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东北1970_分卷阅读_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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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宝书看着陆向北,“你好像胖了点。”
  陆向北应声点头,“这段时间除了吃就是睡都赶上猪羔子了,能不胖吗。”陆向北伸长手臂攀住了闫宝书的肩膀,“你是不知道,你去文工团这段时间,见不到你的人,我就……我就……真是抓耳挠腮的想啊,你说这是咋回事啊?”
  闫宝书抿嘴偷笑,“是抓心挠肝吧?”
  “哎呀都一样,反正就是想见你啊。”
  闫宝书窃喜,凑到陆向北耳边说:“是不是想亲嘴了?”
  陆向北脸上一红,“啊……没有啊,我就是……偶尔……大概会想那么一下。”
  “嗯,偶尔就足够了。”闫宝书转过头,和陆向北面对面的说:“e on !!”
  “你说啥?”
  “你管我说啥呢。”
  作者有话要说:  有种想念你找不到理由,就是想见他!
  譬如,某个傻子小时候喜欢某个人,但自己不知道,就是想跟他一起玩,放了学就往人家跑,恨不得长在人家……哈哈哈。
  第93章
  小别胜新婚,虽说闫宝书和陆向北之间还没有“婚”,但多日来没有相见还是将两个人对对方的思念之情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至于陆向北对待这样的“思念”是怎么想的,闫宝书无从知道,也不想知道,省的问出了口,他又来那么一句,“我想念你啊兄弟。”,没有比这更煞风景更伤人的了。
  闫宝书认不清现实也好,自欺欺人也罢,只要他知道自己想得到的是什么这就足够了。
  亲也亲了闹也闹了,缓解了思念之情以后,闫宝书和陆向北分坐两边,聊了一阵子后,陆向北跛着脚到了柜子前面,从里面拿出了他想要给闫宝书的东西,如同献宝一般端到了闫宝书的面前。
  闫宝书低头看着摊在桌上的东西,有吃的也有玩的。无论是吃的还是玩的,闫宝书都不陌生,虽说他“从前”没出生在这个年代,但后来还是有很多厂家出产过的。桌上的玩具是塑料枪,一共有五把,一水都是黑色的。闫宝书拿起来仔细看着,手指勾动扳机的时候,能够清晰的听到“嘎达”一声,这是在模仿子弹射出的声音,虽说做工不如现代那么精美,但就现在的技术而言,已经可以用“逼真”来形容了。
  闫宝书和陆向北都是男人,而且还是个未长开的半大小伙子,喜欢个枪啊弹啊之类的也是很正常的。闫宝书和陆向北人手一把枪,朝着对方连续扣动着扳机,嘴里还发出“biubiubiu”的拟声。
  闫宝书玩的高兴,陆向北也认为闫宝书是开心的。两个人又闹了一阵子,这才想起来桌上还有吃的呢。桌上放着的是一种糖,人们都称这种糖为“红虾酥”,纸皮的选择是红色的,上面印着一只红色的大虾,拨开纸皮,两个人把酥糖塞进了嘴里。慢慢地,空腔中蔓延开来的是难以形容的甜,从左边的腮帮子挪到右边的腮帮子,两个人吃的香笑的更是愉悦。
  闫宝书不仅仅是因为这糖真的好吃,更多的是一种感动一种回味,这都是满满的童年的记忆啊!而此时此刻,陪伴在他身边回味着这份童年记忆的人更是他这辈子最为珍惜的人,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和陆向北说上一句,“执子携手、与子偕老”的话来煽煽情。
  闫宝书对陆向北有喜欢、有爱、也有情、更有义,这些都是他与陆向北之间最难能可贵的东西了,他真的很想就这么一直和他待着,直到老死的那天到来。
  “好吃吧。”
  闫宝书笑嘻嘻的点头,“嗯,好吃。”
  陆向北含着糖,嘟囔道:“顾军儿那小子吃了好几块呢,要不是我留心,你哪里还吃的到。”
  闫宝书舔了舔嘴唇,笑道:“这糖是你爸给你带回来的?”
  陆向北笑道:“嗯,我爸这段时间去了趟上海,回来的时候买了不老少东西呢。不过,给我的东西就比较少了,都是些玩的和吃的,他还把我当小孩子看呢。”
  闫宝书笑道:“你爸这是疼你,还有啊,无论你长没长大,跟你爸你妈面前,你永远都只是个孩子。”
  陆向北细细品味这句话,“别说,还真有那么点道理,哈哈哈哈。”
  “对了,红虾酥和大白兔哪个贵啊?”
  “都差不多。咋了,你想吃大白兔了?”
  闫宝书摇了摇头,“也不是想,就是……”大白兔和红虾酥几乎占据了这个年代的零食市场,用“半壁江山”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记忆中,闫宝书是非常爱吃大白兔奶糖的,这种糖是1943年上海爱皮西糖果厂出产的,说起来当时有不少人觉着这个糖果厂的名字非常的拗口,后来人们才知道,其实爱西皮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英文字母“abc”。到了1950年,爱皮西被收购为国有企业,这才正式改名为“大白兔。”
  七八颗大白兔等于一杯牛奶——当时的宣传横幅就是这样形容的。
  “你要想吃,咱明儿去供销社买去,不过就是怕轮不到咱们。”
  经陆向北这么一说,闫宝书连忙问道:“对了,咱们这边的供销社食杂站不也有红虾酥吗?”
  “贵啊。”陆向北长叹一声,“物以稀为贵,红虾酥大白兔每天只生产八百斤,还要销往全国各地,你说到了咱们这儿能落下多少。”陆向北撇了撇嘴,“供应的少也就算了,还要贵上个好几个钱,你说一般人家哪里舍得给孩子吃这个啊。”
  闫宝书一想也是这么个道理,“那我还真是托你的福了,说真的,我已经好久都没吃过红虾酥了,真好吃。”
  “这里还有几块,都留给你的。”陆向北笑着把桌上的糖攥在手里,一把塞进了闫宝书的上衣口袋,“自己不想独吞,就回家给那几个小的吃。”
  闫宝书笑看陆向北,“向北,你真好。”
  “好吧。”陆向北傻笑着挠头,这是他非常习惯的动作,但凡是不好意思难为情了,都会用这样的举动来做掩饰。而后的半个小时候,陆向北拉着闫宝书又聊了一会儿,聊天的过程中闫宝书没有把路上遇到陈宏兵等人的事情告诉他,原因很简单,陆向北不知道要比知道来的更好,最少不用堵心。
  “我的妈呀,这都十点半了。”陆向北拿了陆向南的手表看着,“赶紧回去吧,明儿你还得早起上班呢。”
  “嗯,我是得回去了,回去晚了,我妈也担心。”
  陆向北起身要送闫宝书,却被他给拦住了,“你这腿不方便就别送我了,我自己一个人行的。”
  陆向北埋怨道:“顾军儿这小子跟我哥他们打的火热,不行……我得让他送你回去,你一个人我不放心啊。”
  “你快拉倒吧。”闫宝书笑着把人按坐在凳子上,“我又不是大姑娘还非得需要人保护,瞅见了没……”闫宝书握紧拳头紧接着曲起了手臂。
  陆向北半天没明白过来,“你让我看啥?”
  闫宝书笑道:“对哦,我穿的这么厚你肯定看不到,那你摸摸看。”闫宝书拽着陆向北的手搭在了自己的手臂上,“怎么样,我的肱二头肌厉害吧。”
  陆向北噗嗤笑了,“滚犊子吧你,就你这点肉也敢拿出来跟我显摆,要是咱两比划,信不信我能干趴你。”
  这话若放在从前的闫宝书身上,那没问题,但现在这话听起来绝对充满了暧昧的意味。闫宝书抿嘴偷笑,而后很不害臊的和陆向北说了三个字“求干趴。”
  陆向北一愣,“啥意思?还真要跟我比划啊。”
  闫宝书笑不可支,“得了,我不跟你闹了,我走了啊。”
  陆向北迷茫了,挠了挠头,“哦,路上注意安全。”
  “嗯”闫宝书应声后推门出了陆向北这屋,朝大门口走的时候,陆向北站在屋门口说道:“宝书……”
  “咋了?”闫宝书回过头。
  “是不是我腿不好,就没办法见到你了?”
  “啊?”
  陆向北涨红着脸,“啊什么啊,我是说,你这几天还来看我不。”
  闫宝书单手托腮假装思考,实际上心情无比欢愉,“文工团要是不忙,我肯定会来看你的。”
  一语成谶,闫宝书自打这天过后,在文工团的工作明显要忙了起来,原因是要准备一台大型的文艺汇演。冬季过去了,春天来临,大地万物复苏,松花江的冰面也慢慢融化,厂矿大院一年一度的迎新也就此拉开了序幕。
  每年厂矿大院都会招新,这也是为了配合各大中学而展开的,只要有人想要当厂矿工作,拿着户口来报名即可,然后再由厂矿领导进行筛选择优录取。当然,也有些“三无户”的子女也会在考虑范围之内,只要个人素养良好,有人推荐即可。
  天气渐渐转暖,闫宝书在佟团长的带领下陷入了紧张忙碌的阶段,这天他刚从台后出来,一身大汗的闫宝书恨不得把自己扒个溜光站在院子里放风。恰巧就在他休息的节骨眼上,佟团长主动找上了,“宝书啊,这天是越来越暖和了,你也该减几件衣服了啊。”
  闫宝书笑道:“这几天忙,也忘了告诉我妈帮我把以前的衣服找出来了。”
  “你这孩子,一忙起来什么都忘了。”说着,佟建华从兜里拿出一个纸包递到了闫宝书面前,“这是你要的,我都给你准备好了。”
  闫宝书想起来了,忙道谢,“谢谢团长,我会尽快还上的。”
  佟建华笑道:“嗯,你自己有考量就好。”说完,佟建华朝门外看了一眼,“春暖花要开,这次迎新过后就是开江了,到时候别忘了去看。”
  “嗯。”
  “大灶上开饭了,赶紧去吃吧。”
  闫宝书从自己的柜子里拿了搪瓷缸,随后和佟建华道别便出了文工团。说来也奇怪了,闫宝书到文工团工作这么久了,和同事之间的关系平平,似乎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其实他自身不想这样的,多个朋友多条路,这往后说不定都能用的上,可问题是,同事们大都是忙乎自己的,要不就是有了“小团体”,所以没时间也没那个心思和闫宝书交朋友吧。
  闫宝书捧着搪瓷缸往大灶方向走,才走了没多远,突然间一双手遮挡住了他的视线,“猜猜我是谁。”
  陆向北含着下巴说话的,所以声音上有些低沉发粗。尽管如此,闫宝书还是听了出来,笑道,“陆向北,你闭关修炼这么久,终于得以出关了啊。”
  陆向北笑着撒开手,“我以为我装的很好呢,这都让你猜出来了。”
  闫宝书转过身,看到陆向北和顾军,“咱们有半个多月没见了吧。”
  陆向北叹气,“谁让你是大忙人,我们不来找你,你都不待找我们的。”
  “胡说八道。”闫宝书笑道:“我最近忙死了,回到家累的倒头就睡,不过我想你们是真的。”
  顾军听了这话笑道:“宝书,你别跟陆向北一般见识,他明明知道你很忙的。”
  “要你多嘴。”陆向北来到闫宝书身边,攀住他的肩膀说:“咋地,要去吃饭啊。”
  “嗯,大灶上开饭了,你们吃了吗?”
  “别去大灶了,走,兄弟带你下馆子去。”
  闫宝书大笑,“这一来就给我改善伙食啊?”
  “可不,谁让兄弟惦记你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以前的大白兔真好吃,后来我们东北有了小淘气糖,我也爱吃。什么抻糖之类的。
  男生的玩具有piaji,冰尜,铁皮青蛙,弹弓之类的。
  女生就是口袋皮筋儿(咳咳……我会跳,咋招吧)
  红虾酥我个人是真讨厌吃啊,无论什么时候,这种糖都无法享受,哈哈哈。
  但在小说里,宝书和向北爱吃就好,他们觉着甜才是王道啊。
  第94章
  陆向北腿伤痊愈,尽管大腿上落下了狰狞疤痕,可用他的话来说,这样更显男人魅力了。而闫宝书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的反应,明显是强忍着笑意的,他很想告诉陆向北,除了我估计不会再有人想他看大腿上的疤了。
  陆向北这会儿是能蹦能跳能说能闹了,性格比受伤之前更为活跃,由此可见他养伤的这段期间是被无聊的生活憋的够呛。陆向北跟家里头闷了这么久,终于能够从屋里走出来活动活动筋骨,为此压在陆建军这个当父亲心里的一颗石头也算是落下去了。陆建军是最心疼这个小儿子的,偏心眼在所难免,但他在平日里如何处理父子几人之间的关键拿捏的还是非常到位的,也正是因他做的到位,这才让陆向北的几个哥哥没有心生妒忌,相反的也非常疼爱这个最小的弟弟。
  同样都是当爸的,陆建军和闫永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陆建军出来玩之前,陆建军特意把他叫了过去,顺兜里掏出几块钱排在了桌子上。陆建军还是非常了解这个儿子的,憋了这么久是该出去疯一疯了。除了陆建军给了钱之外,陆向东、陆向西、陆向南这三个当哥哥的,也都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了陆向北点钱,换句话说,现在的陆向北有钱着呢,下馆子搓一顿完全不成问题。
  “咱们吃啥去啊?”
  大中午头子的,顾军因为穿的比较多热出了一身汗,“随便吧,老子快热死了。”
  闫宝书穿着毛线衣,外套搭在手臂上,而后低头看了眼他的棉鞋,鞋边儿上沾了不少的泥,而脚趾头跟鞋克朗里曲动了一下,瞬间感觉到湿粘的感觉,“我好像是鞋漏了。”
  陆向北低头看了一眼,自打认识闫宝书他就穿着这双鞋,恐怕在此之前也穿了许久了吧,“那咱们随便找个地方吃吧。”
  “我看行,整瓶啤酒喝去。”顾军一旁拍手叫好。
  于是,三个人沿着路边儿找寻了好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家符合眼缘儿的饭馆。这个时期的饭馆大部分都是国有的,极少部分是街道办的集体性质的小饭店。民以食为天,无论哪个年代,人都是要吃饭的,所以闫宝书迟迟没有大的动作也是想等动荡的年代渐渐过去,等到个体户经济上线,他在放手大干。不过,闫宝书对于个体户经济上线的到来还是存在一些考虑的,他想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必须要抓住机会的,时间把握上要做到恰到好处,不能当了那个出头鸟,更不能落他人马后一步。
  所以说,闫宝书对于进军饮食业也是势在必行,毕竟餐饮行业做的好,可是一本万利。当然,他的野心没这小,一口吃不成胖子,凡事都要深思熟虑才能够进行。对于未来的成功闫宝书是如何做打算的呢?他有自己的想法,脑子里早就有了一个系列的套路,而后的十几年里,国内的人才会越来越多,只要他的生意阵仗拉的够大够宽,请一些人才到自己的公司里帮忙,再给予一些丰厚的薪水,这都不是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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