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八十年代鉴宝记_分卷阅读_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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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你等着,我这就去做!”
  店里一共有四个人,店主叫袁平,也是店里唯一的大厨。
  林艳坐在后厨的椅子上看袁平做菜,剩余三个人在外面收拾,砸的太狠,不收拾没法坐人,林艳也是迫不得已才来坐到后厨:“你是怎么得罪的那些人?”
  “哎!”袁平叹口气,手上动作很快的收拾着五花肉。“街霸,没办法,交不上去保护费,就被砸店!”
  袁平做饭确实很好吃,林艳要了一份香菇菜心,一份红烧肉,就着米饭,林艳就差把碗都吃了。
  “哎,姑娘要喜欢吃就多吃点,这恐怕也是我们店最后一次做菜了!”
  林艳咬着菜心,抬头看过去:“怎么说?”
  “房租水电,我那些兄弟的工钱,这店也是硬撑。今日还得罪了街霸,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我还是关门回老家去吧,大城市难混啊!”
  林艳听着,也叹了口气。
  “你做饭很好吃。”
  “吃饱了吗?我再给你做个菜?”
  一个厨子最喜欢的事就是食客吃的开心,他想当一个厨师,可惜,现在他连自己辛苦打拼的店都保不住。
  “你做了几年菜?”
  林艳不答反问。
  “十五年。”
  袁平苦笑一声:“从十四岁就去做学徒,今年二十九,整整十五年!”
  他的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皱纹。
  “这家店现在值多少钱?卖不卖?”
  林艳吃饱了,擦了嘴。
  袁平没回过神,怔怔看着林艳。
  林艳继续说道:“我很喜欢你做的菜,很好吃,如果以后不再做厨子挺可惜。我给你留个联系方式吧,你考虑一下,如果有兴趣继续把这家店做下去,给我打电话。”
  林艳在点餐牌上写了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站起来放下饭钱。
  “小姐,你不是开玩笑的吧?”面前的女孩不大,撑死了十*岁,若不是她的目光太过沉静,打混混的时候身手敏捷,他真觉得这人是在异想天开。
  “我从不开玩笑。”林艳笑了下,实现环视一圈厨房最后落在袁平身上:“开饭店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过这家店最有价值的是你,考虑下。如果我来经营的话。”林艳耸肩,看着袁平的眼睛““最起码不会衰败到要关门倒闭的地步!”这话说的十分挑衅。
  ☆、第七十九章
  林艳倒是没想过资金不够的问题,那家店撑死了一百平方,位置偏。怎么着也不会太贵价钱,她现在想挖的是那个袁平,厨子。
  过了两天,袁平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能谈谈吗?”
  林艳乐了,怎么不能!
  约好的地点是袁平的饭店,店里已经被砸完了,袁平没打算继续做所以也没再置办新的桌椅板凳。
  看到林艳进门,袁平连忙站起来:“林小姐?”
  林艳左右看看,空荡荡的饭店只有袁平一个人:“你那些兄弟呢?”
  袁平移开视线,笑的有些尴尬:“都回老家去了。”
  “既然我接这家店,就弄个合同出来吧。”
  袁平一愣,猛的抬头看过来:“你还没问清楚呢。”
  “那你说吧。”林艳走进去找了把好的椅子坐下,看着袁平:“什么条件。”
  袁平抬头看着这家店,目光里满是怀念:“五年前我到x市,好不容易开了这家店……”
  林艳没说话,等他感慨完。
  “有没有兴趣合作?”
  袁平被惊的咬到了舌头,圆眼睛瞪着林艳。
  林艳笑了下,她手肘放在椅子靠上:“我出钱,你出力,你可以有两个选择。第一是选择工资,不管赔赚我都发你工资,另一个,选择股份。”
  袁平:“啊?”
  “选择二,你是合伙人。”
  林艳眯了眼睛:“就是这个意思。”
  袁平万万没想到,林艳竟然会这么打算!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待遇。
  瞪大眼看着林艳。
  房租交一年,一共是八千。
  这个不算多,能接受。
  说干就干,林艳从来都是行动派。
  坐在收银台算账,林艳打着算盘:“店里要重新装修,先关门几天,选个好日子重新开业!”
  “林小姐,街霸如果再来怎么办?”
  林艳抬头盯着袁平,突然噗嗤笑出声。
  “去厨房拿把刀子。”眯了眼睛,眸中冷光闪过,声音有些霸气:“这家店写着我的名字,谁敢来,老娘砍死他!”
  当然,林艳也不会真的那么做,砍死人要偿命,最多吓唬吓唬。开业前一天林艳叫上袁平,亲自拜会了片区派出所所长。开业当天,派出所众人手里都有一份请帖。来了,免单。
  做人要圆滑。
  三年后。
  林记私房菜包厢,送走喝的晕乎乎的几个管事人,林艳靠在椅子上,她喝的有点多了,眯着眼睛手指在桌子上一划拉。
  “我要那片地!”
  短短三年时间,整个x市一共开了十二家饭店,其中两家定位的是高档酒店,就像这家林记。经营燕鲍翅,吃一顿就是工薪阶层一个月的工资。
  剩余几家也都是赚钱的店,人啊,一旦赚钱了,想要的就更多,目光看的更远。
  “盖上房子,我换着住!”
  都是家,那么多家,她的家多大啊!
  三年,林艳没有回林家,没有和任何一个人联系。
  “林艳,你喝了不少,我让人给你煮醒酒汤。”
  袁平扶着林艳到一旁的沙发坐下,站起来要走,他是见证了这个女孩一路走过来的坚信。她的性格坚韧,不怕吃苦,再多的苦都能吃。他跟着林艳,从她接了自己的店开始。林艳胆子很大,她什么都敢做,手里有五毛钱就敢做一块钱的生意。她不怕赔,做什么都带着股不生就死的决绝,有好几次袁平都替她捏一把汗。手里的钱越多越怕赔,赔了就一无所有。
  “不用。”
  林艳摆摆手,靠在沙发上,抬手盖住眼睛:“我就是很高兴。”
  袁平从没见过林艳谈论家人,她甚至很少说话,看起来她永远都是笑眯眯对什么都不在乎,可做什么都拼命,从不含糊。
  “林艳,那块地可是不便宜。”
  袁平给她倒了浓茶,坐在对面的沙发上:“你想清楚了?地不值钱,盖房子投资又大,未来怎么样谁也不知道!我们做到现在不容易……”
  林艳摇了摇手,转头视线看向窗外,眸光飘忽。
  “胆小鬼永远发不财。”
  不赌一把怎么会知道自己是赢还是输呢?何况,她从来都没觉得输可怕。可是这几年运气太好了,顺风顺水,做什么都能发起来。
  林氏集团,上市的时候,是不是都能看到她了?
  “我有很多的钱。”
  林艳收回视线,看着袁平:“很高兴有你这样的伙伴!”
  “干嘛?你别用这样的目光看我,挺吓人的!”袁平被林艳看的心里发毛:“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反正一开始我就是一无所有,大不了就是回到起点,又亏不了什么!”
  林艳抿着唇笑,笑的眉眼弯弯:“我要回家。”
  袁平吓了一跳,她有家吗?“啊?你又要做什么?”
  “我想回家,找个人结婚啊!”
  林艳笑的狡黠。
  袁平惊的魂都快飞了!这么几年,追林艳的人很多,她漂亮又能干。可是她每一个都拒绝,平平静静,根本不像一个女孩子该有的反应。找个人结婚?回家?
  妈呀!这人是不是在开玩笑?
  “我今年二十。”林艳挑了眉:“过了年,我二十一,我想嫁人。”
  袁平都三十二了,有老婆有孩子,他曾经也想和林艳谈谈关于家庭的事,可从来没找到过机会!
  “林艳?”
  林艳敛起笑,搓了下脸认真道:“我是说真的,不开玩笑。”
  袁平心脏都快飞出去了!“你想嫁人,咱们这边想娶你的从x市排队到北京城,你都没看上的,回去要谁?你在家里有定过亲的?”
  袁平只能这么猜测。
  “我想嫁的人在北京城。”林艳噗嗤一下笑了,脸上有着小女孩的天真:“我要队伍尾巴的那个人,嗯,回家看看我妈。”
  这么多年了,她不知道白秀娥他们过得怎么样,平安呢?陈磊他们。
  林艳开车回去,她有钱了,买了一辆车。
  从x市到县城一共花了十二个小时,十二个小时的路程,她三年未归。
  县城变化很大,林艳的车停在街头,突然有些迷茫,不知道要往那里去。荣归故里?衣锦还乡!
  熟悉的乡音,她下车,往那个巷子口走去。变化太大了,集市已经不是她走时的衰败,现在繁荣起来了,这几年,全国都在发展。地上铺了水泥,光明通亮。
  林艳走过小巷子,政府院附近那排房子被封了,有行人经过,林艳向人问道:“这边的房子怎么封了?”
  此时是秋季,林艳穿着风衣高跟鞋,头上戴着帽子,长发披肩,在县城是十分时髦的装扮。那人看了她半响,才开口:“去年就封了,你是来找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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