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在故宫装喵的日子 完结+番外_分卷阅读_787
另外还有特特的一款做出了小手小脚,可以摆成各种姿态,从正面看上去特别可爱。
这些装饰都用芦花撑在里头,外面是厚实的布料,保证衣服不重但是也有一定的保暖效果。
要知道在北宋,这里唯一的取暖方式也就是火炉,可不像现代有暖气、空调,家养的宠物自然不会觉得冷,夏安然做了一下实验,家里头的三只汪对于穿上小衣服都没什么意见,反而一个个都更加神气了,出门玩耍时候在旁人惊异的目光中脚步简直要飞起。
小豹子……算了,它就不提了。
单单一个项圈就能让它在地上滚上十多分钟闷闷不乐,最后作为同样是红项圈受害人的夏安然还是把这辣眼睛的配色拿掉了。
没办法,红色燃料最便宜啊,而且大红色在新年期间比较好卖,毕竟看着喜庆。
夏安然看了几眼报表之后便将他们放在一边了,在开封封港期间的销量算不得准,他选在这个时候开业不过为了抵消外来资本和手工业仿照品对于市场的冲击,用三四个月时间先稳住汴京城市场,日后再见招拆招罢了。
这一招不是只有他用,汴京城不少店铺都在年间推出了新款。
当然,这一招也不是百分之百有效的,毕竟陆运交通未封,留在京城里面的人随时可以带上商品出京去大本营,然后在原地发展上几个月等河运一开便将廉价的仿制品挤入这个市场。
但是夏安然也不慌,因为除了一部分基础款,大部分等到开春他就要退出春季限定了。
市场已经告诉了大家一个真理:只要真货跑的足够快,质量又足够稳定,假货是跟不上的。
真货被假货吞了一般有几种可能性,一则是资本运作跟不上,二则是不创新,三则产品质量下滑。
但这几点夏安然都不怕。
同时开了两家新店的夏安然暗戳戳得算了下自己要什么时候能够回本,最后算了半天还是蔫蔫得回家写小说去了。
顺带一提,质量最好的几支玻璃笔被送进了宫里,供帝王打广告和日常使用,但是其次的便被夏安然扣下来了一支,他手里头的这一支一次沾墨可以写大约一百字,他现在写小说都用硬笔书写。
初时有几分不习惯,但是等他找回了手感字迹简直要起飞。
来做客的时候,赵祯眼看着夏安然几乎毫不停顿得写完一张纸才沾墨一次,甚至逐渐追上了他批改的速度,不免叹息。
若是此笔并未受制于昂贵的原材料,能够大面积铺开,在寻常场合能够发挥出何等威力。
夏安然只瞄了一眼发呆的他哥就知道帝王又在纠结什么,人总是这样,害怕改变,但是心中却也有那么一个角落在期盼着改变。
这样的情绪就是促进着社会前进的脚步。
但是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倾向于更为简洁明快的方式,淘汰低效率的存在,就好比在圆珠笔发明的时候,西方的贵族老爷们何尝不是有志一同得抵制了这种不优雅的书写方式,但是最后呢?
当年硬笔被软笔取代,正是因为承载的工具转为了柔软吸水的纸张,毛笔的承墨能力又高于竹管,如今蘸水笔的储水能力高于毛笔的时候,民众的倾向又怎会不改变。
忽然,他听到赵祯嘟囔了一句“夏弟的字倒是越写越小了。”
夏安然愣了一下,然后笑道“这亦是优点,字小了,一张纸能书写的内容便多了,何尝不是节约了纸张呢?”
赵祯沉默片刻,还是放下了笔,他拿起了夏安然的另一支蘸水笔,拧开了夏安然放在一旁的另外一瓶墨水,只一沾取,他就楞了一下,然后眉头打了一个结“怎的是这个颜色?”
夏安然平平静静丝毫不动声色“那是春日的桃粉色,不好看吗?”
“女娘们喜爱的颜色,”赵祯叹气“阿弟,紫色也好,这粉色也罢,你的倾向很是明显啊。”
“没有,其实还有别的颜色,只是尚未成熟。”见话题一时半刻结束不了,夏安然干脆站起身从柜子里头拿出了一个小盒,然后他将之放到了帝王面前“官家且看,这是臣未来想要推广的日常色。”
赵祯一一拧开,沾墨书写,正是红蓝黑三色,他眉头一皱,黑色也罢,店中已有售卖,红色醒目,只是为何会出蓝色?
因为蓝色的染料便宜啊。
夏安然当然不能这么说,他对此的解释大概就是黑色沉肃,蓝色略微轻松一些,适合日常用。
譬如他写正文的时候常用黑色,写到轻松桥段就改了蓝色,若非蓝黑色尚且不稳定,这二者色彩不知为何不可融,夏安然个人最喜欢的还是蓝黑色,尤其是钢笔的蓝黑色。
赵祯不是很能理解夏安然的思维,但是作为一个很宽仁的帝王,他还是勉强接受了他的理由,然后默默将桃粉色揣在了自己怀里,当着夏安然目瞪口呆的表情说“此色甚美,我拿去给小娘用去。”
小娘夏安然立刻反应过来赵祯口中的小娘指的是去年庞妃生下了赵祯第一个孩子,是一个小公主。
这个世界上第一总是不同寻常的,虽然并不是可以继承皇位的男子,但是赵祯对于这位公主还是十分的喜爱。
他此时不过刚刚弱冠,正是男人最好的岁月,对于先生下的孩子性别自然全不在意,宫中又没有旁的孩子,自然是各种宠爱。
此时还为给不知何时才能执笔的小娘给骗了她叔叔的一罐子墨水。
夏安然却像是想到了什么,忙道“官家,这桃粉色取了红花汁液,可小心莫要让小娘吃到。”
这些装饰都用芦花撑在里头,外面是厚实的布料,保证衣服不重但是也有一定的保暖效果。
要知道在北宋,这里唯一的取暖方式也就是火炉,可不像现代有暖气、空调,家养的宠物自然不会觉得冷,夏安然做了一下实验,家里头的三只汪对于穿上小衣服都没什么意见,反而一个个都更加神气了,出门玩耍时候在旁人惊异的目光中脚步简直要飞起。
小豹子……算了,它就不提了。
单单一个项圈就能让它在地上滚上十多分钟闷闷不乐,最后作为同样是红项圈受害人的夏安然还是把这辣眼睛的配色拿掉了。
没办法,红色燃料最便宜啊,而且大红色在新年期间比较好卖,毕竟看着喜庆。
夏安然看了几眼报表之后便将他们放在一边了,在开封封港期间的销量算不得准,他选在这个时候开业不过为了抵消外来资本和手工业仿照品对于市场的冲击,用三四个月时间先稳住汴京城市场,日后再见招拆招罢了。
这一招不是只有他用,汴京城不少店铺都在年间推出了新款。
当然,这一招也不是百分之百有效的,毕竟陆运交通未封,留在京城里面的人随时可以带上商品出京去大本营,然后在原地发展上几个月等河运一开便将廉价的仿制品挤入这个市场。
但是夏安然也不慌,因为除了一部分基础款,大部分等到开春他就要退出春季限定了。
市场已经告诉了大家一个真理:只要真货跑的足够快,质量又足够稳定,假货是跟不上的。
真货被假货吞了一般有几种可能性,一则是资本运作跟不上,二则是不创新,三则产品质量下滑。
但这几点夏安然都不怕。
同时开了两家新店的夏安然暗戳戳得算了下自己要什么时候能够回本,最后算了半天还是蔫蔫得回家写小说去了。
顺带一提,质量最好的几支玻璃笔被送进了宫里,供帝王打广告和日常使用,但是其次的便被夏安然扣下来了一支,他手里头的这一支一次沾墨可以写大约一百字,他现在写小说都用硬笔书写。
初时有几分不习惯,但是等他找回了手感字迹简直要起飞。
来做客的时候,赵祯眼看着夏安然几乎毫不停顿得写完一张纸才沾墨一次,甚至逐渐追上了他批改的速度,不免叹息。
若是此笔并未受制于昂贵的原材料,能够大面积铺开,在寻常场合能够发挥出何等威力。
夏安然只瞄了一眼发呆的他哥就知道帝王又在纠结什么,人总是这样,害怕改变,但是心中却也有那么一个角落在期盼着改变。
这样的情绪就是促进着社会前进的脚步。
但是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倾向于更为简洁明快的方式,淘汰低效率的存在,就好比在圆珠笔发明的时候,西方的贵族老爷们何尝不是有志一同得抵制了这种不优雅的书写方式,但是最后呢?
当年硬笔被软笔取代,正是因为承载的工具转为了柔软吸水的纸张,毛笔的承墨能力又高于竹管,如今蘸水笔的储水能力高于毛笔的时候,民众的倾向又怎会不改变。
忽然,他听到赵祯嘟囔了一句“夏弟的字倒是越写越小了。”
夏安然愣了一下,然后笑道“这亦是优点,字小了,一张纸能书写的内容便多了,何尝不是节约了纸张呢?”
赵祯沉默片刻,还是放下了笔,他拿起了夏安然的另一支蘸水笔,拧开了夏安然放在一旁的另外一瓶墨水,只一沾取,他就楞了一下,然后眉头打了一个结“怎的是这个颜色?”
夏安然平平静静丝毫不动声色“那是春日的桃粉色,不好看吗?”
“女娘们喜爱的颜色,”赵祯叹气“阿弟,紫色也好,这粉色也罢,你的倾向很是明显啊。”
“没有,其实还有别的颜色,只是尚未成熟。”见话题一时半刻结束不了,夏安然干脆站起身从柜子里头拿出了一个小盒,然后他将之放到了帝王面前“官家且看,这是臣未来想要推广的日常色。”
赵祯一一拧开,沾墨书写,正是红蓝黑三色,他眉头一皱,黑色也罢,店中已有售卖,红色醒目,只是为何会出蓝色?
因为蓝色的染料便宜啊。
夏安然当然不能这么说,他对此的解释大概就是黑色沉肃,蓝色略微轻松一些,适合日常用。
譬如他写正文的时候常用黑色,写到轻松桥段就改了蓝色,若非蓝黑色尚且不稳定,这二者色彩不知为何不可融,夏安然个人最喜欢的还是蓝黑色,尤其是钢笔的蓝黑色。
赵祯不是很能理解夏安然的思维,但是作为一个很宽仁的帝王,他还是勉强接受了他的理由,然后默默将桃粉色揣在了自己怀里,当着夏安然目瞪口呆的表情说“此色甚美,我拿去给小娘用去。”
小娘夏安然立刻反应过来赵祯口中的小娘指的是去年庞妃生下了赵祯第一个孩子,是一个小公主。
这个世界上第一总是不同寻常的,虽然并不是可以继承皇位的男子,但是赵祯对于这位公主还是十分的喜爱。
他此时不过刚刚弱冠,正是男人最好的岁月,对于先生下的孩子性别自然全不在意,宫中又没有旁的孩子,自然是各种宠爱。
此时还为给不知何时才能执笔的小娘给骗了她叔叔的一罐子墨水。
夏安然却像是想到了什么,忙道“官家,这桃粉色取了红花汁液,可小心莫要让小娘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