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盘红烧肉_分卷阅读_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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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镜男点头:“看你的简历,工作经验不差嘛,帮那么多知名周刊写过东西,还是有希望的。”
  我去……秦可可狂汗,就刚才那么一会儿的时间,对方便将她的简历记下来了?这记忆力也忒好了,绝逼人才。
  大概在会议室等了三个小时,才轮到她和眼镜男;两人被带进一间小型会议厅,中间只隔了几张二空桌;两人的面试官都是一个人,这阵势倒有些像辩论赛。
  秦可可心里有些发虚,难不成亚瑟为了节省时间,让两人共用一个面试官?
  面试官是个年轻的女人,一双丹凤眼细而狭长、炯炯有神,锐利的目光朝她投射过来,如同x光线,像是要将她思维看穿似得,那种感觉让人十分不安;
  面试官打开一叠资料,将目光投射在眼镜男身上,声音十分凝重:“齐玛,d大中文系硕士,帮《金戈铁马》、《冠军侯》等历史剧改编过小说?”
  眼镜男扶了扶眼镜,回答:“是。”
  齐玛?
  咳……秦可可忍不住低头笑了声,知道不合时宜,赶紧又恢复严肃神色,抬头挺胸,端正坐直。
  面试官点头,扭头看着秦可可,又打开她的简历,声音严厉不少:“秦可可,做过幻艺影视的编辑?帮《星域》等知名周刊写过娱乐稿?”
  秦可可正襟危坐,点头:“是。”
  本来以为面试官只是例行公事一问,不想对方又说:“你在幻艺并不是正常离职,可不可以说一下下,你离职的理由?”
  幻艺被亚瑟收购,对方知道她在幻艺做过编辑并不奇怪;可辞职原因她实在说不出口,毕竟这关系到一个女孩子的名誉;那次被荆铭骗上游艇,差点儿被那中年大叔给非礼……如若不是遇上唐思淼的女神——萧梦,她现在指不定会是怎样的惨。
  她犹豫地看了眼一旁的眼镜男,踌躇半晌,选择不说。
  “对不起,那次辞职事件是因为幻艺老板侵犯了我个人权益,事后我的朋友也帮我处理过这件事,至于细节,我不想再提。”秦可可理直气壮,她并不认为是自己做错。
  后来她看过新闻,那艘游艇上的不少知名人士涉嫌卖淫、吸毒;想来也不是什么干净的事情,荆铭被搁职,亚瑟应当是知道内情。至于为什么还问她这个问题,她就不大清楚了。
  面试官埋头记录了一分钟左右,才起身对他们说:“第一轮面试完毕,下午六点,请你们去三楼进行第三场面试。”
  本来她以为这场面试会一次性选拔,不想还有一场;出了面试的会议厅,秦可可头重脚轻的,必然是方才在里边紧张过度了;眼镜男走过来,恭喜她:“恭喜你,通过第一场面试。”
  秦可可微微一愣,随即咧嘴笑说:“同喜,你也一样啊;想不到你这么厉害,我很喜欢看《冠军侯》,小说也写得不错;只是我记得,作者叫齐龗。”
  “齐玛,是不是觉得我本名很奇怪?”齐玛抬起腕看了看时间,对她说:“已经两点了,一起去吃饭吧,指不定以后就是同事。”
  “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啊?”秦可可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勺,她并不认为自己有那个本事能通过面试;反倒是觉得齐玛来这里做编辑,有些大材小用了。
  齐玛望着她,脸上没什么表情:“我对你的简历有信心,原来你在幻艺做过?几月前幻艺负责人涉嫌怂恿员工、以及旗下女艺人卖淫,此事牵扯甚大,负责人荆铭被撤职;听你方才所说,应是吃过亏;这件事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亚瑟总经理为了安抚媒体,采取手段之一,便是安抚那些吃过亏的员工,以此封住他们的嘴。
  你既是从幻艺过来的,又恰巧碰见那件事,总公司必会优先考虑你。”
  近距离听齐玛说话,秦可可这才发现,眼镜男跟唐思淼差不多高,长得白白净净,属于让人越看越舒服的类型,就是他一双眼睛被玻璃镜片阻隔,无神呆滞。身上的气息也是清清淡淡地,总会让人有一种“此人较为无趣”的感觉。
  这种人一看便是技术宅类型,不擅于打扮,实则是将锋锐的一面隐藏于平淡之下;
  “你知道的挺多啊。”秦可可啧啧感叹。
  齐玛伸手摁了电梯,望着往下降的楼层数,他道:“你很少看杂志?这件事被媒体炒得那么火爆,想不知道都不行。”
  电梯门一开,齐玛主动侧身让秦可可先进;电梯里立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提着公文包,戴着一副细框眼镜,气场之盛。
  秦可可心头一跳,不知怎的脸颊跟着发起烫来;挎着背包,像个小女生似得埋头玩手指;唐思淼穿西装就已经很酷很帅,往那儿一站便极有气势;这会儿加了一副细框眼镜,整个人看上去又锐利了不少。
  唐思淼低头看了她一眼,正准备嘱咐她领口的扣子松了一颗,却被人打断;
  “听秦小姐口音是夏川人吧?恰好我知道附近有家夏川菜餐馆,挺不错,一起去吗?”齐玛开口问她。
  这男人看上去虽呆滞了一些,稍微熟一点后,还是比较好说话的。
  秦可可下意识抬头看了眼唐思淼,只见他掏出手机,发了条短信。
  电梯到了一楼,唐思淼率先迈开腿走出电梯,给秦可可留下一个清冷的背影。
  她掏出手机,打开短信,上面简短写着:“衬衣扣子,恭喜通过第一轮面试。”
  秦可可望着唐思淼消失的走廊,心里暖洋洋的,就像是冬日突然照进心房的一抹三寸暖阳。
  齐玛见她望着方才那男人背影发呆,分析说:“刚才那个男人一身定制西装,刚才他掏手机时,手腕处露出一块手表,如果我没认错,应当是百达翡丽的限量款。那人看起来不像是亚瑟的高层,应该是其它公司高层,过来办事的。”
  对于齐玛的分析,她不予置评;原来唐思淼手上那块表,是百达翡丽的限量款,手表中的蓝血贵族,传说中价值千万的手表……;
  男人对手表的追求,也是女人对包的追求。秦可可那个心再次凉了一截,真想找块冻豆腐撞一撞,认识唐思淼那么久,从来没见他给自己灌输过什么名牌。
  外面还下着雪,一出亚瑟办公大楼,秦可可赶紧将围巾裹上跟着齐玛去了附近的夏川菜馆;进了餐厅,秦可可倒也不拘礼,招手叫来服务员,叫了两盘竹筒肉、一份红烧肉、糖醋排骨。
  齐玛见她爱吃甜食,饶有兴趣的问她:“夏川的女孩子向来喜欢吃辣,你倒恰恰相反。”
  秦可可点头,脸上洋溢着幸福:“因为男朋友很会做红烧肉,所以我很爱吃。”她打量了一圈周遭环境,中式装修风格,很复古,餐厅没有包间,每张桌子皆由唐朝仕女图样式的屏风隔开,悠扬的琵琶语像流水一般在人耳边盘旋,十分有格调。
  她忙掏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发到唐思淼微信上;对方回信很快,最先回过来的是一个颜文字“( ⊙o⊙)==”
  秦可可发过去一个龇牙笑的表情,对方又回复“(#‵′)凸”
  见他如此卖萌,秦可可嗤笑了一声,回复:“这家餐厅格调不错,下次一起来。”
  糖水回复:“以后不准同男人单独出去吃饭。”
  似乎觉得这句话太强势,有些不妥,他又补充说:“我会吃醋。”
  秦可可发过去一个吐舌头的表情:“知道了,第一次嘛;下午面试不一定能过,怕是没有下一次了。”
  糖水回复:“╭(╯3╰)╮,待会有会要开,我去准备,你吃饱点。”
  秦可可:“嗯嗯,开会辛苦了。╭(╯3╰)╮”
  “秦小姐的男朋友,一定很优秀吧?”齐玛平日话不多,头一次跟一个女生说这么多话;大概是两者气场相当,相互说话没什么压力。
  秦可可点头:“很优秀,我正努力配上他。”
  齐玛微微点头:“能加你的微信吗?”
  “可以啊。”秦可可调出自己的微信二维码,给对方。
  两人相互加了微信,菜也如期而上;秦可可忙收好手机,开始吃饭;她对着不熟的人吃饭时很随意,也不是很注重形象,倒是给对方留下一个落落大方、不拘小节的形象。
  在秦可可专心致志埋头吃饭时,齐玛一直盯着她的看,嘴角微微一扬,眼镜镜片上闪过一抹锐利之光。
  齐玛一直信赖人与人之间的磁场,要么是相互排斥,要么是相互吸引。秦可可给他的感觉很是微妙,他笃定,彼此间是相互吸引。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菌今天在乡里吃喜酒,车上码字不容易,所以大家都出来冒泡泡啊!!!!!( ????? )
  ☆、第50章 迎娶高富帅(3)
  齐玛见她吃得开心,心中欣喜十分,一个劲儿往她餐盘中挑竹筒肉;秦可可有些受宠若惊,忙将自己的餐盘挪至一旁:“不用了不用了,我够了。”
  “哦……”齐玛放下筷子,也不吃饭,就端端正正坐在那里,眼神呆滞地望着秦可可。
  吃饭被人这样看着,秦可可表示有些发毛,一抬头对上齐玛那双呆滞无神的眸子,也就是俗称的死鱼眼;这样的眼睛无论喜怒哀乐都是一样的眼神,让人辨不出情绪。
  吃过饭,两人聊了一会儿工作面试的问题;一聊才知道,原来相互之间相同的兴趣爱好那么多。同样是写过小说的,秦可可写的是言情,而齐玛写得则是正儿八经的历史小说。
  齐玛说他喜欢动漫,恰好他正追得几部动漫,都也是秦可可在追的。两人越聊越投机,话逐渐多了起来,一直聊到下午六点面试。
  她在齐玛前面进入面试会议厅,第二轮的面试官是个中年女人,□□的鼻梁骨上架了一副黑框眼镜,眼角印着浅浅的鱼尾纹,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唇红齿白,看人时十分严厉;总体看过去,算不得漂亮,但却极有气势。
  等她坐下,面试官打开文件夹,问她:“如果公司安排你出去走访客户,你愿意吗?”
  “走访客户?”可她面试的是微信公众平台的编辑啊?
  面试官解释说:“公司微信有个合作新闻版块,每周每次会推送一条同合作方相关的新闻介绍。介绍很简短,同时又得精炼;有许多合作的boss,不肯接受我们的访问,这时候就需要你们自己想方设法去采访。”
  “那不是……和娱乐记者差不多?”秦可可脑子有些糊,让她写东西还成,让她像娱乐记者一样追着人采访?
  哦漏!她脸皮薄……
  秦可可踌躇了一会儿,脑中浮现出唐思淼那张脸,心下一定,咬牙点头:“能接受。”
  这人哪,就是得逼一下自己;行不行,到时候再说吧,没试过怎么知道?老是这样畏手畏脚的,也怪不得自己混了几年没什么成就。
  面试官点头,阖上资料对她道:“面试结束,十分钟后我们会以短信方式告知您结果;如若通过,请明天一早,带上你的身份证着正装去hr报道。”
  秦可可起身对对方鞠了个躬,出来时满手是汗,说不紧张,都是假的;她看了看办公楼外,天地间一片雪白,外边还在卷着雪沫子;看着时间也不早了,同会议厅外等候第二轮面试的齐玛打了个招呼,裹紧围巾进了电梯。
  走出一楼大厅,空中如海浪翻涌的大雪朝着她席卷而来,湍急地袭进了她的眼睛;她被大雪逼得忙朝里退了一步,抬手抹了一把脸,再用围巾裹住自己的嘴,将羽绒服的帽子扣在脑袋上,只露出一条细缝给眼睛,整个人看上去臃肿狼狈地像个大妈。
  为了面试能给对方一个好印象,她特意穿了一双单皮矮跟鞋,这种鞋子在南方的冬天穿着刚好合适;可在零下十几度的m市,冬天穿这种鞋子出门的,基本是不想要脚的……
  秦可可的脚已经冻得麻木了,十分艰难地打车回家;
  回到家,室内温度同外温度形成一个极大的反差;方才在外麻木的手脚、耳朵,被屋里的温热气息一浸,变得极疼。
  她脱了鞋坐在地上,揉着自己的僵硬的脚,每揉一下,便极疼。为了让自己的脚和手快一点恢复温度,她光脚去了洗手间,放了热水在洗脚的木盆了,整个脚踩了进去。
  哪儿知道两只脚一进热水,不仅没见好转,反倒更为刺痛;秦可可疼得一声嗷叫,身子一个不稳朝后倒去,一个踉跄坐在了地上;木盆里的热水流淌而出,使得她十分狼狈。
  坐下时大概是扭伤了腰骨,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坐在热水里好半晌没缓过神。大概就这样做了五分钟,唐思淼回来了,他推开洗手间的门时,公文包和手下的外套还没放下,可见他是一进门就过来了。
  见秦可可狼狈得坐在地上,脸色苍白,他也顾不得去放东西了,随意将外套和公文包丢在地上,忙进洗手间将她抱去了客厅。
  唐思淼看了一眼她红肿的脚,大概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他低叹了一口气,将她的腿放在自己的膝上,将手搓热,捂了捂她那几根冻得发肿的脚趾。
  捂了一会儿,唐思淼才对她道:“怪我,昨天没有想到给你买鞋,下午气温骤降,实在难为你了;屋内屋外温度反差极大,你这样贸贸然用热水泡脚,反倒容易出事,严重会导致肌肉层与骨骼层剥离。”
  他开始揉捏她的脚趾,举止轻柔,力度却不轻,那般轻逸的动作看起来像太极;顿了一会儿,唐思淼又接着说:“可能有点疼,你忍着点儿。”
  秦可可咬牙点头,淡淡嗯了一声。
  真是疼死她了,北方的天气可真是魔鬼;这雪下得跟冰刀子似得,砸在人的肌肤上疼得直让人跺脚。北方天气干冷,这两天她皮肤也不大好,严重脱皮。
  “刚才路过鞋店,给你买了一双鞋。”替她揉了大概二十分钟,唐思淼才放下她的腿,去拿了双黑色的矮跟皮鞋过来,款式很漂亮,最难得是里边有层绒毛。
  唐思淼将她的脚抬起来,十分轻柔地给她穿上了鞋;让秦可可吃惊的是,这鞋不但舒服暖和,且十分合脚。她低头看着他,咦了一声:“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尺码我从没给你说过啊”
  唐思淼嗤笑:“拿着你的鞋看一下尺寸不就成了?”
  “也对,不过,你送鞋子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寓意吗?”秦可可斜睨着他。
  “送鞋子的寓意呢有好有坏的,我的寓意是:想和你一直走下去。”唐思淼起身,坐在沙发上伸手替她理了理两鬓间垂下的碎发。
  为了送这双鞋,那晚他和秦可可同睡时,特意观察过她的脚。秦可可的脚一只偏宽,一只稍窄,也就是说买鞋不能卖标准尺寸。那晚他趁着秦可可熟睡,特意精细量过她的脚;
  这双矮跟鞋的设计师是唐思淼自己,他力求站在秦可可的立场上寻找鞋子的舒适度;这双鞋,是他专门为秦可可定制的水晶鞋,只属于秦可可,独一无二。
  秦可可还不知道这双鞋背后的心血,穿着它来回在房间走了好几圈,只顾着享受鞋的舒适了,却忘了感谢送鞋的人。
  糖水的欣赏水平可真是不一般哪,连选得鞋都这么舒服。为了报答他送鞋的情,秦可可决定今晚亲自下厨做大餐!
  她将唐思淼的公文包和衣服捡了起来,忙推着唐思淼进了房间:“你先去洗澡,我去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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