”,也不会知道郑风林有可能认识。
  莫非宋暮雪察觉了什么,所以才会这样问自己?这甚至不是一个若无其事的提问,甚至还给自己设了套。
  可宋暮雪脸上的笑容温柔地一如既往,看不出任何怀疑、算计或者什么别的东西。
  寇霜愣了几秒钟,在这几秒钟的沉默里,宋暮雪又微笑着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你出版的漫画,手边有么?我有点想看看。”
  寇霜愣完心里一喜,连忙站起来,说:“好啊,不过单行本还没出,我手边只有每期的连载,要看的话麻烦得要死,我给你找找看在哪里。”
  站起来之后才想起来这是宋暮雪的家,而连载的杂志全都在自己租的小公寓里头。
  “手边没有,样书都在小公寓里了,你想看的话,我明天给你带过来?”寇霜试探性地问宋暮雪,生怕宋暮雪说怕麻烦所以不看了。
  还好宋暮雪这时候并没有怜惜自己,只点了点头,说:“好。”
  ——
  路仁义打开了大门,等着美女姐姐来自己家。
  他跟宋暮雪约好了,今天要来实地考察一下,说不准能找着什么证据。
  宋暮雪今天的穿着风格比较偏向运动,见到人之后,路仁义的第一句话是:“哇撒美女姐姐,你今天穿粉色啊?”
  宋暮雪看向他,说:“不可以么?觉得我老了?”
  路仁义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忙说:“不是不是,当然不是!粉色衬你,好看!”
  宋暮雪斜睨他一眼,说:“你油嘴滑舌,我发现你的话都要打个折扣听。”
  路仁义吐了吐舌头,说:“那别的都能打折扣,但夸你漂亮可不能。”
  宋暮雪没继续理会小男生的夸赞,而是往屋子里走了几步,对整间房子有了一个大概印象。
  但从房子来看,路家的确一贫如洗。住的是毛坯房,家具有一种二十年前的年代感。冰箱、电视、电脑倒是都有,就是看着都不怎么值钱。
  如果说这是一个单身警察的家,宋暮雪信。可要说这是一个黑涩会二把手的家,那宋暮雪觉得,还要画个问号。
  节俭和克制都是可持续性的美德,只有拥有未来的人,才会牺牲眼前的享受和利益。而在刀尖舔血讨生活的二把手,不可能没钱,又怎么会过成这样呢?
  宋暮雪听前辈们说过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只要涉及到黑涩会,绝对奢华铺张,仿佛将寿命折现,放到眼前享受似的。说来可笑,混黑的很多人不是死于火并,反而死于暴饮暴食或者其他生理疾病。
  路义甫只有一个儿子,赚了那么多黑钱,既没有自己享受挥霍,也没有贴给儿子改善生活,就连儿子的学杂费都是自负盈亏,这不正常。
  太克己了……是警察那一派拥有的品德。
  路仁义领着宋暮雪去卧室,指着床底下说:“我爸以前就把钱藏这里,我小时候偷过一张粉色毛爷爷,结果被我爸胖揍一顿,在天花板上倒挂了半个晚上,脑袋充血得鼻血流了一地。我哪知道他还会做机关的,只要有人挪动一毫米他都能知道。后来我就再也不从这里拿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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