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道万花_分卷阅读_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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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嘛,小一些的,像是野猪山猫这样的动物还是有不少,从前他们不就碰到一头胡乱闯进他们地盘的野猪吗,那野猪还让方晨和宋东旭整整吃了一个月的才吃完了呢。
  而这回,方晨带着宋东旭也不是在边缘的山头采药,而是进入了更深的地方,这些地方,就是大人都不敢单独前来,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即使是成年人也很难对付那些狡猾的野兽。
  走过一处茂密的灌木时,灌木之后突然窜出一个黑影,向着方晨迎面扑来,风中传来一阵腥味,那是死亡混合着血腥的味道。
  “小心!”紧紧跟在方晨身后的宋东旭大惊,拿在手里的柴刀想也不想的就向着那黑影砍去,却还是晚了一步。
  那黑影扑到了方晨面前,尖利的牙齿几乎要碰触到方晨,却被一只突然出现的毛笔定住了身形,僵化如石的从空中掉了下来,正好砸在了方晨面前。
  而宋东旭收势不及,手里的柴刀在偷袭者掉落在地的时候,蹭着它的头落到了一边的地上,险而又险的让它逃过一劫。
  真是许久不成用过这只笔。怀念的抚摸了手中的武器,方晨随手把那造型典雅的毛笔插在腰间,抬脚踢了踢面前被他用“芙蓉并蒂”定身了的大家伙,回头看向宋东旭:“还真让你说中来了,乌鸦嘴。”
  “我也就说说……没想到真有狼啊……”宋东旭也在看那被方晨放倒的生物,全身棕灰色的皮毛看起来油光发亮,那酷似狼犬的外表却比狼犬更加凶恶的样子,可不就是狼吗?
  回过神来的宋东旭紧张的查看方晨的情况,确定他身上并没有伤痕才放下心来,松了口气:“刚才可真是凶险——这附近不会还有狼吧?”这么一想,他连忙捡起柴刀,警惕的看着四周的灌木,安静的林子里只有几声虫鸣鸟叫,很是安宁,可宋东旭却不敢再放松了,这要是再跳出来一只伤到了方晨可怎么办?狼可是群居动物啊。
  “放心,这附近没有其他的大家伙。”方晨的耳力完全能听到一公里内的任何响动,早在这匹狼出现的时候他就有准备了,自然是知道这里除了他们再没有别的什么危险生物了。
  听他这么说,宋东旭这才不疑神疑鬼了,而是转回头跟方晨一样踢了一脚地上躺尸的野狼,“这家伙怎么办?放了吗?”
  方晨淡淡道:“狼是非常记仇的动物。”
  那就不能放了。宋东旭了然,东郭先生的故事他也是读过的,而且……他低头看着那狼,虽然被定身了不能动,可那双眼睛里的凶光可是一点也不减,寒颤人着呢。
  可是要他杀狼,这难度很大啊,宋东旭很是为难:“杀狼不好吧?这可是保护动物。”
  方晨白了他一眼:“那你就等着晚上我们休息的时候,这狼摸过来把你吃了吧。”
  要和一个古人谈保护动物,那真的很难,方晨从前跟着师父出谷采药,时常都要露宿山野,每日的食物就是那些打到的猎物,别说是狼了,就是虎熊他都吃过,怎么可能下不去手。
  不过方晨这会儿是没打算自己动手,这年头见血不容易,方晨也不想让宋东旭去做,所以杀头狼见见血应该是可以的吧?
  宋东旭可不知道方晨打的主意,他正拿着柴刀犹豫不决呢。
  方晨见他半天不动手,很是不耐烦:“你杀是不杀?不杀我们就走了,磨磨蹭蹭的这天都黑了,还得找地方休息呢!”
  宋东旭咬了咬牙,“杀,不过这么样我下不去手啊,不如你解开它的穴道,我和它光明正大的来一场!”打赢一匹狼什么的,想想都兴奋啊,打虎英雄做不了,他可以试试做打狼英雄嘛!
  就知道这家伙好斗,没想到好斗到这种程度,失去活动能力的狼不敢杀,倒是想和它干一场了。
  宋东旭从来不在方晨面前打架,所以方晨对他的身手还真是不了解,不过看他那么自信的样子,又有自己看着,想来是没什么问题的。
  点了点头,方晨退到一边,手里拿着笔,轻轻一甩,解开了野狼身上的定身。
  那狼不愧是顶级肉食者,一感觉到身上能动了,立刻从地上爬了起来,嚎叫一声,朝着理它较近的宋东旭扑了过去。
  早有准备的宋东旭握着柴刀一扫,架住了狼爪,又狠狠一扫,硬是把那足有百斤重的野狼甩飞了出去,刀口更是在它的爪子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见了血的狼更加凶狠,刚一落地就不管不顾的又冲了过去,这次它知道了那柴刀的厉害,没有往刀口上撞,而是快速的窜到宋东旭的背后,想要从后面攻击他。
  宋东旭没有狼的敏捷,但他的速度也不慢,一见狼往身后去了,立刻就是一招“太阴指”向着背后退了数米。
  这一招本就是在后退的同时给予目标重击,虽然他手里没有笔,但是他有柴刀。只见宋东旭在后退的同时,手中的柴刀在接近狼时狠狠的划过了狼的身体,拉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皮肉翻卷的疼痛让狼哀嚎不已,而宋东旭乘胜追击,看准了它的要害,冲了过去,柴刀一甩,直接划过了那狼因为嚎叫而伸长的脖子,隔断了它的血管。
  这一刀,又狠又快,宋东旭本来就力气大,这会儿又是用了全力,那割破狼脖子的一刀,甚至砍进了骨头里,血液喷洒而出,躲闪不及的宋东旭直接就被碰了一声的血,而那狼也很快就在一片血泊之中没了性命。
  宋东旭抹了把脸,朝着方晨笑:“怎么样。”
  浑身浴血的少年身上的凶性都被激化了出来,就连那笑容都看着吓人,活脱脱的一个杀神,那样子实在是不敢恭维。
  方晨没想到他解决的这么快,不过就是眨眼之间,那头狼就已经失去了生机,完全没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看了看宋东旭全身是血的样子,他沉默了片刻:“找个地方把自己弄干净吧,这样子让人看到了可不好。”说完就转身而行,他记得这附近应该是有一条连着清河的小溪流。
  宋东旭本来还等着听方晨的夸奖呢,却没想到人家就这么走了,直接就傻了眼,见他走出了几步才回过神来,连忙叫住他:“那这狼怎么办?”
  方晨头也不回:“你的猎物,你自己决定。”
  宋东旭低头看了看那狼,又看了看自己一声的血,最后一把扛起那狼,追上了方晨。
  “我们今天就吃狼肉吧?我还没吃过呢,不知道是不是比狗肉好吃。”
  方晨武者鼻子退开,“你离我远点,一声血味怪难闻的。”
  “确实怪难闻的。”宋东旭听话的站远了些,这味儿他自己都觉得受不了,何况是方晨呢,“这些血会不会引来那些动物?”
  “你现在才想起来问这个不觉得晚了吗?”方晨抬头看了看天空,“鸟叫声都没了,恐怕有其他的大家伙过来了。”
  是什么样的大家伙,宋东旭不知道,他也没见到,只是四周的灌木丛里,似乎多了些什么,宋东旭总感觉有什么在盯着他们。
  “你感觉到了没?好像有动静。”宋东旭的目光一直定在那些灌木丛里,小声的询问着方晨。
  方晨不感兴趣的看了眼那些灌木丛,又继续往前走:“把你肩上那家伙扔了,它们就不会跟着你了。”
  宋东旭明白了,这都是些想来分杯羹,却又不敢冒头的家伙。
  要他扔了猎物是不可能的,这可是他的战利品啊,不过这些家伙一直跟着也很烦人,最后,宋东旭还是选择了把狼尸给留下,只是他还是用柴刀砍下了一条后腿,准备带走。
  “把皮也剥了带走。”方晨嘱咐道。虽然被宋东旭砍得乱七八糟的,可这狼皮上的狼毫可还是有些用处的,至少他以后要用狼毫笔的时候,不用总是用黄鼠狼的了。
  65、蛋
  得到了一张破破烂烂的狼皮的方晨终于肯让宋东旭把东西放他荷包里了,当然不是那血淋淋的狼后腿和狼皮,那俩样东西只能放宋东旭自己那边,坚决不能进他的荷包。
  “这锦囊好用是好用,就是位置太少了,你说要是这好东西再多几个就好了,对吧?”宋东旭掂量着自己脖子上的锦囊,对方晨的那个似乎什么都装得下的荷包很是眼馋。
  方晨哼了哼,觉得宋东旭实在是有些贪心,二十八格的包竟然还嫌少,这东西就是七秀坊的梁大家做起来也是十分费力,材料实在难以收集,就连他也只是用的二十六格的包,只是数量多了点而已,可就是这样,全部加起来所需要的费用也不比俩个二十八格的包贵。
  “小晨,你不是说这边有水吗?怎么还没看见啊。”宋东旭看着衣服上已经干涸成块的血迹,哀叹着这一身衣服是已经毁了。
  一身血迹的宋东旭此时可谓是狼狈不堪,他该庆幸自己带了换洗的衣服,不然要是带着这一身洗不掉的血迹回去,准能造成全村轰动,然后他们就会被方家夫妇抓回去狠狠念叨,再然后他就别想靠近方晨了。
  信誉破产什么的,简直是罪。
  “再走一段路就到了,你再忍耐一下。”方晨从前也会自己偷偷上山来,可每次来用的都是轻功,速度自然比现在要快得多,现在多了一个宋东旭就只能慢慢走了,他都有些后悔带着这个家伙了。
  不过把他一个人留下显然更不可能,没有宋东旭在,夏芸雪是绝对不会留他一个人在家的。
  又走了一段路,果然就见到一条小溪出现在了他们面前,那是一条非常浅的溪流,即使是方晨站在水中也只能淹没他的小腿,但小溪偶尔也会有因为暴雨而涨水的情况,所以小溪所在的地方边缘是凹陷下去的,深度大概有一米多。
  宋东旭抬脚就下了水,脱掉身上的衣服,连裤子也脱了个精光,“你不下来洗一洗吗?这水可凉了。”
  方晨没兴趣看他洗澡,把脸转到了一边,“你自己洗就好。”
  “下来吧,这水这么凉快,这么大热天的泡泡水可舒服了。”夏天方晨穿的是凉鞋,不用担心会弄湿他的鞋子,所以宋东旭走过去,伸手就把他抱了下来,放在水里。
  冰冰凉的溪水冲刷着双脚,一部分打湿了裤腿,不过大夏天的泡泡溪水确实很不错,所以方晨也就不打算和宋东旭计较了。
  随意找了块感觉的地方坐下,方晨一边泡脚一边四处打量,不过有一边他没看,宋东旭光屁股的样子有什么好看的!有肌肉了不起啊!
  宋东旭很快就把自己打理干净了,脏了的衣服他也不打算再要了,没有洗衣粉肥皂,这些根本洗不干净,直接被他塞锦囊里准备回去再处理了,拿了套干净的衣服换上,宋东旭也走到方晨边上坐着了。
  “在找什么?”
  “晚上落脚的地方,我记得上次来的时候这边有个山洞的。”方晨回道,“洗好了吗?好了我们就快走吧,天都快黑了。”
  “好了。”宋东旭先自己爬上了草地,再一把把方晨拉了上去,确定他站好以后才去拿起药篓背上,“往哪边走。”
  “沿着小溪向上。”方晨指了路。
  顺着水源走,即使没有落脚的好地方,也不用担心用水的问题。而且很多草药都是喜水的,在溪边能发现不少。
  再往上走,树木越来越茂盛,这几年风调雨顺的,让这些本来就容易存活的大树枝繁叶茂,有些打堆生长的更是纠缠在一起,几乎遮住了大片的天空,撒沙沙作响的树梢间,鸟儿的叫声此起彼伏,吵吵闹闹的好不热闹。
  方晨又摘到了一棵草药,这一带已经人迹罕至,许多草药生长的十分良好,只这么一会儿,他就找到了好几种草药,而且数量还不少。
  只是几几种罕见的药材方晨还没发现踪影,如果最后都找不到的话,他只能动用自己的存货了,或者去药店买次一等的。
  宋东旭看方晨采药看得多了,对他采的那些药也有了印象,方晨在这边找草药,他就到另一边去找,凭着方晨给他的工具,还真的挖到了不少,他也不懂那些草药那些部位有用,干脆就连根带土的整棵挖了起来。
  方晨挖了一会儿,回头看不到宋东旭的身影,心里一惊,没多想就拿起工具顺着他离开的方向找了过去。
  走了一段路,才看见那人完完整整的呆在一棵大树上,原来是爬树来了。
  心里微微松了口气,方晨走了过去,仰头看着书上的人,“你怎么爬上面去了?”
  “我找鸟窝呢,你等会儿啊!”宋东旭在上头喊了一句,又继续往上爬,他的动作灵活而敏捷,三两下就窜到了最高的树杈上,再往上,哪里的树枝就支撑不了他的重量了。
  方晨的眼睛和耳朵都好使,虽然被树叶挡住了不少,但他还是看到了那个树杈上面确实有个鸟窝一样的黑影,只不知道是什么鸟,值得宋东旭往上爬了,这家伙一般可是不会祸害鸟窝的,他老是嫌弃那些鸟蛋太小,还不如鸡蛋好吃呢。
  宋东旭在上面呆了会儿,就下来了,看他那沮丧的样子,就知道他这趟是毫无收获了。
  一下来,也不用方晨问他,宋东旭就自己交代了:“我刚看见上面有只雀鹰飞走了,看那样子是只雌雀鹰,我还以为鹰巢里面能有几只小的呢,结果什么除了一些蛋壳碎片和鸟毛,什么都没有。”
  明明都确定了那是鹰巢,却一只小鸟也没看见,宋东旭怎么能不沮丧呢。
  宋东旭这家伙对动物的喜好就和他的人一样,越是凶狠的动物他越喜好,这鹰就是鸟类中最的他喜欢的,老早就想着弄只鹰来养着,所以每次看见有可能是鹰巢的鸟窝就非要去看看,只是次次都没结果,当然也有几次找到了些刚孵化的小鸟,一开始还兴致勃勃的带回去养几天,不是养死了,就是长大发现不是鹰就被他丢开了,整个一糟蹋生命的主儿。
  不过这样的事儿在乡下也多,哪家男孩不爬树掏鸟蛋的,要是掏出了小鸟自然是要带回家宝贝似的养着,只是大部分都被他们养死了,少有能活下来的。你要是和他们说什么鸟类是受保护的,不能抓,谁搭理你,没看市集里就有不少卖鸟的人吗?
  雀鹰方晨也见过,还是在清河镇的赶集上,那种小型的猛禽是抓老鼠的能手,但人们对它们的印象可不太好,买卖起来更是毫不手软,上次他还见过一个警察在买某种受保护的鸟类,说是要带回去尝尝鲜呢。执法者自己都不管了,他们这些小老百姓还管什么?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方晨见宋东旭垂头丧气的样子很是不习惯,这家伙从来都是那么精神,这样子怎么都让他不顺眼,抿了抿嘴唇,方晨倒是想起来了自己出谷的时候,有位师弟送了他一个礼物,倒是很适合宋东旭,所以他就问了:“你就那么想养?”
  宋东旭想也不想就道:“当然想了,你想啊,要是能自己养一只,那有多神气啊!”
  “你就不怕养死了?你自己说说你都糟蹋了多少鸟了?”
  “那不一样,要是我能养一只老鹰,我保准天天看着照顾的无微不至,我家里还放着好几本养鹰指南呢,我都能背下来了。”
  这看书和实际操作能一样吗?方晨不予评价,只是说道:“我有一只羽墨雕的蛋,你要是真能养好的话,回头我给你吧。”
  羽墨雕是万花谷里独有的一种雕,顾名思义,这种长大后翅膀能有三米多长的大型雕类全身都是墨色的羽毛,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羽墨雕是万花谷里专门培养出来的飞行坐骑,在大唐江湖里可谓是标志性的猛禽。
  羽墨雕因为数量稀少,所以并不能做到人手一只,在万花谷也只有专门的巡音人才会有,他们的工作就是训练好羽墨雕,供谷内的弟子搭乘飞行,但也只限于在万花谷内,出了谷,大家还是要做隐元会的马车,所以方晨才会在马车上莫名其妙的到了这个世界。
  方晨的那只羽墨雕的蛋,是负责驯鹰的一位师弟送给他的,那只蛋是淘汰下来的,即使孵化了也无法长到羽墨雕那三米多的大小,所以那位师弟才会送给他,希望的是他孵化以后,即使不能乘坐,用来送送信还是好的,毕竟不是哪里都有隐元会的信使的。
  方晨本来早就忘了这个,那只雕蛋一直和其他的礼物一样被他放在荷包里,这会儿倒是可以送给宋东旭,也免得再放下去,真的变成死蛋,哪怕荷包里的空间根本没有时间流动,这也是不得不让人担心的事。
  66、遇险(二更)
  突然得了一只蛋,还是以后能孵出大雕的蛋,宋东旭别提有多高兴了,尤其他问过方晨,得知这雕即使长不到三米那么大,一般的大小还是有的。
  这就是想想也让人热血沸腾啊,宋东旭简直要抱着方晨一阵狂亲了,可惜方晨太警觉,被偷袭了一次以后就坚决不肯让他靠近,更别说是亲一下了。
  “那蛋回去再给你。”
  虽然是回去才能看到,但宋东旭只要能养就好,哪里在乎晚个几天的。
  这会儿天色不早,再耽搁下去,他们恐怕就真的要幕天席地,露宿荒野了,而方晨说的山洞离他们还有些距离,所以这会儿俩人也不得不加快脚步了。
  路上,方晨也告诉了宋东旭他是怎么发现那个山洞的。
  那山洞是个天然的岩洞,内里的空间很大,里面还有不少错综复杂的小道,简直像是个迷宫,方晨曾经在里面走过一回,还险些迷了路,所以后来他即使偶有路过,也不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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